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刑法的话题为我国刑法学界热门的研究主题之一。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各类产品责任事故(尤其是食品、药品与机动车)、环境污染事故与恐怖主义事件,这些人为的新型风险不同于传统风险的特性,其波及范围与引起恐慌的程度是传统社会所无法想象的。尽管中国社会仍然面临物质短缺的分配冲突,发展仍构成社会的主旋律,但发展的趋势正使我们置身于全球性的风险社会之中,迫使我们不得不直面西方社会已经面临的诸多同质性或同源性的问题。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社会转型与刑法理论的变迁》为清华大学青年刑法学者劳东燕老师的专论,本书上篇旨在从宏观层面全面勾勒与描绘刑法体系所经历的重要变动,分析这些变动具有的共同本质,并力图揭示促成这些变动的社会原因;下篇做的是专题性的探讨,通过由因果关系、故意、危害、不法、罪责、违
《法治的细节》: 该书是 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罗翔全新的法学随笔,面向大众读者,从热点案件解读、法学理念科普、 名著讲解等内容,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多维度培育法律思维,助力法治社会的构建,点亮每个人 中的法治之光。此外,该书还收录了罗翔在 红后的 路历程,分享其求学成长经历,袒露其 境的变化与成熟,与读者 起通过阅读与思辨,走出生活中的迷茫时刻,在现实同完善法治的细节。 《刑法中的同意制度 从性侵犯罪谈起》: 该书是 政法大学罗翔教授,剖析性侵犯罪中的核 问题 同意制度,以及围绕性侵犯罪的权力、道德、文化的 法律文化图书,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社会话题。在刑法中,同意是规范概念,而非 理概念和事实概念。同意的反面 不同意,是性侵犯罪的本质 征,是行为过度性的内在尺度。这
由西原春夫著的《刑法的根基与哲学(增补版)(精)》探索的主题是为什么人类社会要有刑罚或刑法?国家凭什么持有刑罚权?国家行使这一权力又得到了谁的允许?这些都是刑法学的很基本的问题。本书把处于刑法背后的.促使制定刑法的原动力称为“刑法的基础要素”,并把探索和分析这种要素作为主要目标。 本书由贯穿全书分析体系的纬线和经线编织而成。本书的纬线主要有二根:一是以基本方向为出发点来考察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二是考察偏离原来方向的刑法制定的原动力。作者把前者称为实施国家刑罚权的生理现象的考察,把后者称为其病理现象的考察。 本书的经线是指分析的顺序。由于刑法背后潜伏着促使制定刑法的众多要素,而这些要素成体系地密集在一起,作者采用由浅及深与由深及浅相结合并以由浅及深为主的考察方法。
《重罪量刑--关于刑量确立与刑量阐释的比较性理论与实证研究》研究的是对于严重犯罪的量刑,其所涉及的问题在很久以前就得到了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同等重视。这里涉及的是量刑实践中的不均衡性疑问以及关于平等对待与差异在教义学上的重要性的问题。在研究中,规范问题与实证方法理所当然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不均衡性只能在规范的背景下得以观察。此外,这还涉及一个在当今国际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主题。因为以均衡与平等对待的刑罚为内容的目标显然越来越重要。本研究着眼于国际比较,包含了德国与奥地利的量刑问题。 除了开头提及的基础原则问题,本研究还有另一个目的,即考察量刑实定法的效果,以及考察为实现量刑决定的均衡性结果而得出的理论与教义学思想的效果。因而本研究也包含着评估的视角。奥地利是本研究对比的对象。
本书以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为线索,展开对刑法基本立场的探讨。本书认为,刑法中所有基本问题如刑事法治模式、刑法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犯罪概念、犯罪论、解释论等都可以还原为法律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对峙和统一。在刑法理性的构建中,不能抛弃形式的一面一味追求实质的一面或者反之;在刑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之间,应该坚守以形式理性的侧面和内容为前提,建构以追求处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之实质要求为内容的实质理性。因此,本书主张树立实质的刑法观,亦即建立以形式的、定型的犯罪论体系为前提,以实质的可罚性为内容的实质的犯罪论体系;相应地,对刑法规范应该从是否达到了值得处罚的程度进行实质的解释;同时,这种实质解释的意义与功能在于:形式入罪实质出罪、入罪合法出罪合理。
论坛采取各校联动机制,各校刑法学研究带头人陈兴良教授、张明楷教授、刘明祥教授与曲新久教授是论坛的召集人,梁根林教授作为"杨春洗教授法学教育与研究基金"的代表负责总协调。论坛旨在通过组织各校刑法学者在刑法学重大问题、基本立场上展开对话、争论和交流,不断地推进中国刑法学术的发展,并同时加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为四校法学院的学生特别是刑法专业的研究生带来学术上的盛宴。该论坛还吸引了不少国外知名学者参与。 《当代刑法思潮论坛(卷):刑法体系与犯罪构造》为该论坛部分交流成果的结集出版之一,主要讨论了刑法总论的核心问题:体系构造与犯罪构成。张明楷、陈兴良、刘明祥、冯军等国内刑法学界的知名学者分别贡献了自己在犯罪实体、犯罪构成要件学说的发展、犯罪体系、责任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国外学
《重罪量刑--关于刑量确立与刑量阐释的比较性理论与实证研究》研究的是对于严重犯罪的量刑,其所涉及的问题在很久以前就得到了刑法学与犯罪学的同等重视。这里涉及的是量刑实践中的不均衡性疑问以及关于平等对待与差异在教义学上的重要性的问题。在研究中,规范问题与实证方法理所当然地联系在了一起,因为不均衡性只能在规范的背景下得以观察。此外,这还涉及一个在当今国际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主题。因为以均衡与平等对待的刑罚为内容的目标显然越来越重要。本研究着眼于国际比较,包含了德国与奥地利的量刑问题。除了开头提及的基础原则问题,本研究还有另一个目的,即考察量刑实定法的效果,以及考察为实现量刑决定的均衡性结果而得出的理论与教义学思想的效果。因而本研究也包含着评估的视角。奥地利是本研究对比的对象。
本书的出版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远离职务犯罪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这是值得肯定的。《从政警示——国家公务人员不可忽视的66种刑事法律风险》一书提出了刑事法律风险这样一个概念,具有新意。这里所谓刑事风险,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所可能触犯的犯罪。因此,本书以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主体的各种犯罪为论述内容,涉及我国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等相关罪名。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是关于公务员不履行基本义务引发的刑事风险,下篇是公务员不履行特定职责引发的刑事风险。应该说,上述体系结构安排是较为合理的。在具体内容上,本书对刑事风险的阐述分为风险提示、风险分析和风险的自我控制三个方面,并且结合有关典型案例进行论述,使本书在具有警示性的同时还具有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