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的顺序,简而言之,是循着“经济”、“法理学”、“法律个案分析”三个主题展开的,而后再加上一篇笔者个人为伦理价值重新作一个奠基的尝试;最后自然再给予一个“结论”来终结本书。以下将一一介绍为什么要循此序及每一篇的目的。 一、经济篇 首先要是谈的是“经济”,因为我们知道,波斯纳是以“经济学对人性的基本认定”来获得其理论建构的最初灵感,以及为什么经济学可以运用到法律这中的理据。 二、法理学篇 本书的第二篇将包含第三及第四两章,分别探讨波斯纳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及他对整个法律体系基础何在的主张。 三、法律个案分析篇 本书的第三篇(包含第五到第十章)是分别列举各种法律领域的案例(财产法、合同法、侵权行为、诉讼法、刑法、宪法),来阐明法律经济分析方法的实际运用
本书的价值在于对法律移植一般理论的探讨,以及对晚清法律实践的再认识。作者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结合近现代欧洲、亚洲、非洲法律移植的史实,探讨了法律移植的原因、对象、方式及其效果。指出,法律制度是一具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一个不断创新、继承与借用的过程。在法律移植方式上,本书从人类认识的一般规律和法律构成要素着眼,提出在移植外来法时,可以循序渐进地采用法理移植、司法移植、立法移植三种方式。晚清法律移植是近代工业化以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晚清政府出于强化集权与争取主权的需要,在移植外来法进取舍不同,致使新建立的法律体系呈现出明显的混合法样式。由于法理移植基础的薄弱和司法移植经验的不足,晚清立法中矛盾冲突之处甚多,这些教训值得后世的立法者、法官、法学家深刻反思。本书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