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入选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博士论文项目,书稿以《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为题,提出法益在经济刑法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系统梳理了法益理论在经济刑法领域的基础问题与具体展开,针对法益一元论和法益二元论两种不同的学理主张,详细分析了法益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背景、理论主张,以及学术争论,在此基础上探讨现代经济刑法中应当树立何种法益观,以及经济刑法法益的基本内涵、立场与功能对于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
这是一本平实易懂又兼顾多数见解的刑法总论教科书,旨在令读者对刑法的学说理论建立“初步而通盘的理解”,对于初学刑法总则的读者而言,是一部相当容易消化吸收的刑总教科书:以严密的体系架构阐明作者的主张,在刑法学说理论紊乱之现状下,寻回既有的学说理论传统思想。 本书2008年增修时除了将日本的刑法理论加以介绍,进而运用于诠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外,亦尽可能地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加以说明及比较检讨,同时将留德学者所著教科书之重要内容(多数采德国刑法理论)与目前实务见解纳入其中,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新修定“刑法”总则条文,亦能正确掌握实务立场以及日本、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 无论法科学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的本书,建立深厚的刑法学素养。
本书的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打破了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各自为营的藩篱。本书没有将刑法总论和各论分别开来加以叙述,而是在特定的题目之下,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叙述。之所以这样将总论和各论放在同一刑法学当中,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因为考虑到,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不仅在思考的逻辑上紧密相关,而且,实际上,就同一题目集中进行说明,在刑法学上也比较容易理解。 第二,本书也没有采用按照刑法条文的顺序加以讨论所谓体系书的形式。这一点,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叙述方面尤为明显,由于各个犯罪类型被用来作为说明刑法基本原理的具体例子,因此,如有关财产犯罪规定的叙述,就基本上根据不同题目,被分散在不同的章节当中了。本来,本书也是理论书的一种,另外,在刑法当中,保障个人权利、自由的内容也特别重要,因此,在
《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入选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博士论文项目,书稿以《经济刑法的法益研究》为题,提出法益在经济刑法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系统梳理了法益理论在经济刑法领域的基础问题与具体展开,针对法益一元论和法益二元论两种不同的学理主张,详细分析了法益一元论与二元论的理论背景、理论主张,以及学术争论,在此基础上探讨现代经济刑法中应当树立何种法益观,以及经济刑法法益的基本内涵、立场与功能对于我国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的指导意义。
在我国刑法中,法律拟制作为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但是对法律拟制是否具有正当性,如何适用尚未达成共识,为了正确理解法律拟制,确保法律拟制适用的统一是本书的选题背景。本书以问题为导向,将哲学、方法论以及实务问题融为一体,以法律拟制得以存在的正当性为基础,以法律拟制的规范构造为核心,回溯到法律拟制的构成要件之中,明确法律拟制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确立法律拟制定罪的具体适用规则,提出法律拟制规定之罪的量刑建议。本书为融合法学理论和实务问题的专业图书,适于理论研究工作者、法科学生以及实务工作者学习借鉴之用。
这是一本平实易懂又兼顾多数见解的刑法总论教科书,旨在令读者对刑法的学说理论建立“初步而通盘的理解”,对于初学刑法总则的读者而言,是一部相当容易消化吸收的刑总教科书:以严密的体系架构阐明作者的主张,在刑法学说理论紊乱之现状下,寻回既有的学说理论传统思想。 本书2008年增修时除了将日本的刑法理论加以介绍,进而运用于诠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外,亦尽可能地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加以说明及比较检讨,同时将留德学者所著教科书之重要内容(多数采德国刑法理论)与目前实务见解纳入其中,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新修定“刑法”总则条文,亦能正确掌握实务立场以及日本、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 无论法科学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的本书,建立深厚的刑法学素养。
《刑法总论问题论要》是一本文集,收录了作者在北京大学任教以来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展现了作者多年来学术研究的心路历程与思考心得。34篇代表性论文,共分为“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犯罪体系与刑法教义”、“刑事政策与出罪入罪”以及“刑罚改革与死刑控制”四编。该书的出版,一方面为读者理解、学习作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提供了集中的材料;同时,经过梳理后的文集,也为作者自己正视、反思自己的研究,提供了机会,对进一步提升作者自己的研究,推进该学科的研究都大有裨益。
