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内容简介
外有关重新犯罪防治的政策林林总总,如何使其条理化?本书使用“范式”概念对外重新犯罪防治政策进行了的梳理。在借鉴国外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者将重新犯罪防治政策的范式归纳为:威慑范式、范式、重返社会范式、剥夺范式与综合范式。 范式不同,政策不同。威慑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强制量刑”政策;推行“报应”模式政策;制定量,刑准则政策;真正量刑政策;“从重从快”政策等。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政策;矫治需要评估政策;矫治项目政策;矫治项目认证政策等。重返社会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社区刑政策;半监禁刑政策;社区政策;监禁过渡政策;过渡性帮助政策;司法分流政策;恢复性司法政策;罪犯教育政策;罪犯培训政策等。剥夺范式下的重新犯罪防控政策主要有危险评估政策;性罪犯登
本书试图建议一个参考课本用于犯罪心理画像演绎方法的应用。它有一个大胆的设想,在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关的专业术语和专业核心观念的同时,能十分清晰和形象地对这种方法加以介绍。此外,另一个目标是,建立刑事物证、行为证据和犯罪心理画像之间联系的牢固基础。 本书的内容共有28章,分别介绍了犯罪心理画像的历史,犯罪心理画像的基本方法,还有如何从犯罪现场、证据、伤害形态、被害人、犯罪行为、犯罪动机、犯罪人特征等角度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对一些常见案件类型如杀人、强奸、变态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心理画像研究。在本书中,作者还专设一章用于论述“心理画像作为一门职业”所需要的严谨态度和必须遵守的职业道德。读者可以从中感受到作者对这一研究领域的审慎和严肃的态度。
本书为贝林《构成要件理论》和《刑法纲要》两大名著的合译,围绕构成要件理论而展开,为了使问题更集中,使读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关注其构成要件思想。贝林一生著述甚丰,涉猎广泛,刑法学造诣极高,主要著作有:《刑法纲要》、《犯罪理论》、《构成要件理论》、《往返于实证主义与自然法之间》、《法学与法哲学》等。贝林对后世刑法学的发展影响极大,可以说,“整个现代刑法学均以贝林之学说为基础,在其前进步伐中必须研究他的犯罪理论”。
《犯罪控制模式研究》依照“国家—社会”的分析框架,犯罪控制有国家主导、社会主导和国家社会二元主导三种模式,这三种模式是以犯罪控制权力在国家和社会两者间的分布为标准而高度抽象的理想类型。这种来源于韦伯的“理想类型”分类方法基本上可以把古今中外的犯罪控制活动囊括进来,也能反映权力从社会到国家再回归社会的运行轨迹。当前中国的犯罪控制模式属于国家社会二元模式,但在不同的地区,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有所不同,因此,应当根据国家和社会在犯罪控制中的力量对比构建科学的犯罪控制体系。《犯罪控制模式研究》由焦俊峰著。
在修订中,还是保持了原书的篇章结构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对第九章、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等章节作了修订。第九章原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心理,现将该章内容加以拓展,并将章标题改为流动型犯罪心理,这是因为,偷越国(边)境犯罪只是流动型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而且流动型犯罪是当前。一定也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一种突出的犯罪形态,需要从理论上加强研究,实践中加强应对。第十二、十三、十四章的修订,使得全书的体例更趋统一和科学,同时,修订者也注意到,网络犯罪作为一种全新的犯罪样式,是需要学术界加以认真研究的,而其中的重点又是青少年、网络犯罪,对此,本书的修订者给予了应有的关注。
本书为贝林《构成要件理论》和《刑法纲要》两大名著的合译,围绕构成要件理论而展开,为了使问题更集中,使读者能更全面地了解,关注其构成要件思想。 贝林一生著述甚丰,涉猎广泛,刑法学造诣极高,主要著作有:《刑法纲要》、《犯罪理论》、《构成要件理论》、《往返于实证主义与自然法之间》、《法学与法哲学》等。贝林对后世刑法学的发展影响极大,可以说,“整个现代刑法学均以贝林之学说为基础,在其前进步伐中必须研究他的犯罪理论”。
《犯罪实行行为着手研究》立足于客观主义的刑法基本立场,采用比较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思辨分析以及规范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主要对实行行为基本理论、实行的着手的意义及其评析、着手认定标准中的现实危险的判断、特殊类型犯罪的着手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和有益的探索,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中外刑法中,作为未遂犯基本要件之一的“实行的着手”问题,系事关行为人的行为可罚性有无或刑事责任轻重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重要实践问题,一直都是中外刑法学者们智能燃烧的焦点之一。
犯罪学于我国虽属于发展中学科,但基于实践的推动和人才培养的需要,不仅犯罪学研究日趋活跃,而且犯罪学课程目前在政法院校也已普遍开设。与此相对应的是,犯罪学方面的教材建设却相对滞后。虽然近年来陆续出版了若干本科生教科书,但目前全国尚无适合研究生的犯罪学教材。鉴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聚集了实力相对雄厚的犯罪学教学研究力量,我们以本院人员为主干,同时邀请了校外部分代表性中青年学者,共同编写了这本主要面向法学研究生的《犯罪学专题研究》。根据研究生教学的特点,本教材主要突出了以下两个特点。在体例上,以点带面,深化犯罪学的核心知识。在照顾犯罪学知识系统性的同时,以专题形式浓缩犯罪学的主干内容和核心知识点,深入阐述犯罪学的基础理论问题和前沿问题,使学生在有限时间内能获取尽
“明法”为篇,始出《管子》,日:“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虽齐国稷下诸君杂糅之,但其承接管仲之余绪,应大体不谬。此后,法家从商鞅至韩非,无一不以明法为经。秦用法家之法,履而制六合,威震四海。然而,雄兵百万,金城千里,并没有换来帝位永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为天下所笑倒在其次,后世之君不敢明法为治,才是国之大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