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 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 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选择合适的策略,符合组织结构和社区负载能力。 4)模拟训练灾难事件处置中心或者事故指挥中心,在模拟大规模伤亡事件情景中,模拟进行相关角色的划分和训练。 本书通过教授学习者灾难相关的损伤疾患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以及大范围灾难后大规模伤亡的处理及人员护理等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从基于个体到基于人群的救护转运。 2)在模拟灾难情景时,演练大规模伤亡人员的分诊。 3)在灾难或公共卫生突发
破产法是私法,破产原因制度是破产法的关键,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破产法的核心问题。破产法的宗旨在于债权人整体权益最大化,兼顾债务人救济,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前二者是破产法的直接调整作用,后者为间接调整作用。现行破产法建立了市场驱动模式、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概念、共益债务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等现代化破产法律机制,推动我国破产立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然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位、破产管理人的行为标准、破产免责制度如何建设、待履行合同处分规则等问题仍亟待解决。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同时其功能发挥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发达程度,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是实现破产案件“去行政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破产法条文较少、破产法原则尚在学界讨论中、司法解释不足,影响着破
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的主要类型,在参与市场竞争时,不仅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入规则,也要严格遵循市场准出规则。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共同构成了公司终止的法律制度。因公司破产清算是破产法规范调整的范畴,本书如无必要一般不予涉及,笔者仅就公司解散清算制度进行研究。本书通过对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法定清算和任意清算、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等不同清算程序的比较研究,准确界定了本书研究对象即公司解散清算的概念,并结合域外立法例对公司解散清算的事由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解散清算中公司的法律属性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本书在介绍和评析各种理论的基础上,明确了笔者关于清算中公司与解散事由出现前公司系同一法律人格,并且由于法律的拟制而继续存续的观点,从而一脉相承地解决了解散清算中公司
本文研究思路是讨论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必要性,结合国外个人破产立法的先进经验,分析本国的具体情况,然后从个人破产法的界定入手,将应当排除的对象以及排除的原因进行说明,并界定债务人的生存权益,从而进一步阐述笔者的个人破产立法思路。最后对个人破产进行具体制度的设计,包括自由财产制度、破产免责制度以及失权与复权制度。这几种制度作为个人破产立法的特色,多方面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保护了债务人生存权益,调解了双方的平衡关系。
破产法是私法,破产原因制度是破产法的关键,债务人财产的保值增值是破产法的核心问题。破产法的宗旨在于债权人整体权益最大化,兼顾债务人救济,同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前二者是破产法的直接调整作用,后者为间接调整作用。现行破产法建立了市场驱动模式、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债务人财产概念、共益债务制度和破产重整制度等现代化破产法律机制,推动我国破产立法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然而债务人财产的法律定位、破产管理人的行为标准、破产免责制度如何建设、待履行合同处分规则等问题仍亟待解决。破产法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制化的退出机制,同时其功能发挥依赖于市场机制的发达程度,完善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是实现破产案件“去行政化”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破产法条文较少、破产法原则尚在学界讨论中、司法解释不足,影响着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