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强调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周生贤部长在2010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指示,要强化执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张力军副部长在2010年全国环境执法工作现场会上指出,要紧紧围绕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着力推进环境执法和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化工作;各地要以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行为。环境行政处罚是环保部门或者经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对违反环保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为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原环保总局1999年发布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总局令第7号),对规范环保部门的行政
《条例》共八章七十一条,主要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其他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单位的安全责任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内容。为了便于大家深入学习《条例》,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农业资源环保法制司、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释义》(以下简称《释义》)。《释义》对《条例》逐条予以权威性解释,对立法背景、意义及相关概念进行了必要说明,同时还收录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释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建设从业人员的工具书,也是法律工作者及广大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