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我国道路交通道路事故责任的现状,结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正在审议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进行系统探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构成、责任形态、归责原则、责任主体、损害赔偿等内容。
德国侵权法的、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交往安全义务制度,这一制度已成为德国过错侵权责任理论的主要部分。我国侵权法上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借鉴德国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创设的。本书以德国原始资料为基础,系统、全面地研究了德国法上的交往安全义务理论,包括其产生、意义及类型化、法定化的交往安全义务等。作者还着眼于中国问题,提出借鉴德国法的理论以完善我国安全保障义务、不作为侵权、间接侵权、特殊侵权、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等。
美国法律研究院成立于1923年,由美国一些的法官、法学教授和执业律师组成的团体,法律“重述”是对美国判例法的系统研究、归纳和原理分析,代表着美国法律界对相关法律的主流、集体见解,是学习了解英美法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各州法院和联邦法院在裁决侵权案件时,通常依赖一组屈指可数、具有说服力的意见,将其作为判案指引;在这些意见中,最主要的就是美国法律研究院的《侵权法重述》。回顾《侵权法重述第三版》已出版部分和《侵权法重述第二版》仍然行之有效的规定,就能发现这种持续影响的原因。既全面系统、论证严谨,又辅以细致的例证与注释,这些《重述》规定对遍及侵权法领域的众多争点的司法实践做出了体系化的标识。此次第三版系美国法律研究院根据美国最新侵权法重述选编而成,从结构到内容都有很大的改变。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
本书综合运用比较研究、文献研究、实证分析、归纳演绎等研究方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国内发展概况、国外制度现状、主要争议问题、立法条款设计等基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本书的主要特点是:,以概念和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普通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欧共体专利公约进行总结概括,同时指出它们之间的异同。第二,次全面地对国内专利间接侵权研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进行了系统回答,并提出了作者相应的观点,这为间接侵权在国内进行统筹性和整合性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第三,重视大陆法系传统立法技术的运用,特别是在讨论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关系问题上,引入了剥离技术,这是间接侵权乃至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一项重大创新,有较好的借鉴意义。第四,在间接侵权立法构造上,不仅回答了立法的必要性问题,同时加入了立法的特别考量因素,为
《侵权责任法研究(下卷)》以我国《侵权责任法》为依据,结合学界关于侵权责任法的研究成果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并在借鉴国外侵权立法先进经验与前沿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分则体系,并针对各种侵权责任类型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 作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是按照 总一分 结构建立起来的制度体系,其中分则主要是根据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归责原则构建的。从解释论的角度而言,《侵权责任法》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应当属于分则的内容。作者还分别对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和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等各类具体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构成要件、免责事由、责任的承援方式等诸方面的理论问题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分析。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是“网络文化与网络社会丛书”中的一本,主要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及侵权行为概述、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司法认定等等。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从传播学、法学等视角,采用了案例分析法、比较法和历史的方法等,以利益平衡为指导,对于大众传播中肖像权利的法律保护与限制问题做了比较系统的研究。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指出,在大众传播的环境下,肖像所承载的利益呈现多元化,利益之间存在矛盾与冲突;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肖像的法律制度,展示法律保护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媒介与社会书系(第2辑):大众传播中的肖像权利研究》对我国的肖像法律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分析其在立法和司法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他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现实状况,提出了利益平衡下肖像法律保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