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明,著名证券技术分析家。军旅13载,摸爬滚打,三次立功。转业后在党政机关供职,后辞职从事证券投资。在没有硝烟的股市战场上千锤百炼,摸索出独特的操盘经验,成为股市实战的成功者。 已出版《多空秘诀——股市技术指标实战经典》、《庄家克星——职业操盘手解析坐庄全过程》(第1版、第2版、第3版)、《庄家相术——职业操盘手透析跟庄新思维》、《解读涨跌秘诀——股市技术指标特别信号用法》、《破解技术陷阱——股市技术指标虚假信号及破解方法》等。
本书以中国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与董事责任保险两部分为主体,侧重于对董事责任保险的论述。董事责任保险,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而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本书从董事责任保险的角度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进行阐述,同时将相关保险公司的保单以二维码的形式附于内容中,使内容更充实。
《公司法实务全书》这本书分为上下两册,总体上看,有以下四个特色: *一个特色是,内容全面。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就《公司法》全文而言,这本书对现行《公司法》的每一个条款都进行了注释,而不仅仅是对《公司法》的部分条款或关键条文进行解读。这本书尽可能地探求了《公司法》的每一个条文——以及每一个条文中的每一个术语——的含义和适用,挖掘了法律条文本身没有直接说出来、却又蕴藏在其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以探寻《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制度的真谛。 二是,就《公司法》的特定条文而言,这本书也尽可能地从多个角度对该特定条文进行了注释,尽可能地减少遗漏的事项。不仅对《公司法》的法律条文进行字面解读,还研究了《公司法》前后不同条款之间的适用关系,并尽量去分析有关法院对该法律条款的解
本书讨论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是指:(1)皇室特许成立之公司;国王特许状有时是根据某一特别法案授予之,有时不是。(2)普通合伙;1844年之前,普通合伙之合伙人数众多,且由财产授予契约而组建。(3)特殊国会法案许可成立之公司。(4)依照公开法案“有时是通过专利专证”获得特许(最主要之特权就是以公司某一经理之名义拆与被拆)却并未据此注册之公司。(5)依1844年法案成立之公司。(6)依合股公司法案成立之公司,目前以1908并合并公司法为代表。(7)有限合伙。由于设立合股商业组织形式之不同模式有时在同一时间均很风行,有时又在不同的时间分别地流行,有的长久不衰,有的又昙花一现,故本书之写作尽可能按照时间之先后顺序进行,由此每一种模式就不再分开单独讨论之。
本书精心甄选了20世纪下半叶西方zui为经典的12篇公司法文献,它们在全世界范围内对于公司法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全书共分为三个部分。第yi部分是“公司法的本质”,涵盖了公司法的契约理论、公司法的社区理论、公司法的团体生产理论以及公司法的宪政理论,系统地展示了当下公司法基础理论的主要思想流派和发展前沿。第二部分是“公司法的运行”,分别讨论了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公司投票制度、外部董事的核心信义义务制度和股东积极主义,深刻地剖析了公司法的核心运行机制,特别强调了实证研究在这种制度设计和评估中的重要作用。第三部分是“公司法的未来”,讨论了全球公司治理是否正在一体化以及如何一体化等问题,收录了公司法的历史终结论、路径依赖论以及功能和形式融合论三个观点互异的理论,彼此争鸣而相映成趣。本书表明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法中最为引人注目的一个领域。本书从交叉学科的视角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联问题进行了研究,既阐述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与国家权力结构之间的关联程度,也对国家权力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界限进行了圈定。同时,本书在体系上进行了创新,不再按照传统的公司组织形式对公司法人治理进行研究,而是力求以各类公司治理机构及相关制度为线索建构全书的体系。此外,鉴于国有独资公司、一人公司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一般的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较大差异,本书专设两章对其对策性进行了研究。全书结构明晰,见解独到,论述深刻,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风险无处不在,追求利益zui大化的企业更是与风险如影随形,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机制的缺失给中国企业带来日益增多的隐患。本书针对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金融法律知识和管理经验于一体,内容涵盖公司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公司的内部治理,企业运营中内部、外部的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财务、税务和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解散和破产等内容,对有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透彻而切合实际,是一本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详解、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和法律规定于一书的上乘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