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综合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二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常见犯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三是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四是黑恶势力刑事案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这些关于刑事证据的新规定,形成了理解刑事证据的新基础。修改刑事诉讼法之前的证据法教义,应当注入新的元素,根据新的规定而重新进行逻辑构建,形的学术动力,实现证据法的教义变革。例如,2012年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概念和证据种类的重新界定,无疑是理解非法证据排除、刑事证明标准等规则的逻辑起点。为此,需要对现有的规定进行文本解释。这种朴素的文本解释,是阐释证据法教义,促进落实相关规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发现现有规定之不足,以求未来改进的创新性工作。我们围绕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中涉及证据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形成了若干成果,现结集出版,以共享我们的思考与主张。
虽然客观地讲,为学生的著作作序似乎成了一种“义务”,但主观上,作为曾经的老师也愿意为他们的著作作序,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剪彩”。以下议论是为本书之序。 谈到法学理论和体系的创建,坦率地讲我们还没有多少自信,如同我们的汽车制造一样。在法治初建阶段,我们还不大可能有自己的理论及体系,现有的理论和体系基本源于域外。其他法律是如此,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具体到判决理论也是如此。关于判决效力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援用的是苏联的理论。由于苏联的理论本身就存在许多瑕疵,因而解释力十分有限。在改革开放之后,外国法的理论被引入学术界,基于语言的共同性和法系的接近性,大陆内地的民事诉讼法学者主要是从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直接或间接地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其中也包括了判决效力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