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第二版具有下列突出特色: ,内容更加翔实。在修订过程中,利用大量新获得的资料充实书稿内容,使有关章节的论述更加详实。同时,增加了一章新的内容——外国犯罪学与刑事司法编年史,其中兼顾了应用犯罪学及刑事司法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增加对这方面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本书版主要论述理论犯罪学内容的问题。 第二,结构更加紧凑。删除了版中的三章,使本书的逻辑结构更加紧凑、风格更加一致、内容更趋合理。 第三,引注更加规范。根据所引文献的语种注明出处:汉语文献的脚注用汉语,英语文献的脚注用英语,使引注更加规范,也更有利于读者查核原文。 第四,质量得到改善。在修订过程中,纠正了版中存在的大量书写、排版等方面的错误;订正了很多史料;补充了很多信息;对很多论述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修订后的第二版具有下列突出特色: ,内容更加翔实。在修订过程中,利用大量新获得的资料充实书稿内容,使有关章节的论述更加详实。同时,增加了一章新的内容——外国犯罪学与刑事司法编年史,其中兼顾了应用犯罪学及刑事司法方面的内容,有助于增加对这方面的了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本书版主要论述理论犯罪学内容的问题。 第二,结构更加紧凑。删除了版中的三章,使本书的逻辑结构更加紧凑、风格更加一致、内容更趋合理。 第三,引注更加规范。根据所引文献的语种注明出处:汉语文献的脚注用汉语,英语文献的脚注用英语,使引注更加规范,也更有利于读者查核原文。 第四,质量得到改善。在修订过程中,纠正了版中存在的大量书写、排版等方面的错误;订正了很多史料;补充了很多信息;对很多论述进行了修正和完善。
犯罪情报是一种有关犯罪活动的信息,是一种经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搜集、整理、研究和加工后,进行传递和利用的犯罪信息。本书系统论述了与犯罪有关的人、与犯罪有关的物、与犯罪有关的事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犯罪事实等,揭示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及内在联系,旨在侦查、发现和控制犯罪活动,预测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为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作出科学决策。
本书从法学角度对监狱行刑进行全面探讨,既展现了存在于监狱行刑整体背后的基本法理,也描绘了监狱行刑的各个侧面所涉及的具体法理,并采用“中西结合”的手法,使用共同的概念、词汇及原理,就美国、日本及中国的监狱行刑进行比较研究,进而指出:以“劳动改造”为基本特征的中国监狱行刑的理论和实践是世界监狱行刑的重要部分,与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的监狱行刑一道,构成人类有关监狱行刑的文明财产;21世纪的监狱行刑应是一种能够结合中国的“劳动改造”与西方的“法治主义”、可称为“法治主义式劳动改造”的监狱行刑。
无
会说话的尸体 草籽的秘密 血滴定向连线分析 弹道学原理分析 诡异的密室 爱恨情杀还是意外死亡 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 插翅难飞的火厂 是否案 谁在说谎 蛆虫生龄的奥秘 天衣无缝的碎尸计划 男女足迹特征 人像组合 性变态犯罪行为 难以置信的作案工具 假案的识别
本书为贝林《构成要件理论》和《刑法纲要》两大名著的合译,围绕构成要件理论而展开,为了使问题更集中,使读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关注其构成要件思想。 贝林一生著述甚丰,涉猎广泛,刑法学造诣极高,主要著作有:《刑法纲要》、《犯罪理论》、《构成要件理论》、《往返于实证主义与自然法之间》、《法学与法哲学》等。贝林对后世刑法学的发展影响极大,可以说,“整个现代刑法学均以贝林之学说为基础,在其前进步伐中必须研究他的犯罪理论”。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只有真正探索到犯罪人想从犯罪行为中得到什么时,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犯罪人与犯罪心理的本质。对犯罪动机与犯罪性人格的研究正是这一探索努力的核心组成部分。犯罪动机是激发与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部力量,包括“犯罪的动机”与“犯罪性动机”两个层面的理解(犯罪性动机居于核心地位)。犯罪动机作为犯罪人个性倾向性因素之一,在犯罪心理结构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犯罪心理学中居于核心地位的理论与对策系统。本文以社会生物学之“自私倾向说”为理论假设与逻辑起点,试图分析犯罪动机与需要体系、社会文化与个体人格之间的密切关系;其形成模式表现为以缺失性需要为基本内容的需要在社会文化的作用下,通过模仿、角色认同、认知选择、自我强化及无意识等途径现实性地表达为直接动力性的犯罪动机与稳定化的犯罪性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