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于2005年初次出版,《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融合了外学者的理论研究成果和中国信托法的实践,资料翔实,研究深入,是信托法研究的书目之一。同时,《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也被一些政法院校作为研究生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时隔十年,作者何宝玉再次精细地梳理信托法的学术成果,总结了信托法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对《信托法原理研究(第2版)》进行了系统地修订,相信对信托法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信托法的修改完善都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异议股东评估权,指的是当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法律赋予反对或不赞同该交易的股东要求公司以公平价格收购其所持股份的权利,是平衡公司、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 本书首先指出,当前美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的目的已经转变为对利益冲突交易的监督,其在公司救济体系中也已处于相对排他的地位。其次,本书就美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的触发事由、主体资格、行使程序、股价评估、成本费用利息等方面进行了挖掘、分析和比较。在此基础上,本书通过分析指出,异议股东评估权的一些因素尚不符合其变更了的目的和地位,美国自1983年Weinberger案以来的变革尚未取得完全成功。 本书通过对我国相关立法和案例的分析指出,在我国,异议股东评估权立法的过于简略导致了过多的模糊、偏差或漏洞,加之司法实践的不当理解和适用,使得其适用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