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制度是我国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对解决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展中的诸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有过发展股的经验,但是由于当时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导致股制度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股法律制度的完善对于目前我国正在建设的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书以股的“生命周期”为主线,从股的发行到股的发行,再到股的退出,介绍我国发展股制度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借鉴境外发展股法律制度的经验,分析境外发展股法律制度的教训。在此基础上,寻求股法律制度本土化发展的路径,以期为我国发展股法律制度建言献策。
本书为山东高院和山东大学共同主持的“司法公正与司法监督的关系”这一最高法院重大理论课题(为期两年)的成果。书稿梳理了我国司法监督制度的体系构成、主要特点、实践探索,分别对具体的司法监督制度进行研究,包括当事人监督、审级监督、审判管理监督、检察监督、人大监督和舆论监督,探讨各种监督制度的应有地位和功能,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具体路径。
《律师会馆》是一本不错而且有趣的书。而在于引起人们对这些知识的兴趣,从而进一步搜索有关的书进行阅读。这《律师会馆》也可以算是对英国培养法律人以及其他人才的知识的普及读物,依作者自己的标准,它在这方面是成功的。你或许可以随时在阅读过程中找到和你的知识背景的契合地,发现某些让你心领神会之处,邂逅那些你可能在别的书中知道的英国历史上的各界人士,当然也会发现某些你愿意进一步了解的东西。
为了解决中国当前犯罪率居高不下、司法资源严重紧缺、司法腐败比较严重等现实司法问题,有必要借鉴及推广恢复性司法经验。另外,从恢复性司法制度内部的利弊比较、恢复性司法与传统刑事司法不同制度之间的相对比较,也可得出恢复性司法经验在中国应予借鉴及推广的必要性,并且这一结论能够接受法的价值要素的审视和检验。在认定恢复性司法经验应予借鉴及推广的前提下,通过文化底蕴、政治体制、刑事政策、立法基础以及司法基础的考察,又可以肯定恢复性司法经验具有借鉴及推广的现实可行性。
内容简介
本书以纪检监察机关改革作为研究重点,并将研究对象定位为在基层发挥重要作用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纪检监察系统的基础地位,对上对下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研究则是完成好这项紧迫任务所必须做好的基础理论工作。本书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背景进行了细致描述,对当前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的模式进行了全面系统分析,深入探讨了我国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面临的若干重要理论问题。书中提出的一些改革思路和设想对于未来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民事连带责任司法裁判研究》是诉讼法文丛之一,由彭熙海编著。《民事连带责任司法裁判研究》简介:民事连带责任制度是一个实体和程序紧密结合的问题,连带责任的实体法规定是静态的权利义务分配,而连带责任的司法裁判则是静态的、字面上的权利义务实现的动态过程。然而,长期以来,民法学界与民事诉讼法学界对连带责任的研究缺少必要的沟通和默契,造成了连带责任制度实体权利义务的规定与诉讼程序设计之间的严重冲突与脱节,连带责任的司法适用受到严重扭曲。将实体和程序的关系置于连带责任司法裁判这一典型场域展开全面、细致的研究,能使实体和程序的关系进一步明晰化,同时针对连带责任的特质,设计出一套具有个性化的司法裁判程序,能够为立法和实务部门对连带责任的科学立法和运行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使民事连带责任制度的立
《刑事审讯与供述(第5版)》是关于侦查讯问的一本经典名著,在学界和事务部门拥有极高的声誉。本次翻译出版的是该著作的第五版,这一版在体系上、完整,在内容上也有大量新,对于新出现的在侦查讯问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及时地阐述和分析。
本书作者罗豪才先生是著名法学家,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开创者之一,行政法平衡理论提出者,中国软法理论倡导者。这本文集收录了罗豪才多年来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所思、所言,有参加大会的致辞讲话,有学术会议上的主旨演讲,有调研考察过程中的即席发言,有工作会议上的布置安排,也有工作之余的潜心静思。全书分为行政法治建设、公法基础理论、软法治理、面对面、书香墨韵五个部分,很好地反映了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尤其是以软法治理弥补硬法的不足,彰显了中国的法治进步和政治文明建设的成果。
言论自由对公民个人价值的实现、民主政治的运作及真理的发现等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它还是所有公民基本权利的基础和前提,其现实的实践状况至关重要。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为数不少的以言论表达为基本或主要行为方式的犯罪,诸如各种煽动型犯罪、妨害名誉犯罪、妨害国家秘密的犯罪和有关淫秽物品的某些犯罪等。刑法中的这些规定无疑构成了言论自由的界限,并规制着那些滥用了这项自由或者行使自由超过合理限度的行为。但正是由于这些规定的存在,刑法也可能会成为钳制言论自由的利器。在上述这些犯罪的司法适用中,一旦处罚范围过宽,将直接影响到言论自由的具体实现。针对于此,本书作者所秉持的基本观点是:对于此类犯罪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能只局限于刑法范畴的思考,而必须引入宪法规范和理念,刑法上的判断结果只是最终结论的落脚点,
练育强主编的《完善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之反思》从理论阐释出发,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行考察和反思,结合制度层面的不足,对当前的衔接理论展开理性思考,后在衔接制度沿革的基础上就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的重构提出设计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