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典、法典化与法律体系 br 一、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总体特征论说 br (一) 律令体系 说 br (二) 律例体系 说 br (三) 典例体系 说 br (四)其他观点 br 二、法典化与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一) 法律体系 的界定 br (二)法典与法典化 br (三)中国古代法律体系发展演变的历史分期 br 第二章 前法典化与 礼刑体系 发端 br 一、礼之治 br 二、刑之罚 br 三、其他法律形式 br 四、 礼刑体系 与西周 大一统 政治 br (一)西周的 大一统 政治 br (二) 礼刑体系 对西周大一统政治的卫护 br 五、 铸刑书(鼎) : 礼刑体系 的瓦解 br (一)从 以刑统例 以刑统罪 到 以罪统刑 的转变 br (二)从多元立法权、司法权到一元立法权、司法权的转变 br (三)以成文刑法为代表的制定法逐步取得主导地位 br 第三章 首次法典化与 律令体系 成型 br 一
耻辱刑或羞辱刑,可能是中外法制史上出现最早、存在时间最长的一类特殊刑罚,也是近代以来争议最大的一类特殊刑罚。这一类刑罚,纵贯古今,横跨中西,算得上 普世性 刑罚。说其特殊,主要是因为这种刑罚不同于其他刑罚,是一种通过施加精神痛苦实现惩罚目的的刑罚。尤其在久远的古代,刑罚通常都是以对犯罪人造成身体剧痛为特征的,比如我国古代的笞杖刑和欧洲中世纪的断肢刑等等。一般来说,刑罚给人的第一感觉无非是 痛 。但这种痛,一般是身体或生理上的痛,有时是自由或财产剥夺之痛。无需想象,皮肉肢体之苦痛,自由和财产被剥夺之苦痛,确实能让受刑人不堪,让观者恐惧,从而达到惩阻和预防犯罪的目的。相对于其他种类的刑罚而言,耻辱刑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一般不是直接给受刑人带来上述痛苦,而主要是通过特殊标识使受刑人蒙受羞
本书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因此,我们不能像分析学派那样将法律看成一种孤立的存在,而忽略其与社会的关系。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本书将以二章来讨论家族、婚姻,另二章来讨论社会阶级。由于宗教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相当密切,我们将以一
本书聚焦社会剧变的北洋时期,详细梳理了其时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考证和分析了北洋时期民事司法审判制度的基本结构、司法官制度、司法权限和民事审判程序,探究了法制在社会运行与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法律与习惯的关系、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这一时期民事审判制度及其实践对当下我国的司法改革具有怎样的启发和借鉴,以期发掘出 转型 时期社会运行与治理的规律。
《明镜高悬:中国法律文化的多维观照》是作者徐忠明教授近年来思考和写作的结集。全书分五个栏目,从“核心观念”、“器物与图像”、“档案虚构”、“人物与制度”、“诗与小说”几个切入点对我国古代法律进行了跨学科考察。所涉内容,既有概念解读、人物考证、文化解释,也有制度梳理、司法实践考索、律条档案分析等。如通过对古代司法建筑中“明镜高悬”匾额和古代典籍中听审插图的考释和解读来考察司法意义,还原古代司法实践的场景,深入探究司法权力背后的运作机制,解释司法官员与诉讼两造的心态模式和行为策略,评估司法实践之于社会秩序形成的作用与意义。本书作者通过勾勒和描述中国法律史图像,冀以改变目前中国法律史的研究格局。
欲研究当代中国法律制度之本质与特性,就不能不考量其制度生长史。就这一点而言,中国知识产权法概莫能外。晚清民族危亡之际,改良变革之风渐起。由此,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作为西方法政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进入国人视野。本书共有三篇,每篇基本按照 古代萌芽 近代起源 条文释义 法律适用 四个紧密联系、逻辑递进的部分形成框架,进而组织行文、阐释论证。 br 第一部分从法官员额制的概念分析入手,正本清源,首先将其制度内涵予以厘清。第二部分讨论为什么要进行法官员额制改革。第三部分,法官员额制改革涉及法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如何理解并尊重利益相关方的合理诉求,妥善协调好改革各方的利益关系已成为影响员额制改革成败的关键问题。第四部分讨论在员额制的实施过程中,法官多少才够用,抑或通过什么标准才能确定法官的编
本书讲述的是下面的历史:曾经有一种称做“西方的”文明;这种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这些西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个世纪,由此而开始形成一种“传统”;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于一次“革命”,它在后来数个世纪的过程中被革命周期性地打断和改造;在20世纪,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期都要大,某些人相信这种危机实质上已导致了这种传统的终结。
本书从民法角度对证据实体规范进行研究,将民事权利规范与民事证据实体规范加以体系性整合,丰富了民法规范论的类型体系,也为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交错和沟通搭建了平台。本书对案件事实形成过程中民事证明责任等民法
《公主之死》是一部法律史作品。作者爬梳史料,详细讲述了北魏兰陵长公主被驸马殴打流产致死这一经典案例的来龙去脉,以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的写作方式探讨了婚姻暴力、性犯罪、亲属容隐、连坐、夫家认同、男尊女卑等重要而深刻的法律及婚姻伦理议题。 通过零星残存的条文、案例和判决,作者分析了儒家官僚集团与皇权在确定涉案人员罪名及刑罚轻重方面的共识和分歧,深刻揭示了汉唐之间几百年里女性的法律地位情况、法学和司法的传承状况,显示出虽然从汉朝开始婚姻和家庭伦理已被纳入法律规范之中,但儒家伦理法制化的进程是曲折的,在胡汉交融的北朝时期,夫尊妻卑的伦理并未 进入法律体系之中。读懂这一案件,对于中国法律“儒家化”或“父权化”的发展过程,以及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会有 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