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接自 1977年进入大学研习法律,至今已有四十余年。他是中国法治发展的亲历者、法治建设的思考者、法治理想的追求者。他见证并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从1986年开始,他参与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制定,也一直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论证、咨询等工作。 本书由王利明教授从其发表的近三百篇论文中精选出三十余篇文章汇集而成,这些文章主要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名刊上,集中反映了王利明教授在不同阶段对中国民法典编纂的系统而深入的思考,可谓 精论 。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新变化,在原有合同制度的基础上,对合同法律制度作了细分与完善。本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各条内容进行简明又清晰的解释,分为上下两册,以 法条文本 本条主旨 条文释解 为板块基础,以 案例分析 为板块亮点,法条文本准确无误,条文主旨精准凝练,释义条文明晰易懂,案例分析贴近生活,兼具指导性与学习性。
朱慈蕴教授于20世纪90年代博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师从我国著名商法学家王保树教授。她于1999年起任教于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市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是我国知名商法学家,对我国的商事立法,尤其是公司立法有重要影响。 朱慈蕴教授从教以来,桃李满天下,培养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中青年学者。如今,朱门弟子遍布全国高校,已经成为我国商法学界的一支重要力量。此次出版的文集,为朱门弟子专门原创论文,对公司法、商法以及其他领域的法学前沿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以整体风貌呈现 朱派 学术底蕴与学术传承,并促进与学界其他同仁积极的学术交流。
《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作者谭秋桂认为,在我国民事执行中存在的难和乱,其根源在于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制约和监督上存在缺失。进而,作者运用比较法学、分析法学的方法,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提出了建构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的建议。《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民法问题与实例解析》主要就民法上重要理论,以实例为立足点进行学理探讨,主要涉及民法总则、物权、债权、侵权法等重要疑难问题。具体内容包括“民法”债编不动产债权契约公证与特殊侵权行为、营业合并时最高限额抵押权之让与、论捐助行为之撤销及捐助财产之处分、资产管理公司(AMC)法制初探、损害赔偿总额预定违约金之损害举证问题、承租人失火责任等。
随着全球社会信息化转型的深入发展,信息已经成为一项崭新的客体进入法律的视野。在私法领域,《俄罗斯民法典》28条明确规定,信息是和物、智力成果相并列的客体。信息的法律性质比其他任何一种客体都复杂,个人信息为人格权客体,中国应在制定人格权法时,将个人信息权明定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和姓名权、隐私权等并列,待时机成熟再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信息财产是财产权的新客体,在信息财产立法之前,应准用民法总则和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加以保护。信息财产权、物权和知识产权构成大陆法系财产法的组成部分。信息作为一项崭新的客体,在人格权领域丰富和完善了具体人格权制度,在财产权领域完善了大陆法系财产权的体系,是民法因应信息社会而获得自身发展的重要内因。
《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作者谭秋桂认为,在我国民事执行中存在的难和乱,其根源在于民事执行权的配置、制约和监督上存在缺失。进而,作者运用比较法学、分析法学的方法,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系统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分析,提出了建构我国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的建议。《民事执行权配置、制约与监督的法律制度研究》由中国人民公安出版社出版发行。
本书一部关于民法的论文集,包括“民法人”、民事主体制度入门、物权制度拾贝、债权制度、继承制度探微、科技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耕耘、“5.12汶川大地震”法律问题思考几编。
主法 全面收录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新36条和相关实施细则,涵括民间资本进入基础性产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国企改革、自主创新等各领域的投资政策及税收优惠。 配套规定 附加与主法紧密关联适用的配套法律文件,提供给您新完整的法律指引。 专业解答 提供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权w部门负责人的适用解答,针对的均为民间投资实践中的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