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与审判法律实务指南》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其配套规章为主线,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现行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条文规定,依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诉讼法律制度内在逻辑关系和办案实务要求,按部门法的系统集成体例,进行了全面新颖的整合与编纂。每个章节均以内容导读进行法律适用重点提示,对该法及其相关规定在调解仲裁实务、审判实务各个环节中的具体法律适用,均作出科学、系统、明细的法条指引性注释。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参与者。中国与全球化相互作用引起了学术和实践上的极大兴趣。本书的出版十分适时,因为它涉及这个重要议题,并在其历史发展和现代背景中,探讨当代中国仲裁法律和其实践。有别于其他国际仲裁的书籍,本书以跨学科的角度和比较的方法切入。它检视仲裁在全球仲裁法律和实践的一统下的背景下的发展,并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法律、文化、社会、政治和经济条件。
如果您是用人单位:可能遭遇过劳动者提起的劳动仲裁或诉讼,并为用人单位胜诉之艰难而感慨;也可能因劳动者违约或过错而主动提起过劳动仲裁或诉讼,并为用人单位的貌似强势而无奈;还可能因在劳动仲裁诉讼中的失误导致的严重不利后果而懊悔;……您的这些问题和烦恼,可以从本书中找到一些解决方案。如果您是劳动者:可能在面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想要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时因不知如何办理而忍气吞声;也可能在提起劳动争议时因状告对象、受理机构或请求事项的不合规而多次奔波仍无功而返;还可能因庭审过程中不知审理流程和技巧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未获支持;……您的这些问题和烦恼,也可以从本书中找到一些解决方案。
《劳动争议疑难案件仲裁审判要点与依据》,紧紧围绕劳动争议这个主题,细分成《劳动关系确立编》、《特殊劳动关系编》、《劳动薪酬待遇编》、《劳动条件保障编》、《工伤事故赔偿编》、《劳动合同履行编》、《劳动合同解除编》、《劳动制度管理编》、《劳动诉讼程序编》九大部分,每个部分又从不同角度,一一列举常见多发的争议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常遇到的、令人头痛的、法律规定也不十分明晰的疑难问题。这些问题不要说企业的一般工作人员无从解答,难以妥善处理,就是专门做调处纠纷的法官、律师,也不是随手拈来就可以简明扼要说清楚的。作者不仅仅把问题提出来了,而且挑选了最接近这个问题的真实案件,明确提炼出其中的核心主题,然后标明裁判时应该特别注意的要点内容,再把处理这类问题时应该如何理解和运用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作者研究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九九五年出版《民法解释学》一书。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民法解释学的历史;二是民法解释学的基本理论;三是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四年曾对本单位民法博士、硕士研究生讲授。一九九四年后,专在各种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考虑到中国大陆法官队伍的实际,只讲原书第三部分,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题。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的判决例或解释例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撰写《民法解释学》时,所举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法院的判决例较多,所举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殊少。在近十年的讲授过程中逐渐增加了许多中国大陆法院的判决例和解释例。正是中国大陆法官裁判的这许多成功判决例和解释例,增强了作者对中国大陆的法院终将走出地方保护
《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采用了大量的照片、图表,既真实精致,又形象直观;《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也颇具特色,既有法理法规的严谨阐述,又有具体案例的周密剖析,同时融人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人文思辨,是一本风格独具的专著,也是一本实用意义显著的普法读本。《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体例,有维度。
目前有关仲裁实际运行情况所作的全面的实证研究。本书探讨的是我国国家与申汇关系调整背景下的仲裁机构转型问题,并借此分析1994年仲裁法实施以来的仲裁领域所发生的制度变迁和实践得失。 本书中作者对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及其原因并没有从规范或“应然”的角度简单地加以批评否定就了事,而是基于“同情的理解”视角,从条件制约及利益博弈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以手资料和这样的深度解读为基础,本书一方面从理论上指出了行政化对于仲裁制度不可能具有可持续的相互兼容性,另一方面也给我国众多仲裁机构可能的发展路径提供了某种蕴涵着包容性或多样性的阐释框架。这种既秉持作者价值取向和原理的首尾一贯性,又不流于简单化或“结论先行”式评价的研究态度弥足珍贵。
奥林匹克体育争议的解决有体育组织的内部解决、仲裁、调解和司法诉讼等几种途径,但是对于奥运会争议而言,仲裁是一种最主要也可以说是专有的方法。大量的涉及奥运会问题的纯粹技术性或者商事性质的争议提交到了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奥运会上设立的临时仲裁机构。解决这些与奥运会有关的争议不再是单纯的竞技和比赛规则方面的问题,它需要依据法律方面的理论以及知识。 随着中国申奥成功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逐步临近,奥林匹克运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奥运会仲裁制度正日益受到法学界和体育界的关注。本书的目的也正是想使更多的人了解奥运会仲裁制度,以此促进我国的体育法律建设。
本书立足于仲裁制度的基本理论,借鉴在商事仲裁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国家以及国际性商事仲裁规范的发达实践和先进理念,细致梳理我国仲裁制度的一般机理,并检讨我国仲裁立法和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以提出改进和完善我国仲裁立法的基本路径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