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知识产权法基本原理为指导,运用法哲学、法律经济学等研究方法,从利益平衡机制入手,探讨知识产权法的制度理性和价值构造,透视其背后的利益平衡机理。全书分6编计33章,以利益平衡为基点,围绕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社会公众对知识产品的合理需求这对基本矛盾,探讨利益平衡机制在知识产权法中的正当性与合理性;通过剖析知识产权法中所涉及的各种权利配置和利益分配的制度设计,提出并建构一个以利益平衡原则为基础和核心的知识产权法的理论框架和体系,以提升对知识产权法理论的系统认识,为知识产权部门法的研究提供新的方法、新的视角与新的认知模式。本书作为系统研究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的专著,具有较高的理论品位和学术价值;同时,对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问题的广泛考察与分析也使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本书对知识产权
时值近代,转型中的中国在尚未来得及寻觅到一条属于自己的保护之途时,遭遇了列强所携法的冲击,无可奈何地陷入一种尴尬的双重二难困境。在此困境下,近代中国选择了“立”为主导,兼有“不立”的著作权立法路径。 通过对近代中国著作权立法的二难困境及其选择的研究,本书的结论是-在中国著作权立法近代化过程中,中国与西方、制度与观念的冲突、并存以及相互作用是一个难以回避的事实。因此,面对历史和现实,的选择是立足于中国社会圆通和包容的文化传统,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语境,探讨两者的并存和互动,允许矛盾和非逻辑的存在,从实际出发寻找出路。中国近代如此,当代的中国也未必不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