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 年,德国美因兹大学法学院教授特奥多尔?菲韦格( TheodorViehweg,1907 -1988)受到维柯此篇演讲的思想感召和提示,撰写并出版了《论题学与法学》( Topikund Jurisprudenz)一书,主张应当在论题学意义上来理解法学,最早提出法学的“论题取向”,建立“法律论题学”( Die Juristische Topik)或“论题学法学”。《论题学与法学》一书凡10 万言( 德文版119 页) ,不算厚重,但影响日增,乃20世纪研究论题学之鼎作,亦属“论题学法学”开山之作,也为所谓“美因兹学派”( Mainze Schule)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同时,菲韦格的著作也开启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论战,著作甫一问世即在德国学界引起反响,相关讨论持续长达20年之久,且迅速被译成多国文字刊行,有浩如烟海的评论和研究论文,至今仍属德国和欧洲许多大学法学研讨班以及国际学术会议的研讨主题之一。
《论一般法律》是其《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续篇,但是边沁生前没有将其发表出版。后来,哈特整理编辑了一个版本,1970年伦敦大学阿斯隆出版社出版,并以《论一般法律》(Of Laws in General)为名,此举被视为分析法学乃至二十世纪法学学术史上的重大事件。分析法学的原创意识便可在《论一般法律》中找到。
本书引入新的分析方法,发现了集资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认定实践的隐忧——推论结果难以“排除合理怀疑”,并且进一步发现这种隐忧形成的主要原因——未关照到商事特性,而这正是现行司法很大程度上尚未发现的症结问题。本书还构建了贯彻商事思维、关照商事特性的反证数学模型和反证实践模型,通过将普通诈骗与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之重点比较,归纳出在现有认定体系下两者认定效果的差异:对普通诈骗罪无“忧”而集资诈骗罪有“忧”的结论。并通过深入分析,归纳提炼出集资诈骗较之于普通诈骗而在认定方法、认定标准、认定程序上具有的“商事特性”。针对这些差异,构建了在司法实务中对于集资诈骗“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重视反证的理论与实践模型。特别是针对现有认定标准未考虑商事特性的缺陷而构建的实践模型,对解决司法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由于对资源无限制地开发、利用乃至破坏,人类逐渐面临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诸多问题。我们已经认识到,人类在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到自身的需要,也要考虑环境与资源的承受能力,因此利用法律手段来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便显得日益重要。值此《民法总则》颁布之际,《总则》首次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基本原则纳入,彰显了节约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在国家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从而使得我们从制度层面对自然资源相关法律制度包括自然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研究提供了契机和更紧迫的现实性。
本套丛书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欧洲侵权法原则:文本与评注》,是《欧洲侵权法原则》的条文及其解释:二是制定《原则》的基础,即各国侵权法制专题比较研究丛书。专题涉及侵权责任的确定和损害赔偿中的几个最重要因素,如违法性、因果关系、严格责任、损害和损害赔偿等。专题丛书都以问题为中心。各国作者针对问卷表的问题,结合本国的通说、立法和司法实践做出回答。主编在国别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比较报告,指出各国的异同,为草案相关主题的拟定提供基础。
宪法上的基本权利,并非空洞的政治宣言,而是有效力的法规范。建构基于宪法文本的解释方案,厘清基本权利条款的规范结构和规范内涵,使之在技术层面上成为可以适用的规范,是宪法学的基本任务。《基本权利的规范建构(增订版)》是基本权利总论领域的体系性著作,围绕基本权利的功能,基本权利的国家义务,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限制、竞合、冲突等问题进行了教义学建构,并回应了中国法治实践中的众多基本权利问题。
《苦寒磨砺筑方圆:律师写作技能提升之道》内容简介:律师能说会写是执业的基本功,也是自身业务发展的立身之本。本书作者建筑行业泰斗级律师朱树英全面总结自己25年来写作营销的方方面面,详细介绍了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报告,诉讼类、证据类、辩论类法律文书等的写作技巧与注意事项,并且总结了自己25年来出版法律实务专著图书的经验,毫无保留、联系自己工作实际地讲述了作为律师应该如何建立写作营销的理念,如何积累写作营销的素材,如何优雅的开展写作营销,如何有品位儒雅的拓展自己的业务。可以说,本书是一部可以让律师掌握写作技法、提升写作技巧的活教材,也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分析写作得失、掌控写作成败的案例集,更是一部可以让律师儒雅拓展业务、精准实现营销的工具书。
根据现行法律以合法途径取得的一切财产,都具有同等效力的合法性。法律平等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实在是法律在保卫自身的尊严与效能,保卫现实社会财产制度运行的合理结果。充分尊重并平等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依法满足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需求,才能充实和巩固公民对社会现实的信任与对社会未来的信心。在人类诸多伟大发明中,门,这个建筑部件是最有法律意义的,因为它用物质的形式把个人与社会、自家与他人区别开来,并由此产生了可能是最古老的处理私人与社会关系的法则,我把这个法则叫做“敲门规则”。现代文明提升了人类的知识理性,但偏见作为人类思维的一种缺陷却并未随着知识的增多和专业的细化而减少,相反倒可以说,偏见往往与专业有关。在意义上,法律实质是一种消除偏见的机制,但是,当法律的运用成为一种专业时,法律专业
