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客观地讲,为学生的著作作序似乎成了一种“义务”,但主观上,作为曾经的老师也愿意为他们的著作作序,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剪彩”。以下议论是为本书之序。谈到法学理论和体系的创建,坦率地讲我们还没有多少自信,如同我们的汽车制造一样。在法治初建阶段,我们还不大可能有自己的理论及体系,现有的理论和体系基本源于域外。其他法律是如此,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具体到判决理论也是如此。关于判决效力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援用的是苏联的理论。由于苏联的理论本身就存在许多瑕疵,因而解释力十分有限。在改革开放之后,外国法的理论被引入学术界,基于语言的共同性和法系的接近性,大陆内地的民事诉讼法学者主要是从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直接或间接地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其中也包括了判决效力的理论,并
该书的出版意味着高桥教授最终完成了自己对日本民事诉讼法宏大体系的理论勾画和阐述,应当说《重点讲义民事诉讼法(上、下)》是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之大成,也是他民诉理论研究的。本书能够在中国翻译出版,则能向中国学人完整地展示高桥教授民事诉讼理论的全貌,亦能更全面地了解日本民事诉讼理论发展动态和学术论争。不仅有助于解答当下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争议中存在的某些似是而非的问题,对于胎动中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亦有理论上的参考意义。
《21世纪民事诉讼法学前沿系列:民事诉讼法原理(第六版)》内容包括导论;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非讼救济;民事纠纷的诉讼救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及效力;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及民事案件的主管;民事诉讼的目的与价值;民事诉讼的目的;民事诉讼的价值等等。
这是一本观点新颖、论述全面的好书,其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诉讼法教材,具有自身的性格和理念。在现有的各种民事诉讼法教科书中,基本存在着一下几个明显的问题。 ,整体思路由于受原苏联诉讼模式的影响,依然强调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优点,并错误的认为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与中国同属一类诉讼模式,即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其间的学术观点和立场过于陈旧,跟不上学术的新发展。 第二,普遍在篇幅上过于冗长,加之作者用语缺乏文采,导致民事诉讼法成为了学生的“催眠大法”。一本教科书无法吸引学生的眼球,使人一读就想睡觉,无论从哪个角度言之均不能称其为一本的教材。 第三,只注重对法理的阐释,不注重将真是抑或拟制的案例加以结合,使得“生动活泼”的民事诉讼法成为学生眼中的教条,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更加增加
虽然客观地讲,为学生的著作作序似乎成了一种“义务”,但主观上,作为曾经的老师也愿意为他们的著作作序,为他们的研究成果“剪彩”。以下议论是为本书之序。 谈到法学理论和体系的创建,坦率地讲我们还没有多少自信,如同我们的汽车制造一样。在法治初建阶段,我们还不大可能有自己的理论及体系,现有的理论和体系基本源于域外。其他法律是如此,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具体到判决理论也是如此。关于判决效力的认识,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主要援用的是苏联的理论。由于苏联的理论本身就存在许多瑕疵,因而解释力十分有限。在改革开放之后,外国法的理论被引入学术界,基于语言的共同性和法系的接近性,大陆内地的民事诉讼法学者主要是从我国台湾地区以及日本直接或间接地引进了大陆法系的民事诉讼理论,其中也包括了判决效力的理论
《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研究:以法院诉讼行为为研究对象》对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进行研究,理论界不缺乏相关成果,但大多着眼于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如检察监督、法院监督等,而从当事人监督角度进行研究的很少,更是未见有从多个角度进行系统综合研究的成果。本书应该说在程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不仅如此,本书还将当事人监督制约机制排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之前,强调从民事诉讼结构逻辑来看,当事人监督制约应该作为一种最重要的民事诉讼监督制约机制;将当事人诉讼权利划分为实体性诉讼权利与救济性诉讼权利;从权力的合理配置角度来探讨法院监督制约机制和检察监督制约机制;等等,这些都是有其较强创新性的。
《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记录了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文件多编。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也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好文化遗产,挖掘、阐释它们的内涵,研究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和责任。2007年5月在北京召开“东亚地区文物建筑保护理念与实践国际研讨会”,基于此,出版了这部中文版的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这有利于国际合作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普及。
杨秀清编著的《民事裁判过程论》为中国政法大学杨秀清教授历经5年研究之作。 《民事裁判过程论》的突出研究思路与特点在于将民事裁判过程与认知心理学结合起来,认为民事裁判过程的结构实质上分为民事裁判的发现过程与民事裁判的证立过程,其中,民事裁判的发现过程是一个由案件信息输入—案件信息加工—民事裁判输出所构成的审判者对当事人诉讼请求予以认知的内在的动态心理过程,而民事裁判的证立过程则是一个由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所构成的完整的民事裁判的外在的理性重构过程。 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系统地对民事裁判过程进行研究,从而对我国的民事诉讼理论研究以及对解决民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合理裁判作出的具体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为中国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民事证据规则研究”的最终成果。众所周知,证据规则是英美证据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大陆法系诉讼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随着证据法学理论的发展,我国学者对证据规则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但是,总体而言,现有的理论研究多局限于对国外的证据规则的介绍方面。当然,这些研究是必要的,它有助于我们开阔视野,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但是,从证据规则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在英美法系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伴随着陪审制的出现、发展和衰落,证据规则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严格到逐步宽松的发展历程。证据立法的这一发展历程没有得到我国学者的充分重视。我们对证据规则的研究仍建立在借鉴和移植的基础上,缺乏对国外的证据制度的理性思考,对制度移植的环境因素和可能产生的排
《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基础上扩展而来,是跨文理多学科研究,作者在证据法的语境中利用多种学科工具辩证分析证据推理过程,既是司法认识论研究,同时也为新技术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提供了逻辑工具。随着律师行业对于知识管理的日益重视,运用大数据分析、知识管理工具支持法律服务已然不再是陌生概念。新技术、新知识在诉讼中的运用主要体现在案件事实认定过程中,《证据推理研究:以科学证据为分析视角》为对于理解新技术方案在事实认定的作用机制,帮助事实认定者掌握新技术的运用进路提供了便利。
本书以程序价值为理论视角,阐释了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若干理论范畴,揭示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两类价值:目的性价值(或内在价值)与工具性价值(或外在价值)。以此为主线索,本书分别考察了民事诉讼程序的五大价值目标,这就是程序自由、程序公正、程序效益、实体公正和秩序。在程序内在价值中,本书着重探讨了程序公正、程序效益,揭示了程序公正的观念演变、模式、要素和实现的途径,提出了实现程序效益的三个模式。在程序外在价值中,本书研究了实体公正的要素及其实现,揭示了民事诉讼程序的社会功能。最后,作者对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民事判决效力的价值蕴涵进行了研究,还揭示了民事执行程序和中国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价值取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三十年来的清代法律史研究、概念、基本资料与研究路径、基层社会的秩序规范、南部县的历史与社会、国家对宗族组织的管理、宗族组织的内部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