近代法治的两大渊源--英国“法治”和德国“法治国”,在思想和制度上对世界产生了巨大影响。在此基础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形成了法治的国际标准,法治正日益成为各国生活和人类共同的国际生活的基本准则。当代中国对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正式确认,为中国的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了制度性预期,同时也使关乎法治之中国命运的法的有效性问题凸现出来。解决法的实效短缺的难题,不在于是实施法治赶超方略,还是采取非法治的文化乡悉主义,而有赖于建立现代化所需要的的时间长短。
江湖社会的存在与活跃时近代中国的一个日常现象。通过本书的研究,作者认为,近代中国城市江湖社会解纷模式可以概括为“帮权自治型”解纷模式。在“强化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的现代性的民族国家构建过程中,江湖社会解纷模式蕴涵的本土自治能力、自治经验极易被忽视。针对于此,本书以“汉口码头”这一近代中国城市基层空间为研究场域,描述、解释在这场域中的江湖社会如何解决纠纷,他们解决纠纷的模式在近代中国法律发展、法制变迁过程中有何特质与意义,这是一项以大量原始档案为基础的“城市区域法制史”范畴的研究。本书试图探讨,在近代中国继受法与固有法相互冲突、相互融合的法律发展大势中,底层社会力量的纠纷解决活动具有哪些内在机理、常变之道,这些“内在机理”、“常变之道”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有何历史意义与现代价值。本
本书系统地评价了一百多年来学者们研究中华法系的成果,指出了他们的成就与不足;论证了相邻国家和地区奉中华法系为母法的历史过程与社会历史原因,以及该国根据本国的国情特点所做的创新;还比较了中华法系与世界其他法系的主要异同点,以加深对于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的认识。本书最后从前瞻性的角度阐述了中华法系的价值,以期增加人们对于法文化遗产的尊重。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国是世界的中心,中华法系是世界法制文明的中心,因此,复兴中华法系应该是中华民族复兴的一个组成部分。本书对如何推进深入地研究中华法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