本书系由作者1981年以来在西南政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律系和华东政法学院等院校讲授罗马法时所用的讲义而成,初版之后一直未再版。此次重装再版,一方面是由于罗马法作为万法之源的基础地位和重要意义,再版此书可为当前罗马法或民法的研习者,提供简明扼要但又不失完整的理论指导和介绍。另一方面是由于作者周枏先生在罗马法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使然。2008年为周枏先生诞辰一百周年,同时也是《罗马法提要》出版二十周年,再版此书既是纪念先生在此领域的成就和贡献,同时也为罗马法思想的传承尽绵薄之力。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现当代中国历史和思想发展的主流,是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是现当代中国理论和学术的“道统”。本书主要研究思路为:以学术史、思想史和理论史为视角,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所折射的现当代中国在由民族史走向世界史的进程,中国化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参与世界史的形成,以及主导现当代中国史的过程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展现传统与现代(古今)、中国与西方(中西)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中的交流、碰撞、矛盾、冲突和融合的历史;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这一恢弘的历史事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理论表达过程,并以此为基础展现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中国经验、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法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探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本书以全球华人法哲学家为主要作者,以中华文明的法制和法意为主题,旨在积累和反思中华文明的法律文化,促进现代华文法律哲学的发展。中国文明之所以为一种枢纽文明,就在于盘桓天人之际,牵连古今之间,辗转为神圣与世俗的拉锯,潜化入灵肉煎熬,而用心用力,而风雨无阻,而握炭流汤,而于安顿俗世人事中志达跨越豪迈之人生。从而,正是在此意义上,自法意切入,溯流徂源,积劳积慧,为此法律共同体庋集法律精神资源,挖掘俗世规范的德性力量,假手文化中国之魂而强健政治中国之身,实在是直面它们而来,深刻而公开地展示出了鲜明的文明性格,也是一种基于深切文明自觉的清醒政治意识。
几乎所有的国际经贸合同都涉及货币债务的跨国履行,而且国际范围内的损害赔偿和恢复原状等救济措施大多也会通过货币偿付予以实现。但也许是人们对货币债务跨国履行问题过于熟悉,以至于忽视了它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本书以货币债务跨国履行为研究对象,以货币主权作为贯穿全书的线索,通过对货币债务跨国履行涉及的法律问题深入剖析,结合对世界各国经典案例的解读与探讨,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探究货币债务跨国履行的基本理论问题和具体制度设计,以期对未来的货币债务跨国履行提供有益的参考意见,对国际经贸往来的顺利开展尽绵薄之力。
网络社会,人人都在“网”中。电信诈骗犯罪、网络恐怖犯罪、互联网金融犯罪等如影随形。《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多个罪名,涉及所谓“预备行为实行化”、“共犯行为正犯化”等热议话题,成为中国刑法知识新的增长点。本书在介绍我国网络犯罪及刑法罪名体系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上述话题进行了分析,为完善该领域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在全球药品舞台上,中国正在快速成为一个主角。其生产商在世界活性药物成分(API)的供给上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它正在更多地关注为当地和国外市场生产成品药品(EPP)。同样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和其相关工业部门与国外合作者一起正在加大对于诸如小分子(合成有机化学)和生物疗法等新药的研究与开发(R&D)力度。同时,在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中国正面临满足其人民健康需求的巨大挑战。提供药品的费用无疑对一个国家的财政资源带来了压力,因此有必要对价格进行限制。为了保证向公众(和国外)提供安全和有效的药品和正确使用的可靠信息,中国正在对其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更加密切关注药品生产和流通的质量。药品领域所实行的公共政策和管理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更为复杂,它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如何地促进研究与开发(创新),确定新
《上海三联法学文库·律师与社会:美德两国法律职业比较研究》是西方法律职业研究的一本经典著作,也是德裔美国社会学家鲁施迈耶的本主要学术著作。迪特里希·鲁施迈耶的这项对德、美两国法律职业的比较研究,为这个领域提出了个相对完整的理论命题,即职业的历史发展形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现代国家兴起与资本主义市场扩张的相对时间顺序。这个理论命题也已经成为职业社会学与法律职业研究的一个经典命题。
《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是日本立命馆松宫孝明教授的《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中译本。相较于日本其他同类教科书,《外国法学教科书精品译丛: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的特色在于:在问题的思考上,作者反对仅对问题作个别的、权宜的解释或解决,而是基于“同样的事情作同样的处理”这一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重视对问题的体系性思考与法概念的统一性运用,并且强调对法律的解释应当忠实于法律文本本身。同时,《刑法总论讲义(第4版补正版)》没有受困于历来将刑法理论的对立还原为“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对立的日本刑法学思潮,而是以规范主义、机能主义的刑法思想和“积极一般预防论”为基础,力求探明各种理论和学说的对立根源,并根据当今社会的状况展开刑法所应依据的客观主义。从这一立场出发
《刑法哲学》一书是当代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的成名之作。它初版于1992年,当时面对着其他部门法学的竞争与挑战,刑法学意欲何为、出路何在?这是每一个有志于刑法学研究的学者需要深刻反思的问题。对此,当时的作者得出的结论就是:从体系到内容突破既存的刑法理论,完成从注释刑法学到理论刑法学的转变。本书是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刑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就的。作者根据当时所有能够看到的国内、国外资料,建构了本书的刑法学体系的基本框架“罪刑关系中心论”。作者认为,刑法哲学体系是有一定的独创性的,反映了作者对于刑法哲学的独到见解。刑法哲学作为一种理论,并非独一二的,每一种刑法哲学都可以有自己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推动与深化刑法学的发展。本书作者所勾勒出的“罪刑关系中心论”的刑法哲学体系共包含15个范畴,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