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于读者进一步了解、研究我国外观设计司法保护的现状及全貌,本书全书收录了主要判例的裁判文书。全书分为八大部分,包括:部分:法院判决被告侵权类;第二部分:一审判决被告侵权,被告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类;第三部分:一审判决被告侵权,原告认为判赔额过低,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类;第四部分:一审判决被告侵权,被告上诉,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部分错误,二审予以部分改判类;第五部分: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类;第六部分: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类;第七部分: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上诉,二审撤销原判,改判被告侵权类;第八部分:一审判决被告侵权,被告上诉,二审判决被告不侵权,撤销原判与裁定中止诉讼类。
从法律经济分析的角度看,法律规范不是不可变的数据群。法律经济分析将法律规定的行为权限(Handlungefugnisse)视为变量,从而将法律制度本身纳入经济分析的范围。从这种观点出发,我们研究的是: (1)现行法律结构的产生和法定行为权限的种类和分布; (2)法律结构对配置效率目标的影响; (3)形成高效的法律结构的真正前提; (4)从配置效率的目标看,法律结构应当具有哪些特性。 本书主要研究任务(2)和(4)并介绍几种重要民法领域的经济学说。本书尤其重视经济分析的研究方向对于司法判决和德国法律学说可能产生的意义。从法学的角度看,本书的内容主要是介绍司法判决和学说理论的变化、说明变化的普遍原因并探寻在什么时候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处理这些问题更好,以及经济分析在法律应用过程中的局限性。 本书分五个部
《民事抗辩权研究》对抗辩权从罗马法上的excepti0概念以及近现代民法上的抗辩概念中分离的过程进行梳理;从现行立法、大量教科书、词典以及裁判文书中归纳出抗辩以及抗辩权在我国现行法律共同体中的运用情况,指出二者各自在民法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即抗辩是对义务的阻却,而抗辩权是对责任的阻却。在抗辩权的类型化方面,提出原生性抗辩权和继受性抗辩权这种新的分类方法,为抗辩权继受和抗辩权切断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在抗辩权的效力方面,提出抗辩权的债权不同于已被主张抗辩权的债权,因此前者仍可作为主动债权进行抵销的观点等。
在论证制度时,不应只关注权利本身的正当性,还应当关注的界限,后者在意义上,也涉及到我国宪法的目标。本文提出了一种分析制度的宪法进路,它主张存在于市场,但不属于市场;是一种促进公共领域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柱;肩负着构建近代民族国家的任务。
《著作权激励机制的法律构造》以著作权激励机制为研究对象,旨在尝试解决“信息为何产权化”与“信息如何产权化”这两个著作权法上的核心命题。激励机制是以产权化的方式通过权利配置实现客体的效用。激励机制逐步成为解释著作权的主流学说,反映的是著作权产业投资者的利益需求。在著作权激励机制的实现过程中,权利的初始分配与再分配同等重要,著作权法唯有在两个阶段的权利配置中保证权利人与使用者的意思自治,才能发挥权利客体的效益。首先,在权利初始分配领域,应肯定著作财产权的排他性,排除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等责任规则对权利人意思的干涉。排他性使权利人得以利用市场中分散的交易信息,并激励权利人创制交易成本最小的交易模式其次,在权利再分配领域,应通过发挥集体管理组织与许可制度的优势。肯定私立规则对法定权利
本书内容集中于民法中合同效力、情事变更、履行抗辩、涉他合同、违约金、瑕疵担保等合同法专题,以及物权法和侵权法方向的宅基地、建筑物责任、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以及损害赔偿。
本书拟讨论信息依其本源成为权利客体的可能性。本书使用信息财产这样的概念,着重于对信息财产化的探讨。本书从检讨知识产权与信息的关系人手,在信息财产概念下对不受法保护的信息产品赋权问题作出了探索,旨在解决非信息产品交易的合法性基础。信息网络给信息的生产、利用展现了无比广大的前景,但也为我们进行制度设计增添了巨大困难。本书与其说试图得出什么肯定的结论,不如说为今后的探讨提供了基础。
形成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权利类型之一,在民法体系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汉语法学界,关于形成权的研究成果极少,连我国台湾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也曾因未能完成形成权论文,而“深以为憾”。《私法中的权力:形成权理论之新开展》作为部研究形成权理论的专著,深入广泛地考察了形成权理论的学术史,从制度资源配置的角度分析了形成权配置和转让的问题,纠正了我国法学界关于形成权配置、转让和行使规则方面的错误认识,全方位提高了我国关于形成权乃至整个民事权利体系的研究水准。
本书的结构分为十二章,其主要内容为:章主要比较研究现代外国继承法的意义、目的及方法,分析和预测现代外国继承法的演变及发展趋势;第二章主要研究继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继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及依据,外国继承法基本原则之评析,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的反思及其贯彻建议;从第三章到第十二章,分别对法国、德国、瑞士、日本、意大利、俄罗斯等大陆法系国家和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英美法系国家的各项具体继承制度进行理论阐述和比较评析,然后相对应地逐一分析我国《继承法》相关具体制度的现状和不足,结合社会调查掌握的当代中国民众继承习惯,借鉴外国有益的立法经验,提出修改、完善我国《继承法》各项具体制度的立法建议,并设计了21世纪《中国民法典.继承编》各项具体制度的“立法建议稿”条文。本书的特点主要有四:,以实
暂时没有内容
《实用专利书系:专利池管理与诉讼》首先分析了专利池的形成条件,总结和阐释了现代专利池的组建和运作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技术标准的形成与专利池组建的关系、建立专利池需要达成的各种协议,入池必要专利的评估、专利池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专利池知识产权政策的制定等;然后,《实用专利书系:专利池管理与诉讼》专章探讨了专利池的法律规制和诉讼问题,全面比较分析了美国、欧盟、日本的专利池反垄断规制立法,探讨了专利池反垄断审查标准,并提出了中国的立法选择。本书还分析了专利池对于我国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本书对我国近年来出现的本土代表性专利池、专利联盟作了介绍,重点对上述专利池的组建和管理实践情况进行了梳理。本书适合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人员和知识产权实务工作者参考使用。
古典私权一般理论在民法体系演变史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正因为该理论的出现,大陆法系民法才在传统的法学阶梯式体系之外形成五编式的潘得克吞式体系。古典私权一般理论的思想根源在于近代德国自然权利义务理论.它表征了体系化的权利思维:各种权利借助于抽象概念被组织成一个逻辑严密的权利类型体系,同时,权利本身也具有内在的逻辑结构(主体、客体、变动原因、救济)。权利的内在结构与权利类型体系分别成为潘得克吞式民法体系总则与分则的逻辑基础。
本书是自动驾驶行业的专利分析报告。报告从该行业的专利(国内、国外)申请、授权、申请人的已有专利状态、其他先进国家的专利状况、同领域领先企业的专利壁垒等方面入手,充分结合相关数据,展开分析,并得出分析结果。本书是了解该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并预测未来走向,帮助企业做好专利预警的工具书。
《物权法原论(第2版)》仍然保持传统研究风格和基调,着眼于物权法理论和制度设计的研究。《物权法》只是让本书有了新的研究基点和批判分析对象。因此,凡是涉及《物权法》有规定的,这些规定均成为本书研究的起点或分析的对象;只是这种研究和分析并不是拘泥于《物权法规定,而是着眼于物权制度完善和改进,着眼于物权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可能的解决方案。希望本次修订在新起点上仍然保持原版研究风格和研究目标,使读过本书初版的读者,仍然能有所思,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