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30年:亲历者的口述》是对行政诉讼30年辉煌历程的回顾,以时间轴为主线,忠实地描述了22位亲历者的口述经历,回顾了《行政诉讼法》立法中的艰辛,记录了我国《行政诉讼法》从无到有,到行政法律规范、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逐步完备,以及行政审判制度的艰难创立到现在的蓬勃发展。
《诉讼诚信论》一书,从古罗马到现代,从西方到东方,从伦理学到经济学,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法学理论到司法实践,作者旁征博引,引经据典,视野开阔,富于创见。虽然全书围绕着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及制度,但无论是从研究方法还是内容而言,都并未被学科的划分所束缚,而是在各种研究方法及各学科门类之间游刃有余。
本书以实务为主、理论为辅,重点涉及实践中的法律空白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一是程序性规范缺失,包括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当事人的异议事由、执行依据的种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间、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等。二是分工不明确。该类案件的处理经常涉及法院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与衔接,还涉及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之间的协调等诸多问题。三是多个生效法律文书的冲突与竞合。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权利,而各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情况,表现为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提起诉讼的处理与案外人依据另案确权判决、形成判决或给付判决主张权利阻却执行等。四是实体权利冲突无明确的裁判标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是在同一执行标的上负载多项权利。实体权利能否阻却
《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是一部学术专著,《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修订版)/樊崇义教授八十华诞著作系列》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管辖、辩护制度、强制措施、证据、侦查、提起公诉与不起诉、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角度对刑事诉讼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做了研究和探讨,对于不断完善和改进我国刑事诉讼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论行政程序中的证明标准》以诉讼证明标准的分析为背景,提出了行政程序证明标准应坚持的真实观,并最终以案件事实对相对人权益影响的大小、案件事实的时间属性等因素为基础,尝试着勾画出了行政程序中证明标准差别性适用体系的具体轮廓。除1“引言”与7“结语”部分外,文章正文部分共分五章。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运用》系作者通过参与起草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对该《规定》适用过程中所出现问题的总结,对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运用进行的系统梳理。全书详细地介绍了《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起草背景,分别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质证、认定证据规则中的基本问题、有关认定证据关联性和合法性的规则,有关认定证据真实性的规则等方面结合具体实例对该《规定》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该《规定》适用中所应注意的问题及《规定》中疏漏的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并提供解决方案。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及运用》是作者多年行政审判工作中思考以及实践的结晶,在《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4年后,对该《规定》适用过程中疑难问题的分析、解决思路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精心组织、编写《实务指导与专业研究用书: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第4辑)》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加强交流,指导实践,提高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镒人和保险人诉讼实务能力与水平,同时也为监管人员、从业人员、司法人员、大专院校师生以及有关人士工作和学习提供参考。余勋盛编著的《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共收录保险诉讼典型案例240个,其中人身保险诉讼典型案例61个,财产保险诉讼典型案例179个,每个案例由案情、裁决和评析组成,并结合《保险法》作了深入解读。《实务指导与专业研究用书: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第4辑)》案例具有客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胖论性的特点。 《实务指导与专业研究用书:保险诉讼典型案例年度报告(第4辑)》将为提高人民的保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发挥积极作用。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石。刑事诉讼的过程主要是围绕着证据进行的,即在收集、审查、判断、运用证据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案件。证据规则是规范证据的收集、证据的审查以及证据的评价等诉讼证明活动的准则。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个规定以现行法律为根据,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借鉴外国有益做法和吸收法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作出有力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突破性和创新性。 《刑事证据规则运用手册》融合相关具体规定,逐条解读两个规定条文,深入阐释法条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和适用要点难点;遵循注重实用的原则,精选典型案例,以两个规定为视角重新审视
科学证据的特点在于对科学技术的依赖性,一些裁判者不能理解和判断的案件中的专门问题,需要依靠专业人员通过适用科学原理和方法对原始证据材料进行加工,使之显露出普通人可以理解的与案件的联系。
《进退之间:证据不足不起诉实务研究》主要从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了这一制度赖以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和体现的价值理念,又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证据裁判、诉讼经济等视角检视证据不足不起诉制度,以更加深入理解证据不足不起诉的价值,为贯彻该制度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撑;同时特别关注了现存立法中公诉证据标准对证据不足不起诉运用的影响。我国基本上采用审判中的定罪标准作为提起公诉标准,但出于检警关系、检法关系等因素的考虑,若干证据充分性存在争议的案件被起诉、留有余地的判决始终存在,其中不乏误判。这其中的原因包括庭审方式、证据规则、舆论影响、外部干预等多种因素;通过对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类型化实证分析揭示出我国实践中存在证据不足不起诉与其他类型不起诉替代使用、部分证据不足案件依然被提起公
本书以实务为主、理论为辅,重点涉及实践中的法律空白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一是程序性规范缺失,包括诉讼当事人的确定、当事人的异议事由、执行依据的种类、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间、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等。二是分工不明确。该类案件的处理经常涉及法院不同部门之间的分工与衔接,还涉及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之间的协调等诸多问题。三是多个生效法律文书的冲突与竞合。案件审理中,经常出现案外人、申请执行人都依据生效法律文书主张权利,而各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情况,表现为案外人另行提起诉讼的处理提起诉讼的处理与案外人依据另案确权判决、形成判决或给付判决主张权利阻却执行等。四是实体权利冲突无明确的裁判标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涉及的问题是在同一执行标的上负载多项权利。实体权利能否阻却
诉讼,作为一种具有公权力特性的纠纷解决方式,产生于尧帝时期:舜帝时提出了“惟明克允”的司法审判理论。早期的“诉”“讼”是分开表述的,且各自的含义不同。诉,通常表达的是一种请求和被诉求方对请求的满足;而讼则是指争议双方在第三方主持下通过形式的争辩进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先秦诉讼制度研究》是一部系统研究中国古代诉讼制度的专著,探讨了中国诉讼制度的起源及其形成时期的诉讼制度的样态。作者按照现代诉讼法的理论分类对本书的章节进行了编排,共分为十一章,分别对中古诉讼的起源、先秦时期的司法机构设置和司法官的选拔与管理、先秦时期的诉讼思想和诉讼理念、诉讼原则、诉讼基本制度、先秦时期的告诉程序和审判程序、先秦时期的执行制度等进行了考证。先秦时期形成的天人相应、阴阳五行、象物思维、数理哲学等文化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解析》以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批复答复为切入点,贯之立法论,辅之解释论、方法论,通过“问题的提出”、“法理分析”和“应注意的问题”的逻辑结构,对近十年人民法院所作的行政诉讼批复答复进行了详尽解析。全书共分两大部分:部分是针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法律规范的批复答复,主要解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诉讼参加人、起诉与受理、审理、行政赔偿和执行当中存在的疑难问题;第二部分针对行政诉讼中反映出的行政实体法律规范的解释和应用问题,主要解决行政机关间职权冲突、行政程序、法律规范冲突与选择等问题。同时,本书还专门收集了对公安、社会保障和工商管理领域所作的批复和答复。 本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适合法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学习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