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23卷):婚姻与嫁资》采用拉丁文与中文对照形式编排,拉丁文在左(双页),中文居右(单页)。书中的拉丁文原文来源于意大利罗马桑德罗·斯奇巴尼教授主编的IUSTINIANIAUGUSTIDIGESTASEUPANDECTAE(MILANO-DOTT.A.GIUFFRaEDITORE-2007)一书。优士丁尼《学说汇纂》的原始文献中并无标点。《罗马法民法大全翻译系列·学说汇纂(第23卷):婚姻与嫁资》拉丁文中的标点皆为法史鸿儒蒙森所加。为了照顾中文的表达习惯,译文中的标点与拉丁文中的标点不尽对应。部分片段结尾处用的是逗号、冒号或分号等不是表示句子完结的标点,甚至可能没有任何标点,乃是因为它们与下一片段关系密切,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论述。拉丁文脚注中“”里的内容,是相对于其他版本,斯奇巴尼版本所增加的字母或单词。拉丁文脚注中“[ ]”里的内容,是
本书基于我国人民法院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引入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契机,深入探讨了这一义务在德国法中的渊源即交易安全义务制度的形成与展开,特别是它在德国侵权法内在结构(三阶层)与外在结构的变迁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并以此反观我国侵权行为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对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未来侵权法体系中所可能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分析。
荷兰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前卫社会思想的指向标而这与荷兰先进、成熟的刑法制度密不可分。本法典既具有性,又讲求实用,罪刑配置适度,展示了荷兰刑法温和、务实、前卫、保障人权的特点;反映了荷兰在犯罪的理念,一直奉行刑法的谦抑性,刑事处罚轻缓,体现了宽容的刑事政策。
本书是王名扬教授著名的“行政法三部曲”之一,也是王名扬教授一生最重要的著作之一。本书中作者所用材料均为第一手的资料,展现给我们的也是英国最真实的行政法制度和原则。全书从英国行政法的概念、基本性质人手,对行政机关权力的根据、行使方式和程序以及各种救济手段逐一进行了深入的论述,并对英国的行政组织作了精辟阐述和独到的见解。在本书中作者还针对行政法的研究和学习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和方法,这对于行政法的研究和学习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得知要出版《俄罗斯法译丛》时,心情是很高兴的,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尤其是对我来说,俄罗斯的法律是一种难以挥去的感情。半个世纪对于历史来说,只不过是短短的一瞬,但对于一个人来说,五十年几乎是人所能工作时间的。去年,为了纪念从莫斯科大学毕业五十年,我还特意自费去俄罗斯旧地重游,在旧地重游中力图将过去的影像再翻新重拍,重温青春年代在异乡的火热生活。
本书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英国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探讨,是我国部关于英国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的专著,在程度上填补了研究的空白。通过本书,读者既可以全面了解英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具体制度,又可以从中获得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启示。
英美不动产法是英美财产法的核心,而英美财产法规则体现了普通法的精髓。受英国社会历史因素影响,英美不动产法具有独特的概念和规则体系;这一体系使用了看似与大陆法学物权法不同的语言和逻辑,但表达了与之相同的法理,追求着惊人相似的制度目的和价值。本书运用了大量的原始文献,系统展示了英美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现行规则,提示了英美财产法历史变迁的社会原因和法理基础;与此同时,本书对大陆法系相同或相似的制度进行了比较,提示了两大法系不动产物权差异的原因,及其对我国物权法构造的意义。本书不仅是学习研究物权法、财产法的重要文献,亦是从事比较法研究重要参考资料。
本套丛书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欧洲侵权法原则:文本与评注》,是《欧洲侵权法原则》的条文及其解释:二是制定《原则》的基础,即各国侵权法制专题比较研究丛书专题涉及侵权责任的确定和损害赔偿中的几个最重要因素,如违法性、因果关系、严格责任、损害和损害赔偿等。专题丛书都以问题为中心。各国作者针对问卷表的问题,结合本国的通说、立法和司法实践做出回答、主编在国别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比较报告,指出各国的异同,为草案相关主题的拟定提供基础。
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刑法的总则与分则,就德国刑法作了深入的研究。本书内容全面,条理清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及学术性,可供相关人士参阅。
本书基于我国人民法院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引入安全保障义务这一契机,深入探讨了这一义务在德国法中的渊源即交易安全义务制度的形成与展开,特别是它在德国侵权法内在结构(三阶层)与外在结构的变迁中所发挥的重要功能.并以此反观我国侵权行为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对安全保障义务在我国未来侵权法体系中所可能发挥的作用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分析。
如何协调和统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私法制度,是一个关系到欧盟确定的成员国的经济个体的“自由”(即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跨国界流动的自由)的基本问题。对此,欧盟的做法是先通过条例或指令的方式建立各成员国私法的限度的共同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向欧盟的统一民法典方向迈进。本书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诞生的一项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它以上述的“自由”为标准,全面地研究了欧盟各成员国现行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以及合同法与财产法之间的互动关系。换言之,它要考察的是一个国家内部以及国家之间的合同法、侵权法和财产法之间是否存在不和谐甚至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的研究结论和研究方法对于我国私法制度的完善而言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个国家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合同法与物权法之间是否和谐,是否存在着规范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