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囊括系统、全面的法律法规,结合重点法条进行解读,为阅读、使用本教材的师生提供指导,具备查询和笔记记录的功能。本书全面吸收了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最新立法、司法及学术研究成果。
本单行本收录了《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范本)。 对比2004年的《试行办法》,本次《企业年金办法》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变化: (1)弱化了企业年金的自愿性质,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2)下调了筹资规模上限。企业缴费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8%(《试行办法》为8.33%),企业和职工缴费之和不超过年度工资总额的12%(《试行办法》为16.67%)。 (3)对企业缴费分配差距作出限制。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 (4)增加了企业年金方案变更、终止,以及中止和恢复缴费的内容。 (5)明确了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的归属规则。 (6)适当放宽了待遇领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7)完善了待遇领取方式。职工达
自1993年以来,我国宪法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宪法地位。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的经济体制,它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必须靠科学、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是调整一定范围有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为了让经济专业在校大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范围地、地学习市场经济建设的经济法律法规,我们编写了本书。 在编写教材中,我们首先确定了经济类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目标定位,旨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追求交易安全、事前防范交易风险的知识和能力。为此,教材中突出实用性、实践性、实效性,突破了传统部门法划分的限制,并在教材中编入了一些在交易中必需的法律制度,如代理、民事法律行为以及部分民法、商法的内容,使学生在法学基础尚弱时亦能尽可能多地掌握市场经济有关实用的和可操作的经济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是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二)的实施,加强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推出由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与专家学者联合精心打造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释(1、2)理解与适用:新旧公司法衔接公司解散清算》一书。除承继了我社以往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丛书的各项优点之外,在写作团队、体例设计、内容结构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将实务审判指导与理论制度研究有效融合,力求做到权威性与理论性相结合、实用性与研究性相结合、可查性与可读性相结合、准确性和精确性相结合,使之成为“理解与适用”系列丛书的精品之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司法解
本书围绕资产证券化的核心理念一风险隔离,详细阐述资产证券化中资产转让的主体、客体、效果等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分析我国和国际上资产证券化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与不足,在借鉴欧美等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立法上的修正意见:作为资产证券化主体之一的特定目的机构,应采取特定目的信托而非特定目的公司的形式;应赋予将来债权可转让性并适度放宽对其的法定限制;对“真实销售”应采取形式主义而非实质主义的司法审查标准,以达到“破产隔离”的效果,从而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应以已有的国际公约为蓝本,构建资产证券化资产国际转让的统一实体法等。 读者对象:法学教学研究人员、立法者等。
书中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纳税咨询问题的回答,具有比较好的权威性和操作性。 本书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对比,同时有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和修订的说明,以便学习查阅。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所依据的现行增值税政策,是根据2009年1月1日所执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性文件等一系列税收法律,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2006年颁布的1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等。这些政策属于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截至2009年5月我国正式颁布的有效税法和会计等法律文件。各位读者阅读时,涉及政策变动的,以现行的增值税法规和相关经济法规为准。 本书可以作为广大会计人员、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