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风暴眼》很新版(第十版)中译本,曾获得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法锤奖”,是很受美国学生欢迎的优选法院著作。《风暴眼》准确、生动、真实地记述了优选法院的运作过程,从大法官的选任到案件的受理、从审理案件到撰写司法意见,详细展现优选法院运作的具体程序。每章开头,都有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做引子;行文之中,不时引用当事人的对话与回忆,既为自己的观点张目,又增添了文字的可读性。作者曾在优选法院做过一年多的实地研究,采访过大量当事人;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能够如导游一般,带领读者穿越历史与现实的迷宫,剥离优选法院的神秘光环,还司法神殿以平常。
本书由日本东京大学民法教授我妻荣的四篇论文组成。这四篇论文代表了日本民法的研究成果,堪称日本民法学的经典之作。论文涉及所有权、债权、企业及民法研究的方法论等民法的核心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对于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的中国读者将大有裨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一文是根据我妻荣在东京大学法学部讲授《债权论》的讲义加工而成的。该文被收入学生版,成为日本法学院校学生的论著。 本书自1953年出版后,重印23次,深受读者欢迎。
《德国民法典》以体系严谨著称于世,对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事法律的理论和实践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但与此同时这也显著提高了入门的难度,尤其对于总则部分的学习,其抽象的概念、提取公因式的立法方式等均给初学者造成了很大障碍。本书是德国学生修读法律专业基础教科书之一,在德国广受欢迎。其所针对的是刚刚开始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因此书中包含大量的基础案例、案例解析概述以帮助初学者掌握案例分析的方法。除此之外,书中亦包含许多基本概念的概括性、生动的介绍和阐述等内容,以减轻初学者学习法律的难度。本书是希望初步了解德国民法的读者或者准备去德国进一步学习法律和立志从事比较法研究的学生的入门读物。
对本书主题的详细诠释,在本书所收录的各篇论文以及论点精粹中都已经有了充分详细的展示,故笔者对此不再赘述。本书的编辑,一如本研究会学术丛书的前八辑《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20世纪外国经济法的前沿》、《20世纪外国司法制度的变革》、《20世纪外国民商法的变革》、《20世纪西方宪政的发展及其变革》、《20世纪外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变革》、《多元的法律文化》、《混合的法律文化》(均由法律出版社于2001年至2008年各年出版)的惯例,分主题论文、专题论文、论点精粹和附录等部分。
如何协调和统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私法制度,是一个关系到欧盟确定的成员国的经济个体的“四大自由”(即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跨国界流动的自由)的基本问题。对此,欧盟的做法是先通过条例或指令的方式建立各成员国私法的限度的共同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向欧盟的统一民法典方向迈进。 本书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诞生的一项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它以上述的“四大自由”为标准,全面地研究了欧盟各成员国现行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以及合同法与财产法之间的互动关系。换言之,它要考察的是一个国家内部以及国家之间的合同法、侵权法和财产法之间是否存在不和谐甚至冲突。 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的研究结论和研究方法对于我国私法制度的完善而言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个国家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合同法与物权法之间是否和谐,
本书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知名公法学者杰里·马肖教授的一部力作。该书虽然出版于1985年,但实际上是马肖教授长期关注和研究美国宪法正当程序条款的结晶,而其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直至仍未过时。在美国,宪法第5条、4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在宪法诉讼中享有极高的援引率,尤其成为上世纪70年代所谓的“正当程序革命”的宪法文本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新意源于视角的转换。在本书中,我力图从宪法裁判的要求这一角度来考虑行政的正当程序,进而阐发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既可以延续我们的宪政历史,与我们独特的自由民主政治哲学保持一致,与现代行政国家相适应,又可以在诉讼中得以运用。这个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期望,引导我重新思考一些旧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新的问题。新的问题主要有:(1)评估戈德伯格诉凯利案的“正当程序革命”,
本书是由中美双方学者合作选编的文集,共分三编,收入论文15篇。它们代表了美国三十年来汉学家的一批研究成果。本书是作者既论及了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理念,也研究了中国古代具体的法律制度和司法程序,时间跨度为从西周到民国的数千年中国法律制度和思想史。读者从中可以看出,这些美国学者如何克服了文化的隔阂与语言的障碍潜入了我们法律传统的深层,以独特的进路、精心的考证、细致的分析和缜密的论证,展现了传统中国法律文化的义理和动作机制。这些研究以邻壁之光照汉家故物,显微阐幽,鉴往察来,为中国法律传统的研究开辟了别具一格的理路。 本书适合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师生,以及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对法学特别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饶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本书系《风暴眼》很新版(第十版)中译本,曾获得美国律师协会颁发的“银法锤奖”,是很受美国学生欢迎的优选法院著作。《风暴眼》准确、生动、真实地记述了优选法院的运作过程,从大法官的选任到案件的受理、从审理案件到撰写司法意见,详细展现优选法院运作的具体程序。每章开头,都有引人入胜的精彩故事做引子;行文之中,不时引用当事人的对话与回忆,既为自己的观点张目,又增添了文字的可读性。作者曾在优选法院做过一年多的实地研究,采访过大量当事人;得天独厚的条件,让他能够如导游一般,带领读者穿越历史与现实的迷宫,剥离优选法院的神秘光环,还司法神殿以平常。
