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梳理 本套丛书全面梳理了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各个合同专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以司法实践和理论相结合为基础进行归纳总结,每个专题梳理出的有效案例均接近或超过1000个,能够有效覆盖各个专题领域的各个法律适用问题。 准确适用 本套丛书从海量的案例数据中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性的案例,尤其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或者认可的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典型案例为主,包括截至图书出版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的部分典型案例,并结合《民法典》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新规定、新精神对案例展现的法律适用规则进行总结、解读,可以帮助读者准确地适用法律解决问题。 有效参考 本套丛书在每一专题中,首先确定该类纠纷的争议焦点,即从实务纠纷中选择多发和疑难的
在法治经济的背景下,企业的任何行为都需要经受法律的评判。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了解市场规则、遵守市场规则,否则就要付出惨痛的代价。本书旨在帮助民营企业提高刑法风险的防范及控制能力,而本书的编写在形式上采取五大模块、归纳整理每个模块中存在的刑法风险的方式呈现给民营企业;在内容上分别从民营企业公关活动、内部管理、融资过程、生产经营和知识产权保护五大模块中涉及到的各种刑事罪名给予详细的分析、讲解,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给予民营企业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刑法风险防范指点。
泛娱乐产业一般包括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网络动漫、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综艺节目、电竞赛事,以及新出现的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业态。本书共分为8章,包括文学出版章、影视章、综艺节目章、网络游戏章、艺人经纪章、音乐章、动漫章、赛事与直播章。在体例编排方面,本书包括裁判观点、关键词、裁判要旨、基本案情、判决摘要、编者评注(由编者对司法观点加以进一步的学理解读,或者对已发生的同类型案件进行梳理、总结)栏目。
本书精选田文昌大律师的辩护词、代理词,这些辩护词、代理词形成于错综复杂的真实案例和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的基础之上,是面对新问题的有的放矢的思考和论证,具有提升理论和指导实务的综合价值,可供相关读者学习、借鉴和参考。
思路决定出路一正确的思路可使行将就木的案件起死回生,迷乱的思路却常常适得其反。面对突如其来的传票,有的怒火中烧,不知所措;有的则镇定自若,泰然处之……在原告、控方“先入为主”、诉讼力量对比失衡的情况下,被告及其律师未雨绸缪,制定符合个案实际的科学应诉策略与技巧,就可坦然应对各种纷繁复杂的诉讼情势,牢牢掌控诉讼的主动权。
《强制执行实务操作指引》由一线资深专家通力合作,是一部立足于执行工作实际需要,以执行从业人员为主要受众的著作。全书共设五编十八章,从执行机构,执行管辖,执行当事人,执行救济,执行程序的开始、中止与终止等多个维度较为立体地涵盖了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全书既有对强制执行理论、制度的系统梳理和总结,又集法律解读与实务操作于一体,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点评,以案释法,针对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从事强制执行理论的研究者、强制执行业务的办案人员、执业律师乃至当事人提供一本集科研、理论、实际应用工具书于一身的参考读物。
《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定性和处罚指引》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内容包括住房保障、城乡规划、标准定额、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住房公积金、风景名胜区等九个方面。对每种违法行为的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以及与定性、处理处罚相关的其他依据有序罗列。同时详细阐述了住房城乡建设涉嫌犯罪各种罪名的移送规范和移送标准。全书种类齐全、排序规律、表述准确,结构完整,便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使用。
《公司法司法实务与办案指引(第三版)》着眼于公司诉讼司法实务,根据《公司法解释(四)》、《公司法解释(五)》、《民法总则》的全新内容,在第二版的基础上做了全面的修订,更新了书中的大部分案例,探讨了股东出资、公司治理、公司盈余分配、股权转让、公司变更、公司高管的责任、股东代表诉讼等公司诉讼实务中重点以及热点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实践操作参考价值和较好的市场前景。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制度,有力提升了当事人对债权清收和债务履行的可预期性,对减轻诉累、节约成本、促进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发生的争议所采用的审查标准和适用的裁判尺度一直难以统一。 本书在深度剖析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所应遵循法理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公证债权文书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重点分析了赋强公证阶段的操作要点、申请执行的基本要件、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审查事项以及基于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发生的诉讼等前沿热点和难点问题。 本书分为20章,每章分为“法律条文”“条文主旨”“制定背景”“条文理解与适用”板块,详述条文适用、回应理论学说、提出解决方案,并精选相关案例,真正做到深入浅出、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对广大法官、律师、公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