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法治社会,应当在“正当程序”的框架内,为解决“如何查明案件事实”或者说“怎样实现真实”问题,设立合理:程序制度。具体说:首先,本书在章第二节中论证了,遵行正当程序进行诉讼证明,能够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根据正当程序及其保障原理,违反正当程序及其保障原理的证明行为(事实主张行为、举证行为、质证行为和辩论行为等),将会受到否定评价(比如产生行为无效、失权等后果),行为人也会负担诉讼费用,甚至会受到罚款等处罚,藉此以形成或维护符合正义要求的诉讼证明秩序。其次,在诉讼或诉讼证明中,“实现真实”是多种利益或价值权衡的结果。在诉讼或诉讼证明中,“实现真实”是其首要的但不是的价值追求,还有比“实现真实”更高的利益追求及诉讼效率等价值追求。在本书的相应部分,将分析为什么证明标准采取
潘牧天同志具有20年的高校法学教学与科研经历,长期致力于对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的研究。《滥用民事诉权的侵权责任研究》这本论著体现了作者对法治的崇尚与尊重,凝结了作者将民事实体权益维护与民事诉讼秩序稳定并合理运行统合研究的创新思考。
沈君研究之基本,可谓德意志民事诉讼法于台湾地区之展开,法系意识自觉于其中。较之台湾同行早期著述,问题意识上有所不同,更具时代特色,抑或见地上与时俱进,大有发展。个人拙见,台湾同行早期著述偏重于传统上法解释学,其中陈荣宗、杨建华等诸位先生之作堪称典范;世纪之交,倡导程序保障及其于现代民事诉讼程序上之意义观念兴起,邱联恭先生于此领域颇有建树,成果丰硕。相比之下,沈君之作,学术价值上极具承前启后之意义,各文均对研究对象于立法上、学说上、判例上之到达点交待仔细,是为台湾同行新锐一代之问题意识及研究实力之反映。
这是一本司法学的专著,也是一本部门法理学的力作;是一位高级法官的经验总结,也是一位在职博士生的学术结晶。本书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点:其一,拓展了民事执行问题的研究领域和深度。其二,创造性地阐析了民事执行权定位与性质的界分。其三,理性揭示了民事执行权的司法权定位和强制权属性。其四,合理优化了民事执行权配置理论。本书除前言和余论的内容外,共分为九章:章民事执行权绪论,本章主要研究民事执行权的历史演化、概论分析、功能描述以及价值取向等构建民事执行权理论体系的基本性问题。第二章民事执行权定位,本章主要研究民事执行权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所处的位置。第三章民事执行权性质,本章主要揭示民事执行权的基本属性,以区别于其他国家权力。第四章民事执行权构造,本章主要研究民事执行权的内容构造。第五章
本书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法官撰写,以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设立的违法所得特别没收程序为主线,结合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系统地梳理和研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涉及的主要问题,同时根据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则对实践中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又亟待解决的一些疑难问题提出了初步的处理意见。
《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是在魏文超的同名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是学界关于宋代证据制度研究的部专著,有较高的学术创新意义。对该博士论文的最初选题,我大力支持,该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我一直非常关注,对论文定稿也大体满意。当然,对于文中的一些不足,如背景史料过多、提炼不够、对主题略有冲淡等,我也予以指出。对此,《历史的法学文丛:宋代证据制度研究》将原博士论文中的一些不必要的背景史料予以删减,虽总字数减去约七万字,但论文行文更显精炼,
高景惠,女,1968年出生,河北定州人。1988年7月参加检察工作,先后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起诉处、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二处、公诉一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处长助理、副处长、处长、在职期间,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撰写了《分院未成年人案件办案机制研究》、《未成年人家庭权利的保护一一以检察职能为视角》等多篇调研文章。孙威,男,吉林省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2006年进入北京市检察机关工作,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助理检察员。王巍,女,河北保定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2005年进入北京市检察机关工作。现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助理检察员。
