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艺术是整个宗教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艺术属于复功用艺术,即它既具有审美功用,又具有功利功用,尤其是“精神功利性”方面。这就决定了佛教艺术不能任由匠师随心发挥,其艺术形式、效果乃至内容都会受到来自经典教义等方面的约束和规定,最常见者如佛像的“相好”原则。本书可为造像艺术之导论,从典籍出发,围绕造像,大致分为五个部分:佛教造像的承载空间、基本的造像种类、关于制造佛像的经典(分为两个部分),以及与造像密切相关的法衣服饰、各类庄严器具及法器等。
何菊所著的《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社会变革--李提 摩太在华宗教与社会实践研究(1870-1916)》讲述, 英国浸礼会传教士李提摩太在华生活长达40多年,有 着突出的社会影响。根据他的实践活动,运用人类学 理论与方法考察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关系是 一种新的尝试。在批判西方中心主义的研究视角下, 李提摩太作为传教士在中国社会中扮演“内部他者” 的角色得到突显。他一方面将外部世界的要素带入中 国社会,使之与中国内部的变革要素相结合;另一方 面因为身处中国社会之中又使自己成为中国社会变革 的一种内部力量。通过内外力量的转化,中国社会文 化对传教士等外来要素进行包容和吸纳,整合之后激 发新的社会力量促成社会发生巨大变革。因此,中国 社会变革最终是精英和民众基于本土社会文化的积淀 ,包容和融合外来文化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