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法学统编教材不同,本书的编写力求有所创新,突出自己的优势和特色。与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具有以下特点:(1)体系完整、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繁简得当;(2)充分考虑证据法学这门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将证据法理论、证据规则与诉讼中运用证据的法律实务结合起来,用案例引出原理和规则,用原理和规则解说案例;(3)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培养读者的法律思维。 本书在每一章都安排了相当数量的案例,其中既有针对知识点理解和应用的案例,又有指导学生分析的引导案例,此外还有供学生使用的练习案例。
民事证明责任问题是当前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实务界至为关注的核心问题,本书是作者凭借多年参与审判实践与教学工作的经验,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形成的成果。 本书共分十章,从民事证明责任的基础、历史渊源、客观证明责任、主观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的分配与转换、表见证明责任、推定证明责任、特殊侵权证明责任等方面对民事证明责任及其分配规则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全景式介绍。无论是实体法的原则还是程序法的规范,无论是对理论的探讨还是对实务的分析,无论是确定个案证明标准的方法还是评价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不同观点,在本书中均有所体现。全书集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实例分析的广度于一体,为民事审判工作者和相关学者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读本。
沈志先主编的《行政证据规则应用》的研究是基于司法审判层面的内部观察,在本书写作过程中,采用了大量的案例,且书中的分析不只限于法律文本规定,而是力求以动态的法律视野和缜密的推理论证,使理论观点、法律方法和具体对策同行政审判实践有机结合.与法治发展脉络紧密衔接。
本书主要是将边沁的《司法证据原理》和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置于对有关英美证据著述主流传统进行概览的语境中,对其做一介绍。在书中,作者意图表明,这两本被忽视的著作值得除证据法专家和边沁研究者之外的法律理论家、哲学家以及其他研究者关注。在书中,对这两本书的介绍主要是解释性的而不是批判性的,因为对这两部作品,大部分人不甚熟悉。本书一共四章,章是对边沁和威格摩尔作为主要人物的理性主义传统的发展进行考察;第二章是有关边沁论证据的长篇论文,第三章集中关注威格摩尔的《司法证明原则》,最后一章是对二者的两种理论进行比较。
本书是作者精选的20篇与证据学有关且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编成本书。 本书堪称作者的代表之作。 司法人员不是神仙,无法全知全觉,也无法穿越时空隧道,只能通过有限甚至短缺的证据去认识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于是,那事实便如水中之月镜中之花一般而具有了模糊性。《短缺证据与模糊事实:证据学精要》是作者何家弘精选的20篇与证据学有关且具有代表性的论文,编成本书。本书堪称作者的代表之作。
本书阐明证据开示在现代民事诉讼中的历史就是一部破解对抗与合作构成的悖论关系的历史。本书论证并阐明“管理型法官”并未改变证据开示由当事人主导的特征。本书论证了证据开示程序与审前程序构造的关系、系统地介绍和研究了证据开示的方式。本书以普通法国家,主要是美国的证据开示制度为准据框架,对我国证据交换制度进行定位,探讨了借鉴证据开示制度,重构证据交换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现实的路径。
证据法是人类实践理性的产物,证据规则是法官审判经验的总结。证据法理论研究应当立足中国现实,坚持证据意识和实践意识,研究实践形态的证据法,走实践证据法的研究路径。本书从行为科学的角度,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对法官运用证据情况进行观察,对那些影响中国证据制度发展和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问题进行数据分析,总结法官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探求证据法求真、求善和求是的价值功能及其理论基础。
本书内容全面、系统、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公诉人员增强证据意识、提高审查判断证据能力、全面提升审查起诉与出庭公诉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对侦查人员提高侦查水平和收集固定证据能力,规范取证行为,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审判人员准确把握证据标准,依法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公正、公平,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此种追求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更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的公正与公平,除了源于立法公正与公平之外,为普通人所感知更多的,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后者包括两个方面,即执法公正、公平和司法公正、公平。法制本身的公正与公平,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律实施中的公正与公平,没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则再公正、公平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上,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难以付诸于现实。 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公平与程序公正、公平。实体公正、公平要求司法人员就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者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而程序公正、公平,则要求司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