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它轻则剥夺人之财产、自由,重则危及生命,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最严厉的惩罚措施。这种可怕的惩罚措施缘何而生?为何存于人类社会?它经历了怎样三种发展阶段?带着这些疑问,本书试图向大家展现刑罚的历史……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本书立足于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本书中,作者在对正当防卫的沿革、概念和性质加以叙述与揭示的基础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进行了系统论述,尤其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作了分析,为司法机关正确地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书是陈兴良教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讲授刑法课程的录音整理稿。在刑法总论部分,陈兴良教授系统地讲授了犯罪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在刑法分论部分,陈兴良教授选择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故意伤害罪、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侵占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和生产、作业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玩忽职守罪等14个重点罪名进行了讲授。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旨在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本书立足于我国关于正当防卫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在本书中,作者在对正当防卫的沿革、概念和性质加以叙述与揭示的基础上,对正当防卫的构成进行了系统论述,尤其是结合具体案例,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作了分析,为司法机关正确地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提供了理论依据。
《刑事诉讼中的鉴定意见质证制度研究》以公正审判原则为主线,以健全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鉴定意见质证制度为目标,从诉讼程序制度与法庭科学的交叉学科视野出发,对鉴定意见的质证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作者在分析了鉴定意见质证特殊属性的基础上,考察了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意见质证的实践状况,并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刑事鉴定意见质证制度所应当具备的公正要素,即平等武装、对抗式质证程序、对质权特别保障、裁判说理,进而依次阐述了鉴定意见质证制度的核心内容(鉴定意见审前开示制度、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庭审交叉询问制度、专家辅助质证制度)以及鉴定意见质证实质化的配套措施。
本书遵循历史与逻辑相结合的方法,在客观归责理论历史发展的脉络中,展现其理论形成的内在必然性,论证了客观归责的形成是在条件理论、相当理论的基础上,在法学思潮实质化的背景下,对先前理论中所蕴涵的规则思想的扬弃,使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当代形态。本书还论证了客观归责理论对我国刑法理论的意义,并以归责理论为指导思想,从多角度分析了传统以及当前的删法因果关系学说,提出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上的特点,以及应区分因果关系与刑法因果关系,只有后者才是刑法学需要研究的对象;在我国刑法理论对意外事件的处理上,表明了我国的刑法因果关系在具体判断上的虚无,表明了我国刑法归责的主观化倾向,同时通过对我国构成要件行为的对比,说明了我国的构成要件行为其实只是自然的行为论。
本书共分为五编十五章,分别为编刑事政策基础编,主要内容在说明刑事政策之基础部分,包括章刑事政策之基本概念,第二章地区犯罪状况与评析,第三章犯罪化与除罪化。第二编犯罪原因编,主要内容在说明各家犯罪理论学说概况,包括第四章自由意志论,第五章素质与环境论,第六章批判犯罪学,第七章犯罪理论整合论。第三编刑事制裁编,主要内容在说明有关刑事制裁相关概念,包括第八章刑罚理论,第九章刑罚制度,第十章保安处分与保护处分。第四编犯罪者处遇编,主要内容在说明犯罪者处遇部分,包括第十一章犯罪者之司法性处遇,第十二章机构内处遇,第十三章社区处遇。第五编刑事政策趋势编,主要内容在说明有关刑事政策发展趋势,包括第十四章两极化刑事政策,第十五章犯罪被害人与刑事政策。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诉讼法学与证据法学的研究,在保持活跃、升温、开放的理论研究与诉讼实务相结合的基础上,正面临着一个新的拐点——一个迫切需要寻找并确立主体自治性的转折时期,一个需要确立新坐标或可以确立新坐标的时期。这一判断的潜台词是,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与中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诸方面走过的轨迹相适应,我国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也正处于一个通过自我扬弃寻找参照系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在侧重英美法系成熟制度、经验的借鉴和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衔接之间,曲折前行、审慎取舍乃至不免尴尬的未定型的过程。然而,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正悄然发生剧变,一个越来越自信和自主的中国正出现在国际舞台上。与之相应,诉讼法学、证据法学的研究和制度性建构的背景性因素也大大改变。本
本书是作者从《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一书所开始的刑法理论探索的继续。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意志自由论。由此出发,本书分别考察了犯罪与刑罚、立法与司法的人性基础。在犯罪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犯罪存在论与犯罪价值论;在刑罚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刑罚存在论与刑罚价值论;在立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立法理念、成文法与判例法;在司法的人性基础中,作者论述了司法主体、法律解释和自由裁量。本书以人性为切入点,对刑法进行了哲学的综合分析,其中包含大量哲学、法理学、社会学、心理学、伦理
刑法解释是沟通纸面上的刑法与社会实践的重要桥梁,从这一意义上而言,刑法解释学是刑法学的本体。近年来,我国围绕刑法解释出版了大量的著述,对丰富刑法解释学的研究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微观层面,对具体刑法解释研究方法明显表现出困境,即无论刑法解释的技术、方法是如何、细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案件与刑法条文之间的衔接,却总是存在的困难。综合研究表明,对于任何具体社会科学的研究,都应跳出孤立的这一学科本身,而应站在更高、更广的角度展开研究,因此交叉研究的意义凸显。法律,包括刑法在内,并非孤立的现象,而是奠基于的社会文化基础之上的。法学研究脱离社会文化本身的研究将会是空洞的,也正是基于此,各部门法学的学者逐步重视对部门法的社会学将社会文化的、合理成分,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逐步纳入刑法的
本书是在1994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中文版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2004年出版的《通则》英文版编译而成。为方便读者阅读,本书采取了中英文对照形式。2004年版《通则》的主要目的是,针对国际商业社会中出现的各种利益问题提出法律上的解决途径。与1994年的《通则》相比,增加了五章内容,分别规定代理权、第三方权利、抵消、权利转让、义务转移和合同转让以及时限。此外,第1章和第5章各新增1条,分别涉及不一致行为(第1.8条)和协议解除(第5.1.9条)。2004年版共计由185条构成(1994年版由120条构成)。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理事会确信:《通则》所涵盖的国际法律和商业社会将感谢它所具有的重要价值,并在使用中受益匪浅。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通则》在实践中的成功超过了所有人的预期。我们也期望2004年版《通则》中英文对
本书是何帆同仁(中国人民2003级刑法学博士生)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作者对刑事法律中的没收问题进行了“小切口、深层次”的研究和分析,并从比较法和国际法的角度进行了理论拓展和研究。本书逻辑清晰、文笔流畅,全文共700多个注释,援引了500多篇中外参考文献,100多个中外法院判例,体现了作者认真、严禁的态度,也说明他在资料搜集、实证研究方面下来不少工夫。
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三部分11章。 部分绪论,是对罪犯改造历史的回顾和对现实状况的简介。其中,章回顾了中国和西方国家改造罪犯的简要历史;第二章介绍了中国和西方国家在罪犯改造方面的理论探讨成果与基本状况。 第二部分是犯罪原因论。首先在第三章中阐述了犯因性差异理论的基本内容,在论述中提出了若干新的概念和观点。第四章集中论述了犯因性差异的维度,介绍了犯因性差异在多方面的表现。第三部分是罪犯改造论,论述了犯因性差异理论及其在罪犯改造中的应用问题。其中,第五章论述了犯因性差异理论与罪犯改造的关系,探讨了这方面的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若干新的概念和观点。第六章探讨了将犯因性差异理论应用于罪犯改造活动的若干具体问题。最后几章论述对不同的犯因性因素的改造方法等问题,其中,第七章论述了犯因性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