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和法冶社会中,科学、规范、缜密无漏、表述准确的合同文体,是正确表述和确认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成所有民事和经济活动中,越来越显示出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性。 ?? ??本书采有了以合同法律关纱主体类别为依据的全新的分类编排体例,以“实用”为宗引,遵循全面、系统、简明、规范的原则、收录了各类常用合同的有代表性的示范文体,分类更加合理,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清晰,查阅参考更加方便。读者可以参照本书中同类合同示范文本的基本各款,根据实际需要,增补或变更某些具体约定的内容,即可订立一份周密、严谨的合同,使民事、经济行为的履行和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证。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是现代仲裁制度和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更确切地说,是一组现象的总和。司法化现象存在于仲裁的各个环节,从管辖客体、主体,到程序原则和裁决制度。部分司法化现象可能是对国际商事仲裁"契约/司法"复合属性的合理确认与强化,因而产生积极效果,而另一部分司法化现象则可能是对该属性的背离,因而带来消极效果。
教育政策法规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历史时期教育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教育行动准则。因此,了解一个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是一条研究和把握一个国家不同时期教育改革发展路径与进程的捷径。鉴于此,韦洁璨等选择从政策法规人手,通过手越南语版资料的搜集、筛选、翻译、梳理、汇集,形成一部比较全面的与越南有关的政策法规译著,为学者研究越南以及推进中越合作提供参考资料。这本书便是《越南政策法规》。
邢广梅编著的《国际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历史演进——从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到1994年圣雷莫手册》由长期从事海上安全政策与国际法理论研究及实务咨询工作的海军学者所著。书中全面系统地梳理了国际海上武装冲突协定法的历史演进过程,探讨了该学科的重要理论问题,辨析了至今有拘束力的相关国际条约,是我国部有关该学科的历史学术专著,在国际社会各类海上武装冲突爆发可能性增大的今天出版,具有特殊的理论及实践意义。《国际海上武装冲突法的历史演进——从1856年巴黎海战宣言到1994年圣雷莫手册》可作为国际法学者、涉海部门人员及海洋问题关注者的参考读物。
《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尽可能实证性地把握国际立法的现象,努力在理论上使其体系化。以这种意图为基础,在努力确立国际法学上的、应该称为“国际立法学”的相对独立的一个学科的同时,力图论证其固有的对象和方法的存在性。当今,可以说国际立法已经达到质与量双重的高度,为了论证以上的观点,单纯地作为事实现象叙述是不够的。国际立法的存在基础无论如何必须在国际法的法源中寻求,我认为这才是解决这类问题的最基本的方法。尽管现代国际法的法源存在激烈的动摇,但是,这种动摇要求展开国际立法问题的关键点正是《国际立法:国际法的法源论》的出发点。
本书分手册和评注两部分,《手册》是美国哈佛“人道政策与冲突研究”项目组的研究成果。是对适用于空战和导弹战的现存国际法的重述。探究了各种国际法渊源,对于适用于空战和导弹战的国际法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而“评注”则澄清各种不同的法律含义以及不同的观点。
进入本世纪以来,在国际格局出现重大调整、高新技术武器发生质的变化和战争形态面临重大转型的冲击下,有关武装冲突的国际法正迎来裂变和重塑的历史机遇。本书作者不仅论及成为关注焦点的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网络战、基因武器、攻击型无人机、自主作战机器人等敏感和复杂法律问题,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稳定与变化的历史过程和未来走向,作了大跨度的历史考察和高远的战略分析。此外,还从中国在综合国力不断上升、国际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的新视角,就如何对待和适用相关国际法的问题,坦率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进入本世纪以来,在国际格局出现重大调整、高新技术武器发生质的变化和战争形态面临重大转型的冲击下,有关武装冲突的国际法正迎来裂变和重塑的历史机遇。本书作者不仅论及成为关注焦点的私营军事安保公司、网络战、基因武器、攻击型无人机、自主作战机器人等敏感和复杂法律问题,而且对国际人道法稳定与变化的历史过程和未来走向,作了大跨度的历史考察和高远的战略分析。此外,还从中国在综合国力不断上升、国际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的新视角,就如何对待和适用相关国际法的问题,坦率表达了自己的见解。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化是现代仲裁制度和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象,更确切地说,是一组现象的总和。司法化现象存在于仲裁的各个环节,从管辖客体、主体,到程序原则和裁决制度。部分司法化现象可能是对国际商事仲裁"契约/司法"复合属性的合理确认与强化,因而产生积极效果,而另一部分司法化现象则可能是对该属性的背离,因而带来消极效果。
在日本,围绕东京审判的争论一直持续到今天。审判和审判结果一直是日本右翼力图扳倒的几座历史大山之一。而为右翼提供“法律依据”的却是东京审判的法官之一印度人帕尔和他的《帕尔意见书》作为东京审判的印度藉法官,帕尔提出了宣告全体甲级战犯无罪的反对意见书。在审判过去六十多年的今天,作为批判东京审判的依据,持右翼立场的人常常援引《帕尔意见书》。意见书也常成为争论的焦点。帕尔提出全体被告无罪的结论,有何特殊的背景?推本溯源,帕尔在本国印度的经历又是如何?究竟因何种缘由进入东京审判的法官行列?
《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国际法案例研习》共分为12章,每章包括经过精心挑选的若干案例。这些案例具有如下一些特点:1.来源丰富。除常设国际法院和国际法院的案例之外,其余案例来自国际仲裁法庭、欧洲国际军事法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法庭,此外,还有一部分来自法庭的判决。2.内容丰富。按照国际法教材的内容,所选案例涉及国际法总则、分则,包括战争法的各个领域。3.时间跨度大。从1872年的“阿拉巴马号仲裁案”到2012年的“卢班加案”,所选案例囊括了近代和现代国际法发展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