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博士的这本书对中国经济具有重大的价值。简单地说,它指出了美式(更大程度上是欧式)反垄断法的种种圈套和谬误,而许多国家正在生搬硬套这种反垄断法。只要读完这本著作,你就会奇怪在经济科学当道的年代竟然还有如此错漏百出的东西,而且还会惊叹其它国家竟然还会对这趟混水趋之若骛。 兆丰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阐释为什么一系列的现象——诸如企业扩大规模、锁定转售价格、企业纵向整合、低于成本定价、价格歧视和多种类型的合并——其实都是促进竞争和有益经济的行为。不幸的是,用来解释这些好处的这些强有力的经济逻辑,以前并不总是被人理解。美国的反垄断法始于1890年,但兆丰所介绍的这些令人折服的解释,许多是到了20世纪后半叶才逐渐在经济学研究中成形的;而尽管美国的法院在过去这些年里已经开始重塑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是整合反垄断法领域经济学研究视角与法学研究视角的一次难得的尝试。在美国,随着反垄断法通过大量的司法意见而得到不断的发展,作者对这一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大量援引了法学杂志和经济学杂志中的相关文献,从经济学视角对司法裁决进行了详细评判。同时,作者将法学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分析当中,认为反垄断法是普通法领域中一个非常有活力的领域,这一认识促使作者强调反垄断法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并且就此考察了导致反垄断法不断发展的诸多动力。《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涵盖的特定问题包括:完全竞争与垄断,实施,卡特尔,第1条原则,合理规则分析,联合抵制,市场力量,纵向限制,搭售,排他交易以及横向合并,这些均为反垄断法的
本书重在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总则规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性法理。反不正当竞争的一般性法理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定位、基本属性、基本原则、基本关系和基本范畴等。这些内容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操作意义。鉴于一般性法理的重要性,本书以问题为导向,特将“总论”单独撰写成册,有针对性地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性法理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例如,本书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竞争法定位、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竞争自由与公平的价值取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范式以及一般条款的适用等重要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很强的探索。
法律规范并非彼此孤立地存在,其间有各种意义脉络的关联。这种关联既包括构成外部体系的概念形式上的关联,也包括构成内部体系的法律原则上的关联。外部体系以抽象概念为构造基石,其固然可使法律规范保障最大可能的概观性和稳定性,但难以避免其内容空洞化之危险。概念的抽象化程度越高,内容就越空洞。
王晓晔教授是国内公认的反垄断法权威学者,并颇具国际声望。《反垄断法》是其数十年潜心研究和参与立法的成果汇集和思考。 作者从经济学与法学的视角出发,通过历史考察、理论探讨、案例分析和跨国北京,对反垄断法的各种理论和实践进行严谨和深入的论述,资料丰富,视野宏阔。尤为突出的是,作为我国《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作者更注重从中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和研究的现实需要出发安排全书结构与内容,《反垄断法》既是其对反垄断法体系和制度的系统阐述,亦是其对反垄断法领域诸多问题的梳理和总结,更是其对反垄断法艰难出台前后以及施行以来的反思和展望。 《反垄断法》作为研究生教材,兼具知识性和实用性,亦可为政府机关、公司、律所等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作为竞争法核心和基础的反垄断法意在通过禁止独占、惩戒联合(卡特尔)、防止垄断性兼并及规制其他形形色色的限制竞争行为来调控、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良性而充满活力的竞争环境。正因如此,反垄断法在国外被称为“经济宪法”,“自由经济的大宪章”,成为开展市场经济活动的首要法律规则。中国正处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而垄断无疑是市场化生存之敌,一方面由原来计划所控制的对资源的配置权力通过“市场化”形成行政性垄断,造成竞争与市场进入的壁垒,公然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 由各种经济力量所实施的分割市场、联合定价(价格卡特尔)等限制竞争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极大地损害了社会整体的利益和经济的发展。在规制垄断的各种手段中,根本的解决手段是法律手段。 目前,我国的竞争法律体系中只有《中华人民
法律规范并非彼此孤立地存在,其间有各种意义脉络的关联。这种关联既包括构成外部体系的概念形式上的关联,也包括构成内部体系的法律原则上的关联。外部体系以抽象概念为构造基石,其固然可使法律规范保障最大可能的概观性和稳定性,但难以避免其内容空洞化之危险。概念的抽象化程度越高,内容就越空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