英国伦敦大学韦恩·莫里森教授的《理论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法律出版社)是继其《法理学:从古希腊到后现代》之后第二本被翻译为中文的作品。 该书叙述了犯罪学从现代性到后现代性的理论发展轨迹,作者开篇叙述时代情绪———迷惑、自我怀疑和矛盾,展现了本书写作的背景,之后用现代性兴起和高涨的中心主题来叙述犯罪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从古典犯罪学到实证犯罪学,从现代到后现代,力图将犯罪学理论置于一个不同的社会、政治构架之内和叙述之中。 犯罪学理论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后变得十分复杂,产生了各种理论,如差异交往论、社会控制论、标签论、心理分析论、存在主义理论、左派理想主义等等,每种理论结构上都保持了逻辑上的一致,因此,融合这些理论并建立一个独立的一般性理论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些理论都建立了自己
本书的特色,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打破了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各自为营的藩篱。本书没有将刑法总论和各论分别开来加以叙述,而是在特定的题目之下,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叙述。之所以这样将总论和各论放在同一刑法学当中,有机地结合起来,是因为考虑到,刑法总论和刑法各论不仅在思考的逻辑上紧密相关,而且,实际上,就同一题目集中进行说明,在刑法学上也比较容易理解。 第二,本书也没有采用按照刑法条文的顺序加以讨论所谓体系书的形式。这一点,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叙述方面尤为明显,由于各个犯罪类型被用来作为说明刑法基本原理的具体例子,因此,如有关财产犯罪规定的叙述,就基本上根据不同题目,被分散在不同的章节当中了。本来,本书也是理论书的一种,另外,在刑法当中,保障个人权利、自由的内容也特别重要,因此,在
《刑法综览(修订5版)》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部分,重点论述刑法导论、刑罚论、犯罪论体系、规范上的犯罪分类、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不作为犯、过失犯罪、未遂犯、犯罪的参与、错误、竞合等专题。分则部分,侧重对侵害个人法益罪的研究,内容包括导论、侵害生命的犯罪、侵害身体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妨害性自主罪、侵害人格的犯罪、妨害秘密罪、盗窃罪、抢夺强盗与海盗、诈欺罪、背信与侵占、恐吓取财与掳人勒赎、重利罪、赃物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伪造罪、妨害风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司法罪等。《刑法综览(修订5版)》作者运用明晰、透彻的语言,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对于深奧晦涩的刑法理论进行简洁清畅的解读,每一思索,无不注重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体察和关切。
《刑法综览(修订5版)》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部分,重点论述刑法导论、刑罚论、犯罪论体系、规范上的犯罪分类、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不作为犯、过失犯罪、未遂犯、犯罪的参与、错误、竞合等专题。分则部分,侧重对侵害个人法益罪的研究,内容包括导论、侵害生命的犯罪、侵害身体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妨害性自主罪、侵害人格的犯罪、妨害秘密罪、盗窃罪、抢夺强盗与海盗、诈欺罪、背信与侵占、恐吓取财与掳人勒赎、重利罪、赃物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伪造罪、妨害风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司法罪等。《刑法综览(修订5版)》作者运用明晰、透彻的语言,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对于深奧晦涩的刑法理论进行简洁清畅的解读,每一思索,无不注重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体察和关切。
《刑法总论问题论要》是一本文集,收录了作者在北京大学任教以来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展现了作者多年来学术研究的心路历程与思考心得。34篇代表性论文,共分为“罪刑法定与刑法解释”、“犯罪体系与刑法教义”、“刑事政策与出罪入罪”以及“刑罚改革与死刑控制”四编。该书的出版,一方面为读者理解、学习作者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提供了集中的材料;同时,经过梳理后的文集,也为作者自己正视、反思自己的研究,提供了机会,对进一步提升作者自己的研究,推进该学科的研究都大有裨益。
这是一本平实易懂又兼顾多数见解的刑法总论教科书,旨在令读者对刑法的学说理论建立“初步而通盘的理解”,对于初学刑法总则的读者而言,是一部相当容易消化吸收的刑总教科书:以严密的体系架构阐明作者的主张,在刑法学说理论紊乱之现状下,寻回既有的学说理论传统思想。 本书2008年增修时除了将日本的刑法理论加以介绍,进而运用于诠释台湾地区“刑法”规定外,亦尽可能地对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加以说明及比较检讨,同时将留德学者所著教科书之重要内容(多数采德国刑法理论)与目前实务见解纳入其中,期使读者既能清晰了解刑法体系架构,合理诠释新修定“刑法”总则条文,亦能正确掌握实务立场以及日本、德国刑法规定与理论的发展脉络。 无论法科学生或法律工作者,皆可借由体系完备、理路清晰的本书,建立深厚的刑法学素养。
《刑法综览(修订5版)》包括总则与分则。总则部分,重点论述刑法导论、刑罚论、犯罪论体系、规范上的犯罪分类、构成要件、违法性、罪责、不作为犯、过失犯罪、未遂犯、犯罪的参与、错误、竞合等专题。分则部分,侧重对侵害个人法益罪的研究,内容包括导论、侵害生命的犯罪、侵害身体的犯罪、侵害自由的犯罪、妨害性自主罪、侵害人格的犯罪、妨害秘密罪、盗窃罪、抢夺强盗与海盗、诈欺罪、背信与侵占、恐吓取财与掳人勒赎、重利罪、赃物罪、毁损罪、公共危险罪、伪造罪、妨害风化罪、妨害婚姻及家庭罪、妨害司法罪等。《刑法综览(修订5版)》作者运用明晰、透彻的语言,精要说明刑法的基本概念,对于深奧晦涩的刑法理论进行简洁清畅的解读,每一思索,无不注重对于生活和社会的体察和关切。
本书以人性——理性与经验以及人的意志自由问题,作为一个理论视角,审视刑事古典学派和刑事实证学派建构起来的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作者提出人性的理性与经验二重性的原理,肯定人在存在论意义上的行为决定论和在价值论意义上的意志自由论。由此出发,本书分别考察了犯罪与刑罚、立法与司法的人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