《澳门五大法典:澳门民法典》由总则;物权;债法;亲属法;继承法五部分组成,主要包括:法律、法律之解释及适用;法律关系;债之通则;各种合同;非本地居民之权利及法律冲突;债之渊源;债权及债务之移转等构成。
本书原文版是德国有关刑事诉讼法的文献中,使用率的著作,其体系架构详实,理论实务兼而有之。其之引起译者翻译的动机乃是。当年译者当留学生时,初抵德国极想尽速进入写论文的状态,却苦于语文能力不够,上课、看资料只能囫囵吞枣。 本书与作者在同一出版社的系列所发表的另一著作“刑事诉讼法”(4版)之间的关系,这二本书在内容数据上所遵循之目标不同,结构及叙述方式上亦迥然有别,二者可以独立个别地作为研读参考之用。不过该PdW-Band系列之刑事诉讼法对本书而言,有莫大的补充作用,此乃就重要判例的事实及理由做详尽的剖析。这是本书在做系统性的论述时无法兼顾的。为了方便对这些数据有兴趣的读者查阅,本书特将收列于PdW-Band系列的刑事诉讼法中所论及之判例在本书文献出处以斜体字型印刷。读者亦可在该书最后所列之判例索引
《美国保险法精解》在美国是一本久负盛名的保险法著作,于1987年首次出版,至今已历四版,是美国保险法初入门者的书之一。全书以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为主线,将纷繁复杂的保险合同法规则全面而系统地组织起来,让读者可以一目了然,读起来清晰流畅,便于理解和记忆。而且,在分析保险合同法的一般规则时,作者还对保险中介以及保险监管等内容有所涉猎,并且辟出不少篇幅对财产险、人身险和责任险等主要险种的特别规则进行阐述,使读者可以更全面地认识美国保险法。 此外,本书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备有丰富翔实的注释,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做了大量的资料搜集工作,对几乎每一个法律概念和法律规则都列出了详细的专著、论文和判例清单,任何希望深入研究特定保险法课题的读者都可以按图索骥,找到丰富的相关资料。所以,对美国保险法感兴
本书由日本东京大学民法教授我妻荣的四篇论文组成。这四篇论文代表了日本民法的研究成果,堪称日本民法学的经典之作。论文涉及所有权、债权、企业及民法研究的方法论等民法的核心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深刻论述对于与日本同为大陆法系的中国读者将大有裨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一文是根据我妻荣在东京大学法学部讲授《债权论》的讲义加工而成的。该文被收入学生版,成为日本法学院校学生的论著。 本书自1953年出版后,重印23次,深受读者欢迎。
本书精选了39个美国商业秘密经典判例,并遵从商业秘密法基本理论的体系进行编排,在每个知识点下所编排的判例,均侧重解决相对应的问题。希望本书能帮助读者系统了解美国商业秘密的判例规则,并对该领域的司法实践及法学研究有所助益。
本书是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知名公法学者杰里·马肖教授的一部力作。该书虽然出版于1985年,但实际上是马肖教授长期关注和研究美国宪法正当程序条款的结晶,而其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直至今日仍未过时。在美国,宪法第5条、4条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在宪法诉讼中享有极高的援引率,尤其成为上世纪70年代所谓的“正当程序革命”的宪法文本依据。 在程度上,这种新意源于视角的转换。在本书中,我力图从宪法裁判的要求这一角度来考虑行政的正当程序,进而阐发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既可以延续我们的宪政历史,与我们独特的自由民主政治哲学保持一致,与现代行政国家相适应,又可以在诉讼中得以运用。这个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期望,引导我重新思考一些旧的问题,并提出一些新的问题。新的问题主要有:(1)评估戈德伯格诉凯利案的“正当程序革命
为贯彻法学研究为法制建设服务的方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刑法比较研究课题组,通过请进来和派出去的办法,系统地考察,英美和大陆法系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的刑事法律制度,分析比较,综合研究,为我国刑法的修改与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立法资料和研究成果,特编辑出版《北京大学刑事法学文库》,并为此组成学者和专家相结合的编委会。
《美洲大洋洲十国宪法》是大洋洲、美洲宪法的汇编。主要内容包括:出版说明、阿根廷、阿根廷国家宪法、巴西、巴西联邦共和国宪法、秘鲁、秘鲁共和国宪法、古巴、古巴共和国宪法、加拿大、1867年至1982年加拿大宪法文件等知识。
本书最初由冈特·施特拉腾韦特(Giinter Stratenwerth)独著,版于1971年面世。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是“目的行为论”的创立者汉斯·韦尔策尔(Hans Welzel)的学生,多年来,冈特·施特拉腾韦特教授在瑞士巴塞尔大学教授刑法和法哲学,但一直与德国刑法学保持着紧密联系,正如这本教材表明的那样。 自2000年出版第四版后,这本书的继续编写工作由另外一名作者承担。洛塔尔·库伦(Lothar·Kuhlen)1985年在法兰克福大学完成了教授资格论文,之后一直在曼海姆大学从事法学教育。被译成中文的第五版由两位作者共同编写。 这本教科书主要面向学生,当然也适合同行专业人士。我们当然希望,它能够为法律专业的学生介绍参加国家法律考试所需的刑法的现行规则。但是我们的首要目的是,促进对刊法基本问题的认识,因此,我们介绍的重点是,当今各种学说观点的教义学上的
在一件艰苦的工作完成后来写前言,总是令人高兴的。利用这个机会,我们需简要地说明一下整个项目的进程,并对那些为之付出努力的人表示感谢。 正如读者将认识到的那样,对欧洲13个法域进行案例式的解析,涉及到22位学者的合作。这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这项共同的事业在六年前就开始了。在意大利特雷托(Trento)召开的次会议上,我们已经就报告人(re—porters)和撰稿人(contributors)的选择、案例问卷表的设计、工作方法的完善等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了一致。1996年,我们开始按国别起草报告,并于1997—1999年间完成。此后的几年里,一直在进行研究、编辑和再起草工作。但直到2001年,才完成了引论部分的章节和各编辑的比较法评述。虽然这种迟延尚属正常,但我们仍认识到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即也许个别欧洲法域制度中近来的进展情况或论述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