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及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1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5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在取消行政审批事项方面,通过修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16部行政法规的19个条款,取消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16项行政审批项目,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方面,通过修改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取消了相关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初审,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直接受理审批,以减轻管理相对人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修改海关事务担保条例,将可以申请免除担保的主体确定为经海关认定的不错认证企业,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的作用,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
本书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 本书的主要内容、体例与时间范围包括: 1.本书以保监会对外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或指导意义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主。 2.本书共十部分。除部分为保监会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按内容分别为:综合类、机构管理类、财产保险类、人身保险类、保险资金运用类、财会类、保险统计类、中介类等八部分。最后一部分为附录,收录了与保险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及2004年相关部委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本书收录了保监会自1998年成立以来至2004年发布的、现行有效的所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方便读者也收录了2005年的部分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