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清代县域民事纠纷与法律秩序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三十年来的清代法律史研究、概念、基本资料与研究路径、基层社会的秩序规范、南部县的历史与社会、国家对宗族组织的管理、宗族组织的内部管理等。
社会的变革仍在继续,由经济领域扩至其他可能的一切社会领域。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诉讼主张体现的“公力救济中的私权自治”,公力与私权之间随时代的变迁而呈现出复杂的相互作用关系。民事诉讼各项法律制度与其所处的整个社会生活,如何在相互影响中进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迫切需要。
本书以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目标,从民事程序的技术结构入手,考察、研究和建构我国的审级制度、上诉程序、审判权力制约模式、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性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的培植。本书重点探讨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路径、方法、过程和整体思路,强调以中国问题为核心,注重比较法研究,认真考察国外相关制度的基本原理,充分考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和现实可行性,将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灌注到精致的程序细节设计之中。
当事人陈述是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形式,其功能是作为一种独立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但在立法上对当事人陈述规定相当粗略,缺乏可操作性规定。本书以以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为视角,重构民事诉讼当事人陈述理论。
《民事诉讼法要论》原著杨建华先生系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权威学者,兼通理论与实务,于各大学法律系讲授民事诉讼法逾二十五载。《民事诉讼法要论》系其将平日授课内容,撰写成书,作为个人授课之参考书,以精要为主,故称为“要论”,内容言简意赅,不但为法律系初学者主要参考著作,台湾地区有关民事诉讼法论著,亦莫不以为重要参考。 杨建华先生于1998年谢世之后,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分别于1999年、2000年、2003年及2009年多次大幅修正,郑杰夫先生遵杨建华先生遗愿,为之增补修订。
本书为民事诉讼法知名学者张卫平教授关于民事诉讼诸多问题的著作。本书首先以民诉法学的贫困化为题,揭示出民诉法学发展的困境,提出要理论联系实践、程序与实体结合、突出研究自主性、注重研究方法的规范与提升等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重大问题,也以此为主线勾勒出张卫平教授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逻辑脉络。
本书是我国部专门研究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学著作。我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一般认为案外人异议之诉以及参与分配异议之诉在我国规则层面已经确立。不过,其缺陷及疏失也同样不容忽视。其中与民事执行中当事人权利保护及救济有关的债务人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尤有构建必要。《我国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研究》对完善案外人异议之诉和参与分配异议之诉的建议,为构建我国债务人异议之诉以及许可执行之诉提供了基本思路。与此同时,《我国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研究》亦对民事执行异议之诉的理论体系、正当性基础及其性质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对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以民事司法制度的价值和功能为目标,从民事程序的技术结构入手,考察、研究和建构我国的审级制度、上诉程序、审判权力制约模式、案件的繁简分流和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性互动性诚实信用的诉讼机制的培植。本书重点探讨了我国正在进行的民事审判改革的背景、路径、方法、过程和整体思路,强调以中国问题为核心,注重比较法研究,认真考察国外相关制度的基本原理,充分考虑制度改革的远期目标和现实可行性,将基本理念和价值目标灌注到精致的程序细节设计之中。
在我国,行政调解作为行政机关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手段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但是“调解”、“和解”作为行政纠纷的解决方式则尚需要获得进一步的完善:前者在制度上较为分散,未被系统地建构,其一般机理也未得到系统性的探讨,后者则遭遇学理与制度实践的拒绝。然而,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温和、灵活的行政手段已经日益得到广泛应用;而理论及立法的否定,也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行政纠纷和解的实践。它们都很需要获得推进。基于这一点,本项研究试图探索在我国建立行政调解、和解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为之提供有益的立法建议;这一研究在学理探索和实践需要方面都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