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卷主要探究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含制度和观念)的基本体系和基本精神。与从前所有关于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国行政制度史、?中国行政法制史的教材和论著不同的是,本书格外注重探究中国传统行政法律制度和惯例的根本理念或精神,也就是从法律文化的角度探讨传统中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及其理念,探讨在传统中国政治过程中的官民关系的实质内涵。我们认为:?“为民父母行政”是中国传统政治和行政制度的最基本立足点或出发点,是中国传统政治和行政制度的灵魂。本卷以此为主线,梳理中国传统行政法律制度和惯例的内在体系及逻辑架构,破译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的奥秘,阐释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的精神和特质。???本卷分为五大部分。这五大部分构成一个按照新的思路对中国传统行政法律文化进行初步阐释的系统。
《唐律疏议词汇研究》是训诂学、词汇学、词汇史与辞书学相结合的研究成果。该书主要包括四个大类的研究:新词新义研究、法制词语汇释、同素异序词研究以及订补当代大型语文辞书的研究。从这四个大类可以看出,作者既有传统训诂的思想,也有当代语言理论的素养,因而在研究时注意从多个角度进行开拓,成绩明显。例如,作者论证“损伤”“伤损”两词均有“损害、伤害”之义,但“损伤”成词,东汉文献中已见,如《诗经·豳风·破斧》郑玄笺:“四国流言,既破毁我周公,又损伤我成王。”因而,《唐律疏议》中的11例“损伤”“伤损”不必视为词组,可视为双音词。曹小云教授简明扼要地指出《唐律疏议》中“损伤”“伤损”当视为双音词,这是词汇史的研究。
本书运用类型分析、历史比较等研究方法,对中国古代的监察与中古英国的制衡两种权力控制模式的演变过程、组织体制、运作机制、运行效能等内容展开比较分析,并立足于人类社会权力控制历史发展趋势的分析,展现两种控权模式的历史命运。本书注重揭示两种控权模式与政权体制之间的本质关联及其在权力控制方面的制度特色与技术优劣,试图为当代中国控权制度建设与完善,提供理论启示或经验借鉴。
本书是一部研究先秦政治、法律思想的根基性著作。全书经过《论语》、《老子》、《墨子》、《庄子》、《孟子》、《荀子》、《商君书》、《韩非子》八书选录、分类、编排和注解,将先秦诸子的政治理论系统地展示出来,内容全面、精要。书中还根据原著提出一系列思考题,对阅读中国传统文化、政治思想颇具启发性。一个民族的创新能力是和回忆与了解自己的历史能力成正比的。先秦政法理论展示的儒、墨、道、法及其孔、孟、荀、墨、老、庄、商、韩等诸子的思想博大精神,反映了中华民族最初的精神创造,其原创精神智慧有助于塑造中国人的法治精神,有助于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有助于我们不断创新。认真阅读先秦政治理论,不仅会激发我们的创造意识和思想能力,而且能增强分析问题的历史厚度,从而提升为人为学的境界。
本书是在1996年向京都大学文学部提出,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申请论文《秦汉刑罚制度考证》基础上完成的。承蒙有关方面人士的厚爱,得以交会1997年度文部省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研究成果公开促进费”出版。作者也借此履行了公布学位论文的义务。 本书拟就秦律到汉律的流变过程进行细具体的论证说明。律,是指含有罚则的法准则,即刑法典,其主干部分是刑罚体系。因此,阐明秦汉刑罚制度的实际状况就成了本书的主体部分。汉代虽然从形式和内容上沿袭了秦刑罚,但最终还是经过脱胎换骨形成了自己的刑罚体系。这是由秦、汉在政治、社会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性造成的。 本书内容为研究1975年出土的云萝睡虎地秦律,并加以考证,力求诠释秦汉刑罚制度。就从秦律到汉律的流变过程、实际状况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论证说明,共分为五个部分,至第三编
中华法制文明是以黄河流域的中原法文化为主干发展起来的,同时也吸收和综合了长江流域的先进法文化。苗人肉刑的发现和被广泛适用,证明了中华法制文明的多元性和民族间法文化的吸收与融合。中华法制文明是特定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法制文明是人类社会摆脱野蛮走向进步的重要标志。根据古书记载,结合地下文化遗存的发现,大约在黄帝时期,中华法制文明的光辉已经开始投射在中国的大地上。至公元前21世纪左右,形成了以夏朝为代表的相对统一的部落联盟的国家,中华法制文明也随之以较为确定的形态出现在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