《司法鉴定法宝——法律指引与实务》通过编撰活动,全面总结梳理我国诉讼中涉及鉴定的主要法律规定。作者借助我国现有各类法律文献查询工具,全面交叉查询,逐条筛选。凡是与司法鉴定具有相关性的,均予以选入。包括司法鉴定专门法和其他法律中涉及司法鉴定的法条两大类。后者包括司法鉴定需求类条款、规范鉴定活动的条款、明确司法鉴定有关主体法律责任的条款、鉴定意见正确适用方面的条款等。一些部门、机构颁布的重要的内部工作规范视情况予以收录。体例上,全书采取表格式编制,法律文本和司法鉴定理解精要相结合,法律与技术结合。本书特点:1.内容全面;2.体例新颖;3.使用方便;4.适用面广。
刑事证据潜规则与显规则相对应,是影响我国当前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具有隐蔽性、约束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等特征。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等证据种类的运用存在诸多问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品性和倾向性证据排除规则、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口供补强规则等刑事规则也产生了异化。刑事证据潜规则的产生存在制度内的原因和制度外的因素,应当在多方面予以克服和改进。《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对此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研究。《刑事证据潜规则研究》的主编房保国君是证据法学领域内实力派的青年才俊。
《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秉持“通过个案推动法治”的宗旨,择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公务员报考资格、公民环境权、反性别歧视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国内外典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全面而深入地探讨了公益诉讼的内涵、公益案件的选择标准、公益案件的诉讼技巧以及公益诉讼和公共传媒的关系等对当前中国公益诉讼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希望《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的案例能为您的理论研究或诉讼实务提供参考,更希望《公益诉讼的理念与实践》成为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引玉之砖。
《刑事诉讼的目的》一书由成文堂于2007年在日本出版。该书以田口守一的名著《刑事诉讼法》(第五版)为基础。是对该书中“刑事诉讼目的”的深度扩展,提出了应当根据各类案件的特性构建多元化的刑事诉讼程序的理论构想,对日本正在进行的大规模刑事司法改革提供了重大理论指引。《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内容反映了2004年日本大规模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立法背景。增补版详细介绍了日本从2009年5月份开始实施的裁判员制度,并对这种新的裁判员制度与刑事诉讼目的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详细探讨;此外,还介绍了2009年5月份德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新规定的合意程序。《刑事诉讼的目的(增补版)》的主题“刑事诉讼的目的”,是刑事诉讼基础理论中的核心问题之一。本书全面反映了该问题在日本的理论变迁与现在所取得的杰出成就。这是一本对日本传统
本书将大理院自民国元年改组时起,至民国十六处闭院时止之判决已著为例者,悉数集入,完全无缺。这些案件曾经在当时刑事审判工作中引起过巨大的反响。绝大多数案件还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重要影响。本书大部分取材于《大理院判例要旨汇览》正集,依大理院迭次判解,其中
《法律文书原理与实务》是从宽泛的意义上对法律文书进行定义的,但限于篇幅。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文书进行阐述,而是有选择地介绍了“沧海一粟”,实际上主要是探讨了一些诉讼文书和与诉讼文书相关的文书,对其他法律文书则只能忍痛割爱了。
《刑事推定研究》借助于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重点研究了推定的构成、推定事实的反驳,推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等问题。在研究路径上,《刑事推定研究》遵循从日常生活到民事活动,从民事诉讼到刑事诉讼,从具体到抽象的轨迹进行。
行政诉讼本质体现的是国家权力结构的设计,其存在和运作无不关涉权力的配置、冲突和协调。行政诉讼制度的变革,既需要从宏观上考察、反思甚至调整国家权力结构的整体配置,又要细致入微地分析行政诉讼运作中的国家权力关系。本书旨在基本脱离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框架下,以比较的学术视野,尝试透过权力结构这一视角对我国行政诉讼展开一次整体性观察。全书具体探讨了政治性宪法向法律性宪法流变中的行政诉讼定位、行政诉讼的宪政基础、行政诉讼模式、司法审查权力的横向范围与行政的疆域、审查强度基本框架界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