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命题,其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至今仍是一个存在激烈交锋、并具有突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直接的实践操作意义的重大课题。 从理论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不仅与诉讼第三人制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与代理、契约、公司制度、衡平法律思想等法律范畴存在内在联系,而且与目前普遍认可的仲裁制度最为突出的特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仲裁的契约性本质存在直接冲突。 从实践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有无对于仲裁实践操作具有直接的意义,在缺失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面临着再次起诉或仲裁的结果,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裁决,而在存在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则可以节省争议解决成本,一次性地解决所有相关纠纷。 本书写作特点可以概括为: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
我国《证券法》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规定很笼统,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在现代证券市场的特殊环境下受诸多束缚。如何在维持相对公平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为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而受到权益侵害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切实有效的救济途径是贯穿本书的基本线索和立足点。 美国的证券法律制度宏大细密、错综复杂,对世界各国证券立法影响卓著,但中美两国法律分属不同法系,如何消化吸收、合理借鉴美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构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框架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美国证券法经验的反思与借鉴》试图解决的问题。本书由翁晓健著。
我国《证券法》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规定很笼统,侵权法的一般原理在现代证券市场的特殊环境下受诸多束缚。如何在维持相对公平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为证券市场上因虚假陈述而受到权益侵害的投资者提供一个切实有效的救济途径是贯穿本书的基本线索和立足点。 美国的证券法律制度宏大细密、错综复杂,对世界各国证券立法影响卓著,但中美两国法律分属不同法系,如何消化吸收、合理借鉴美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经验教训,并结合中国现实国情,构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基本框架是《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美国证券法经验的反思与借鉴》试图解决的问题。本书由翁晓健著。
本专著探讨的问题均属于理论前沿问题,作者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比较外关于国际仲裁立法与实践的方法、分析外典型的和的案例的方法,就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现代化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与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商事仲裁机构制度的国际化与现代化、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纽约公约》与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及其确定、仲裁地点在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仲裁规则及其适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新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纽约公约》及其适用,公共政策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仲裁与中国仲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及中国仲裁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等专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仲裁立法与实践和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发展方向
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是一个颇具争议性的命题,其是否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至今仍是一个存在激烈交锋、并具有突出的理论研究价值和直接的实践操作意义的重大课题。 从理论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不仅与诉讼第三人制度具有直接的关联性,与代理、契约、公司制度、衡平法律思想等法律范畴存在内在联系,而且与目前普遍认可的仲裁制度最为突出的特征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仲裁的契约性本质存在直接冲突。 从实践层面而言,仲裁第三人制度的有无对于仲裁实践操作具有直接的意义,在缺失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能面临着再次起诉或仲裁的结果,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裁决,而在存在仲裁第三人的情况下,当事人则可以节省争议解决成本,一次性地解决所有相关纠纷。 本书写作特点可以概括为: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辩证唯
间接征收并非国际投资法中的一个新问题,但晚近发生的间接征收争端具有极为不同的特征,即它们关乎东道国的规制权。基于国际法与法互动、国际制度间互动、投资争端解决导向及中国问题导向的研究思路,本书深入讨论了间接征收的基本原理,细致考察了美国、伊—美求偿庭、欧洲人权法院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仲裁庭的间接征收裁判实践,详细评论了中国投资条约中间接征收规范的发展。
本研究旨在分析外国投资法的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被国际投资法庭或仲裁庭所解读和适用的。本研究同样会考察仲裁裁决解释外国投资法规则和国家实践的程度,包括双边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都将被考虑在内。此外,在不断发展的国际投资法中还要考虑的内容是体现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国际法的其他相关原则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我们的目标是厘清外国投资法在最近几十年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从而应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投资法出现的新趋势对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公共政策目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从事上述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分析该法学部门目前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们如何在国际法的整体框架中得到体现。
本研究旨在分析外国投资法的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被国际投资法庭或仲裁庭所解读和适用的。本研究同样会考察仲裁裁决解释外国投资法规则和国家实践的程度,包括双边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都将被考虑在内。此外,在不断发展的国际投资法中还要考虑的内容是体现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国际法的其他相关原则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我们的目标是厘清外国投资法在最近几十年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从而应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投资法出现的新趋势对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公共政策目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从事上述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分析该法学部门目前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们如何在国际法的整体框架中得到体现。
本研究旨在分析外国投资法的根本性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在过去的几年里是如何被国际投资法庭或仲裁庭所解读和适用的。本研究同样会考察仲裁裁决解释外国投资法规则和国家实践的程度,包括双边投资协定与自由贸易协定都将被考虑在内。此外,在不断发展的国际投资法中还要考虑的内容是体现在其他国际条约中国际法的其他相关原则以及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我们的目标是厘清外国投资法在最近几十年来是如何发生变化的,从而应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现实情况,以及国际投资法出现的新趋势对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的公共政策目标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在从事上述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还将分析该法学部门目前所面对的挑战以及它们如何在国际法的整体框架中得到体现。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奠基者,也是英联邦国家的领导者。本书不仅对英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深远,而且势必对英联邦成员国的公司法改革起到不可估量的引导作用。作者希望通过翻译这部法律帮助读者及时、准确地了解英国公司法的现行规定,并且期望为我国立法者提供具有借鉴意义的立法素材。
本专著探讨的问题均属于理论前沿问题,作者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比较外关于国际仲裁立法与实践的方法、分析外典型的和的案例的方法,就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现代化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与选择性争议解决方法、商事仲裁机构制度的国际化与现代化、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纽约公约》与国际仲裁协议有效性及其确定、仲裁地点在现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和作用、仲裁规则及其适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新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排除协议及其适用、《纽约公约》及其适用,公共政策与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国际仲裁与中国仲裁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以及中国仲裁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等专题,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比较研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现行仲裁立法与实践和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现代化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