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是加拿大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加拿大秉承判例法传统,因此经典判例是理解和研讨加拿大合同法规则的主要渊源。《加拿大经典合同法判例译评》选取了由加拿大法院和地方高等法院判决的经典合同判例,并对其全文进行总体翻译和评述,从招投标、保险和网络服务等三个方面展现了加拿大独具特色的合同法规则。
本书分为八编共计十六章,内容包括:侵权法上的作为义务总论、侵权法上的检查义务、侵权法上的保护义务、侵权法的救助义务、侵权法上的警告义务、侵权法上的控制义务、学校承担的作为义务以及人士承担的作为义务等。
知识产权在形式上表现为知识产品的权利人的私权,但实际上是制造者、传播者与使用者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结果。利益平衡仅仅是一个手段,知识产权法还有更高的社会政策目的,这使得知识产权法也是鼓励创新、保护投资、维护竞争秩序等公共利益的一种社会治理手段。本书认为,探讨知识产权的法律属性,不可脱离政府的知识产权公共政策来孤立求解。知识产权中蕴含的政策之维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政策、竞争政策与公共利益保护等内容。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因为这些因素的存在而具有政策维度,政策的灵活性与时效性为知识产权法的频繁变迁提供了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
本书选取中医药知识作为突破口,来研究建立我国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在我国中医药传统知识立法保护上作了有益的探索和建议。本书还收集了第二届中国传统医药法律保护学术论坛上有关专家的精彩发言以及传统医药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本书可作为中医药高等院校知识产权课程的辅助教材或其他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法学的参考书。同时,也是中医药界从业人员和中医药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教精和参考读物。
本书将行政合同过程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共十章内容。部分主要是介绍本书对于行政合同的概念、性质、功能等的基本理论逻辑,并概括介绍行政合同的过程论视角。第二部分对行政合同缔结、履行、终止,以及信息公开和事后救济的全过程,开展全面、动态的考察,始终贯彻“依法行政”和“契约自治”精神的统一,能为丰富多样的行政合同实践,提供民法和行政法分歧的现实理论解释。第三部分主要是站在行政合同过程研究的延长线上,以录资料形式对《行政程序法》(试拟稿)行政合同专章提出修改建议,并整理提供行政合同过程研究的经典案例作为进一步研究的基础素材。
担保法横跨传统民法中物权法与债权法两大法域,是我国民法中最活跃的领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所带来的对融资的大量需求,直接导致了担保制度的大量运用,由此引发的担保争议也日渐增多,但制度供给的不足以及制度设计中的偏差,给实务家们带来了很大的空间,但也影响到了担保法制的统一。本书以我国《担保法》、《物权法》为对象,着眼于解释论视野下的担保法律制度,置重于我国担保法制的司法实践,对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与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亦作阐发,可供大专院校师生、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法官、律师等实务家参考。每章都配有导读,概述本章的主旨和内容。主文中除了体系化地讲授本章的基本内容之外,还穿插引用资料、案例或事例,用以说明重要的法律问题。开设“争点讨论”、“实务导引”与“案例点评”专栏,选取理论界和实务界的
作者通过传统侵权法体系的深刻剖析,认为传统侵权法未能清晰揭示各种侵权行为的本质,也混淆了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如违约责任等)的界限。侵权法应被重塑为一个以保护各种权利、合法利益为基础的民事责任体系。在本书中,作者新颖的方法视角、严谨的分析论证,殊值参考;其所得结论,也由晚近欧洲侵权立法所证明。
本书几乎包括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开发与侵权赔偿》主本出版以来的增补本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的展望、现金流的风险调整、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开发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处理、隐私权、形象权与明星形象、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的价值波动、技术的专利使用费率和许可费用、专利使用费率中的差错种类和应予注意的问题、知识产权的鉴定和管理,以及侵权损失补偿新的衡量方式等内容。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最新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这本关于民法物权争议问题的论文文集,由八位从事物权法研究、教学的学者合力完成,深入探讨了有关典权的几个迄今尚未理清的问题,以及不动产物权非因法律行为而变动的实务上的几个重大疑义。规模不大,但篇篇精彩。
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运用了当前最为流行的学术范式,在设定本书理论假设的基础上,明确展示了研究进路以及所采用的分析工具,清楚地表明了自己所追求的结论,这在方法论上是具有前沿性的。本书的重要特点之二是研究成果实现了多项“突破”与创新。具体而言,一方面作者对财产权理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并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对财产权的概念、本质和价值等做出了全新的论证,获得了财产权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财产权的价值是人的福利,财产权在本质上具有法律性与伦理性等具有“开拓性”的结论。这些结论对于推动有关财产权的理论与实务的进步无疑具有重要价值。另一方面本书在“财产权与宪法的演进”的选题和论证上可以说既切中了人类行为选择的约束条件的“影子力”,又把人类制度文明最核心的要素置于动态的演进过程中加以考察,
本书分为两部分。部分是“民法原理”,主要是选取了作者从事民法学研究十四年来发表的论文中重点讨论民法基本理论问题的文章,如讨论物权行为、过错与违法性的区分、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等,共计七篇。第二部分为“规范解释”,选取了笔者采取德国法教义学方法研究我国物权法、侵权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具体规范的七篇论文。
当代中国的典型特征乃是全方位的社会转型。在这样一个转型时期,中国的民主、法制和宪政建设也以其特有的模式在渐进地展开和发展,而在其中的法律制度建设以及法律制度的实践运作方面,权利的观念、权利的思维和权利的逻辑在事实上一直贯穿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多年的社会与法律实践,并始终成为其背景、基调与底色,其典型的现实征兆乃是大量的对于“中国”而言属于“新”的权利类型的萌芽与诞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本书力求从一般理论和具体的现实权利景观相结合的角度,对转型中国社会“新”出现的各种权利类型,即各种主要的“新兴”或“新型”的权利的产生机理、存在基础、发展逻辑、基本内涵等予以初步探究和阐释。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请法学界同仁关注并认真对待我国社会“新兴”权利产生和发展的现实,同时,以此为例证希
《契约正义论》虽然内容颇具创新,但是并无生拗晦涩的文笔表达。全书文风清晰可读,用语朴实精当,达意明畅准确。著作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行文严谨。从其严密的考证与逻辑论证和规范、详实、众多的注释,读者能够感悟到著作内存的逻辑力量和作者严谨的学术态度……《契约正义论》致力创造契约的差序正义观和差序分析原则,初步建立起以差序正义观为核心的契约正义分析的理论框架。笔者期望《契约正义论》的研究在理论上有助于理清理论混乱,推动契约正义问题研究的深入,建立科学的契约正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上为人们的契约活动提供合理的思维导向,对于契约的司法正义提供理论参考甚至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