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档案分类法》在确定分类原则和标准时,就是依据革命导师的上述论断,并结合国家档案信息分类的具体实际和特殊目的,从国家档案形成和运动的本身所固有的次序(规律)来进行分类排列的,即采用“以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基础,紧密结合档案内容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采取从总到分,从一般到具体的逻辑体系。”这是完全符合国家档案形成和运动的客观规律的。按职能分类是《中国档案分类法》立论的基础。由于分类的目的不同,故这一标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对档案实体分类的原则是不完全相同的。当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对档案进行实体分类时,在运用其他分类原则的同时,职能原则也是可供选择的原则之一。 《中国档案分类法》是用来检索档案的
《档案记忆观的理论与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原则,运用文献调查、实践调查、比较研究、系统研究等方法,梳理了档案记忆观的研究进展,重点论述了档案记忆观的理论基础和主要内涵,分析了国外记忆工程的特点与经验,总结了我国城市记忆工程和乡村记忆工程的模式、成绩与不足,提出了建设“中国记忆”数字资源库的初步构想。本书丰富和深化了档案记忆观的理论研究,并为当前我国各类记忆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有益的实践参考。
本书系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资源驱动型'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模式及其实现研究”(17CTQ031)阶段性成果之一。从档案文化创意服务的研究现状入手,梳理其理论依据,分析境外档案机构文化创意服务实践成果,根据我国档案文化创意的现状需求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我国档案文化创意服务建设的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