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专论》将经济法界定为调整市场监管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据此,本书分为经济法原理、市场监管法和宏观调控法三编,并分别就各编所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地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拓展、深化了对经济法的理解和认识,为读者展现了一幅较为清新、隽永的经济法画卷。
《均衡视角下的股东代表诉讼研究》在一个宏观的、非规范的、非量化的均衡视角之下,以这样的均衡理念为统领,同时运用了一些简单的经济学方法,对股东代表诉讼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中,对这一制度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安排的论证和阐释是此书着墨最多之处。同时,希望通过这一“奢华”能对我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书对“发展中国家”这义进行了界定,介绍了反垄断法在发展中国家推行的动因及具体状况,在此基础上对发展中国家与反垄断法所要研究的中心议题进行了研究,即发展中国家是否需要反垄断法;发展中国家需要什么样的反垄断法;发展中国家实施反垄断法所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反垄断法在发展中国家的实施效果如何。在对以上议题进行研究之后,本书重点对阿根廷、赞比亚、南非、印度、巴西这5个发展中国家反垄断法实施机制进行了具体介绍,并对这些国家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进行了评价。
本书是公共经济学研究专著。全书16章,主要包括市场与政府,公共物品理论,公共支出概述,购买性支出:公共投资,购买性支出:公共消费,税收原理,税收制度,国债理论,财政政策,国际财政等。全书深入研究了公共部门经济活动的规律,对促进我国公共经济学理论研究深入具有重要的价值。
法的价值是一个历久弥新的命题,它深奥而实在,艰涩又丰富,吸引着一代又一代法律人思索和探悉。凯尔森为法律带上科学的光环,价值成为一个无法被科学地回答的难题。然而,法毕竟是存在于的历史之中,并与特定的社会现实相联系。它的价值也许不能被科学定义,但是,却成为纷繁的社会中寻求平衡的艺术。恰如美国学者贝勒斯指出的“许多所谓的事实问题都是价值问题”,当我们沉思现代法学的许多困境时,方才大悟:原来答案终究还要回到法学研究的最初——价值研究中去寻找。从价值开始,又回到价值,法学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完成了一个轮回。这个轮回也是我从大学开始接触法律,到后来讲授法律、研究法律的过程。只是我的轮回是围绕着法的一个部分——经济法展开的。
本书以解决股权转让中常见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对我国股权转让常见纠纷的司法裁判规则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提炼、汇集,并对这些规则的科学合理性进行了必要释解,同时还为每一项规则的适用选配了一个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真实典型案例。 本书既重视对股权转让裁判规则的总结,更重视对股权转让实务和疑难问题的解析指导,不仅对我国股权转让常见纠纷“同案同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而且对公司并购、股权投资和创新创业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本书作者自20世纪80年代初致力于经济法理论研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观点。本书从深入分析社会经济关系入手,并从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联系和区别上,论述了经济法产生和独立的历史必然性,它的本质、功能与任务,它的调整对象、调整原则与调整方法,它的内容与体系,它的立法与实施等各种基本理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独到的见解,建立了本书特有的经济法理论体系。本书第五版主要是文字上做了一些斟酌和调整,内容上对8年多来国家的改革和经济法的立法与实施新情况也作了适当反映,原版的结构体例和基本内容基本维持不变。
《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内容包括:总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概述、国际商事争议的概念、特点及类型、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机制、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专论、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诉讼机制研究、国际民商事诉讼的管辖权、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外国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研究、概述、仲裁协议、仲裁员与仲裁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程序、国际及中国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
本著作包括经济法范畴论、经济法结构论和经济法体系论部分,娥图运用范畴、结构和体系分析的逻辑方法,重点阐述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中所涉及的10大范畴、24个经济立法中的基本问题和4个方面的体系构造及其相立的逻辑关系,试图使所阐述的内容对中国经济法学的学习和实践具有“举一反三”的长期指导作用。有对学界既有研究成果的概述,也有作者的一些独立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