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最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为积极回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网络司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了“网络司法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网络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网案件提供支持。研究中心自2013年成立以来,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活动,并形成了阶段性成果。为及时与广大理论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分享研究成果,共同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研究中心将陆续出版“网络司法研究丛书”,以飨读者。
“以罪名反思理论变更,以理论指导罪名适用”是作者在本书中所进行的学术尝试。具体来说,本书稿立足于预防刑法理论,结合信息网络犯罪的新罪名,在对信息网络犯罪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等厘清的基础上,针对当前信息网络犯罪立法的预防转向表现,结合对世界主要法治发达国家的相关研究,以预防转向的政策、实质、形式与责任限度为核心,构筑了本书稿对信息网络犯罪刑事规制预防转向限度的论证体系,为刑法这一具有最后手段性的法律介入信息网络犯罪划定了界限:刑法不能让人成为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纯粹工具。 基于对以上问题明确而清晰分析的目的,本书稿共划分为了七章,各章节重点分明且层层递进,逻辑清晰,具有理论深度,且本书结合了当前刑事立法中的新动向,具有前瞻性,总体来说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
近年来,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创造新经济发展模式,成为新经济发展引擎的同时,也对传统经济和产业结构起到了革新改造作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特别是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依法治国进程的不
为积极回应信息化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网络司法需求,经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准,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成立了“网络司法研究中心”。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围绕网络司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实务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为人民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网案件提供支持。研究中心自2013年成立以来,相继开展了一系列研究活动,并形成了阶段性成果。为及时与广大理论研究人员和实务工作者分享研究成果,共同推进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研究中心将陆续出版“网络司法研究丛书”,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