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作者贝克尔所说:“并非自然的动物本性,而恰恰是对惊恐(panic)的掩饰,让我们活在丑陋之中。”一直以来,罕有作者这样真诚的努力,向世人揭示一个颠覆性的真理:死亡并不必然产生恐惧,然而,恐惧的人生却虽生犹死。作者进一步深刻指明:人们常常用欲望来掩饰恐惧,殊不知欲望恰恰是恐惧的结果,如此文饰,相当于饮鸩止渴。因此,吾人别无他途,唯有直面恐惧,向死而生。
本书是专门系统研究齐法家的著作,力图重新界定齐法家并明确其代表人物,揭示齐法家由道入法的发展逻辑和道法结合的思想特征。齐法家出自稷下黄老而尚法,可称道法家。管仲是其先驱,代表人物是稷下先生淳于髡、慎到、田骈、尹文,邹忌是实践者。齐法家以道论法,以民为本,主张无为法治,反对严刑峻法。齐法家的实质法治与晋秦法家的形式法治代表着先秦两种法治类型,二者相得益彰,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宝贵本土资源。
戴维·保罗·奥苏贝尔著的《意义学习新论:获得与保持知识的认知观》是奥苏贝尔在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或者同化理论流行了30多年以后,在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写成的,其时他已经80岁高龄。本书可以看成是奥苏贝尔意义学习理论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奥苏贝尔很新的研究成果。我国改革开放后,奥苏贝尔的理论一直广受传播,对我们推进课程与教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理论参照作用。正是基于这一点考虑,我们不揣浅薄,决定翻译本书。不要觉得这同教学设计理论相距很远,不要觉得一线的教师会难以领会深奥的理论。奥苏贝尔在本书中再次鲜明地提出“知识理应是有意义的”“意义学习是主动学习”“意义学习大部分是接受学习”……这样一些十分重要且宝贵的观点经过了岁月积淀,经历了实证研究检验,应该让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领域更多的研究者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