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研究项目“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构建研究”的最终成果。在此,要特别感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对该项目研究的资助。 在21世纪,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与自然资源科学开采、集约使用的矛盾更加突出,这一矛盾深刻地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资源环境的有效保护。构建一个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来缓解上述矛盾及其负面影响,不仅是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的实践问题,也是一个具有重大价值的理论问题。我们承担这一课题,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现代产权经济理论、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为基础,借鉴、总结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实践的国际经验与中国的改革实践,探讨如何构建一个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本书从伦理学、法学和实践三个层面对西方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主要理论及其法律实践作出了梳理和批判,认为环境伦理学作为特定文化背景下的特定环境想象,并非普世真理,不符法治精神,社会实效不佳,不应成为中国环境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中国环境法学总体存在“法律观偏失”的不足,须树立清醒的学科意识,以“现代法”为前提预设进行制度研究,实现从“启蒙思想”向“法治理论”的历史转型,为环境法治实践作出“法学”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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