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 范式 意义的著作。作者依据清代官府档案、民间契约和民国初期的司法调查等第yi手材料,对清代习惯法进行了迄今为止zui为系统的探究。其讨论的范围,由清代习惯法的渊源、背景、流变,和习惯法的性质、形态、功用,到清代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直至它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以及习惯法研究在社会理论上的意义。这一研究旨在反映清代习惯法所在社会的社会形态和权力结构,以关照现今在法律实践上的问题。无论是从材料上,还是从内容上,该书都堪称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典范。
在两千多年漫漫的中国法制长河中,汉、唐是两个相当关键的时代,其之于传统中国法文化的形塑与发展,具有承先启后的深刻历史意涵。 作者深耕细犁中华法史四十余载,融冶史学、经学、律学于一体,凝萃成书。书中主要以儒家传统之礼贯通脉络,总分二部,上篇专研两汉经义折狱,下篇探究《唐律》立法原理。本书结构坚实,考案缜密,兼重实例,间援当代法学观念作诠释,有发明古今之效;而论证严谨,晰理至明,孤诣独照,勾勒出汉唐法律文化的绝代风华。
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本书在对国内外大量立法、司法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将消费者行为学作为理论工具,用于突破“混淆可能性”研究的困境。本书在撰写过程中,引入了较为丰富的资料,对混淆可能性理论的发展史,以及中外商标侵权制度和司法
清代的“大老虎”是如何落马的? 清代的调查组是如何破案的? 清代对上访案件如何处理? 清代的监察官如何纠察冤案? 《清代监察大案》一书将为您一一揭晓。 本书根据林乾教授和焦利教授在CCTV-12《法律讲堂》文史版“反贪往事”专题的主讲内容改写而成,主要讲述了五个清代历史上惊动朝野的监察大案,包括和珅反贪案、甘肃官员集体贪腐案、小御史查处山东巡抚国泰案、盗匪法场呼冤案、一个歌妓引发的官场地震案等,以耐人寻味的故事、精彩曲折的情节、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清代监察案例,再现清代宦海沉浮。 本书在用故事讲述历史、分析案件的同时,也提出了很多引人深思的评论,于故事中总结清代监察制度的历史经验、教训及其发展规律,以期为我国当代监察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廉政法律文化的完善提供历史参考与借鉴,并使读者于轻松的氛围中
以对话体的言说方式,集中讨论了作者近几年孕育发微的政治宪法学诸问题。以中西交汇、古今之变的视野,探索现代中国的法政起源以及内在的动力机制,在晚清以降的三个现代中国的历史演进中,揭示其承转启合的张力结构和升降沉浮的命脉节律。法眼看中国,一部现代中国史就是政治宪法与法律宪法的流变史,在滔滔不尽的历史洪流中,作者愿与读者共同寻找那砥柱中流的转型之契机。
针对中国法学史研究的这一现状,本书的导论和序章首先对中国古代有没有法学?律学能否代表中国古代法学?中国古代法学具有哪些形态?其内涵与外延是什么?中国古代法学与西方或现代法学具有哪些不同的特点等问题作了探讨,然后在至第六章中对中国古代法学的萌芽、诞生、发达、昌盛、成熟以及衰落的过程作了描述,对中国古代法学在发展之各个阶段的特点以及它对周边国家的影响等作了阐述,最后对中国古代法学为什么必然消亡?中国古代法学在中国学术史和世界学术史上的地位发表了看法。 虽然,外在中国法学史的整体研究上还是一个空白,但近年来中国思想史、哲学史研究的巨大成功,中国法制史和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众多成果,以及大量古代经典作品的点校注释和翻译出版,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如果说本书对中国学术发展有
本书定名为“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是一个人文地理概念。主要指同一个文化源流的欧美国家和地区。“法律思想”是与法律制度相对应的概念,泛指人们对法律的认识、观念、理论和学说。故本书涉及的学科应属理论科学的范畴。“思想史”研究人类思想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故本书涉及的学科又属历史科学的范畴。总之,“西方法律思想史”是研究西方国家法律思想发展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介乎于理论科学与历史科学之间的连缘学科,具体讲它是法理学与法制史学之间的一种中间学科。所以本书安排成以历史为线索以理论为核心的纵横交错的结构体系。以历史为线索为的是脉络清晰、层次分明;以理论为核心为的是充分表现内容的全面完整、具体准确。 本书主要作为法律专业本科教材而编写的,其要旨与特色有四点:1、坚持四项基本
本书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极大地丰富了对中华法系的认识,并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读者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本书将法律制度与文化和历史人物的活动与重大事件叠现,探讨法律传统特征,具有强烈的历史真实感和可读性。本书是法律史学科考研与考博的必渎书,也是学科外人士了解中国法律传统与衍变,领悟现代中国法律精髓的佳作。
古语说:奸出人命盗出寇。在封建统治下,人的正常的欲望得不到满足,美好的情感无以渲泄,畸形的社会便孳生出一个个畸形的毒瘤。姐弟、叔嫂通奸、奸夫勾结杀害本妻本夫、王公贵族妻妾成群尚不满足恨不得占尽天下美色,纨袚子弟声色犬马专一勾引人妻人女……由这形形色色的奸情引发的人命官司,真格是浩如烟海,无以计数。作者徜徉在历史的陈旧隧道,拂去积案中的灰尘,精心挑选了各具特色的奸情命案,认真谋篇布局,着意雕刻人物,反复外向型炼语言,形成了这部风格独特的当代古典小说。
本书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六五”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999年荣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二等奖。全书对1921年至1949年中国革命政权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施政纲领、政权机构的建立、土地政策等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是不可多得的革命法制史方面的参考书,并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描写了清朝末年有影响的奇案(名伶杨月楼案、太原奇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张文祥刺马案)的来龙去脉,故事情节离奇惊险,可读性强。《刺马案》:草根平民张文祥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位刺客,结束了中国自唐朝元和十年以后中华一千多年无刺客的历史;《杨月楼奇案》:杨月楼是武生杨小楼的父亲。陈凯歌电影《霸王别姬》中,段小楼的原形便取自杨小楼。在此案中,杨小楼的父亲杨月楼亲身体验了一场生死离别的“别姬”戏……;《诈尸连环案》:该案轰动了大半个中国,以一个诈尸的怪案揭开了整个离奇案情的序幕;《杨乃武与小白菜》全案涉及数百名官员,特别是醇亲王奕譞、红顶商人胡雪岩、两代帝师翁同龢等历史名人的介入,也使此案生色不少。
本书由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学委员会委员,兼任上海市欧美同学会·上海市留学人员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向隆万先生所著。向隆万是当年东京审判检察官向哲濬之子,他以其独特的视角和靠前手资料,梳理及讲述了东京审判期间中国检察官向哲濬团队的经历和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