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本书第三版出版以来,刑事证据法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制定法改变。,1996年刑事程序法将有关披露的法律规定置于一个制定法基础上并使其发生了重要改变。(因此,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被重新撰写并在这一版中单独构成一章。)第二,根据1998年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成为英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虽然该法案直到明年(2000年。——编者注)才开始生效,本版还是因其对于从业者的重要性而将其包括进来,因为其对证据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以及因为需要有时问来消化它。在这一版中,该法案构的一章的主题,此外,还在与诸如传闻证据、排除性自由裁量、特许和被告未能证明等相关主题的关联中讨论了公约。欧洲人权法庭最近的重要裁决,诸如沉默权、禁止自我归罪的特权和Doorson v.Nethertands(传闻)等案裁决,也被提到。
《英国现代公司法》共19章,约43万字,是对英国2006年公司法的深度解读。这本书并非是简单的对英国公司法的介绍和评论,而是进行深度的评析。其实有心之人完全可以通过在网上下载英国2006年公司法的原文法条进行了解,但是,在对英国公司法相关制度的前因后果没有了解的情况下,单纯浏览公司法条文,难免会出现误读。有鉴于此,本书通过对英国公司法各重要制度的历史脉络进行一一梳理,使得读者能够深入了解英国公司法的相关制度,并以此深度了解2006年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条文。
本评注对法典条文的处理,主要在于对法典条文做出总体性的、和新兴的和实质性的论述和说明,特别是侧重于规范本身的意旨和目的,原则上不采取逐款、逐句的说明,在一个条文的评注篇幅上,同样不采取统一的原则,其实也不可能采取统一的原则,因为每个法典条文之对于社会生活,并不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德国法律,基于严谨科学的理性思维和博大精深的历史沉淀,为各国法律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而其成熟健全的现代知识产权法,则为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断注入新的活力。 “法律不是逻辑,而是社会生活。”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或许有助于增加我们对这句话的理解:虽然其条文数量极少,但是却关照并维系着行为主体的丰富的社会关系,当事人也经常以该法为依据提起诉讼,法官依据该法所作出的判决也异常庞大,以至于对该法简单的二十余条进行逐条解释的“评注”,动辄多达三四千页。
本评注对法典条文的处理,主要在于对法典条文做出总体性的、和新兴的和实质性的论述和说明,特别是侧重于规范本身的意旨和目的,原则上不采取逐款、逐句的说明,在一个条文的评注篇幅上,同样不采取统一的原则,其实也不可能采取统一的原则,因为每个法典条文之对于社会生活,并不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自从本书第三版出版以来,刑事证据法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制定法改变。,1996年刑事程序法将有关披露的法律规定置于一个制定法基础上并使其发生了重要改变。(因此,关于这一主题的讨论被重新撰写并在这一版中单独构成一章。)第二,根据1998年人权法,欧洲人权公约成为英国法律的组成部分。虽然该法案直到明年(2000年。——编者注)才开始生效,本版还是因其对于从业者的重要性而将其包括进来,因为其对证据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以及因为需要有时问来消化它。在这一版中,该法案构的一章的主题,此外,还在与诸如传闻证据、排除性自由裁量、特许和被告未能证明等相关主题的关联中讨论了公约。欧洲人权法庭最近的重要裁决,诸如沉默权、禁止自我归罪的特权和Doorson v.Nethertands(传闻)等案裁决,也被提到。
《美国法律文库:漂移的证据法》对美国比较证据法进行研究,对于普通法证据制度的特征、型的审判法院进行考察,并讨论英美证据法中,那些可以通过当事人及其律师对法律程序的全面控制,来加以明确的特征等。
本书作为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探讨涉台法律问题的论著,《涉台法律问题总论》是本人工作之余对有关学习、思考的初步总结。基于现实情况,直面特殊、敏感的涉台法律问题,一方面固有自我提高的需要,但最主要的还是,由此裨便人们进一步了解、认识、研究、处理涉台法律事务(问题),并有更多的人积极参与、投入、深化对涉台法律问题的研究,开拓创新,取得的成果,不断推进和加强涉台法制工作,为发展两岸关系、早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服务。
本书在整理、分析、批判传统刑事诉讼法学教科书及实务的见解外,尝试突破传统,重新分配刑事诉讼法议题的比重,将阐释重心移转至刑事诉讼的构造原则、强制处分、证据法则、证据禁止及法庭活动等;并在修改版中将阐述范围扩展至2001年的搜索扣押新法规、2002年的法院调查范围、起诉审查、缓起诉制及交付审判等四大新制,以及2003年关于身体检查、鉴定留置、传闻法则、证据禁止、共同被告、准备程序、法庭诘问等证据及审判章节的重大变革。力求新旧共陈,承前启后,为读者呈现对刑事诉讼法的完整及深刻思索。此外,为了“冀以理论,契入实例”,本书每章契合数则案例辅助理解,其中多数取材、改编自台湾实际的案例。体现“诉讼法的生命在于运用”的宗旨。本书体系完整,共分四编、十五章,分别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本书《香港刑法纲要》是香港法律系列丛书中文纲要第四卷。香港法律系列丛书这一项目是在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的主持下进行的,的慷慨赞助使得该项目得以完成。本书采纳了一些习惯做法。涉及到的案例只用被告人的名字表示,另一方当事人为英王或者国家。除了在直接引用的情况下,本书避免使用特定性别的语言,我们希望使用这样的自然语言,对男女性别都适用。除非标点在文中有其目的,或者在条例和其他法规之前的特定法条内的标点,否则,我们都将之省略。段落是为了方便查阅。查阅本书其他部分的段落标号用黑体字标出。
本书由福建省涉台法律研究中心(大陆最早成立的从事对台法律研究和实务工作的机构之一,长期致力于两岸法学研究、法律界交流和地方涉台立法等工作)组织编写而成,主要介绍了司法机构的类别、性质、内部组织结构、职能等各项内容。同时,本书还对地区律师与公证法律制度、法学教育、法学社团等各个相关的制度、组织与活动进行了分门别类的介绍。
2011年5月香港《工资条例》的颁布实施开启了香港劳工法改革的序幕。为配合香港劳工法改革,本人撰写了《香港劳工权益保障问题专题研究》。书的主要内容是探讨香港劳工法的改革方向。内容包括:①摆脱不干预政策的制肘,依据香港情况规划未来的劳工政策;②香港未来税改和社会福利制度改革应以帮扶香港居民的贫困为重点;③建立具有香港自身特色的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未来劳工法改革的方向;④雇佣制度改革应体现全球化深入发展背景下香港经济快速转型的需要;⑤香港《工资条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的检视与完善建议;⑥香港基本工时制度改革的若干政策建议等。希望此书的出版为第四届香港特首梁振英先生依据《基本法》的授权,将“稳中求变”治港理念付诸香港劳工法改革的实践提供理论参考,并引发人们对构建香港和谐劳资关系,建设
本书是我国地区保险法领域的著作,作者有多年参与立法及保险行业管理经验,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使得本书成为内容充实的理论著作。本书在写作上具有以下特点:以保险法为基础,参考德国保险契约法,建构严谨的理论体系。吸纳我国地区及美国裁判见解,丰富本书内容,并与保险实务相衔接。精心绘制多幅法律关系图,帮助读者通盘了解复杂的请求权关系。重点清晰,依照内容编列段码,并依据段码,编制索引,方便查考。各章附有习题,可以作为讨论的重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