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号,可以说虚拟财产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作
互联网的产生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依托的平台,网络游戏的出现则为虚拟财产的形成提供了生成契机。关于虚拟财产的定义,有泛义,广义和狭义之说,尽管各种学说包念的内容有多有少,但达成统一的一点为:虚拟财产其实就是存在于网络中一系列的数列号,其具有虚拟性,依附性,现实性,交易性和持续性五大技术特点。虽然仅就目前来说,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属于财产,尚存在争议,但虚拟财产的创造者毕竟对其的产生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所以说是具有价值性的。既然虚拟财产具有价值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现实财产的性质就要对其予以法律保护,游戏运营商如果侵犯了玩家的利益就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法律意义上的虚拟财产包括:网络中的虚拟财产,电子货币,域名及平常我们聊天用的号,可以说虚拟财产是和我们的生活紧密相关的。作
本书从财产性质及财产控制关系人手,对新形势下财产犯罪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展开研究,厘清刑法理论中对财产犯罪认定的一些界限,以期对司法实践中财产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有所帮助。
《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以金融商品交易商(经纪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为逻辑起点,分析了金融商品交易过程中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商品交易业者与投资者的欺诈与反欺诈问题。《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阐述了金融商品交易的基本原理,从金融商品交易欺诈的危害性导入反欺诈的必要性,介绍了美国、欧盟、英国以及日本和韩国等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反欺诈立法,系统分析了反欺诈的制度体系,包括行为规则制度、监管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制度研究》最后分析了我国目前关于金融商品交易反欺诈的立法现状,并对我国立法完善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主要包括逐步统一金融商品立法、制定系统化的行为规则、重视金融商品交易行为的监管、完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