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旨在于:首先,创设国际法价值的有关基本理论;其次,具体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第三,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切实促进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和形成良好的国际法律秩序;后,对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予以总结、分析并提出展望。作者非常希望能够为丰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研究作出贡献。 本书为“武汉大学国际法博士文库”中的一本,以“国际法的价值”为全书的轴线,首先考察国际法价值的相关基本力量,然后重点建构国际法的价值体系,接着提出实现国际法价值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途径,后阐明中国的国际法价值观。全书结构完整,内容充实,论述严谨,观点鲜明,表达通达,文字精练,值得一读。
反垄断法的颁布是中国经济政策制定史上的一个里程碑。竞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机制,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讲到底就是在多大程度上依赖竞争机制实现资源的配置。以打破垄断,建立竞争性经济体制为目标的体制改革本身,就是中国竞争政策的起点。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和外形势,决定了中国的竞争政策需要承载更为艰巨的任务。竞争政策内容庞大,每个问题的展开都犹如打开一扇窗户,看到的是一片海洋。本书只是窥其冰山一角。
本论文集《当代国际私法研究——2l世纪的中国与国际私法》是2005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主要学术观点与参会论文内容的客观反映,同时也是继2002年复旦大学主办中国国际法年会并出版《当代国际法研究——21世纪的中国与国际法》的又一学术硕果。 本论文集研究内容涉及国际私法、国际商法、诉讼法与仲裁法各领域,并延及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各领域的交叉部分。国外国际私法研究在传统领域已相当成熟,偏重解决法律冲突的程序,主要是关于欧美国家国际私法制度尤其是联邦制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制度,同时注重国际私法统一化立法研究。中国的国际私法研究以传统领域为主,对区际私法和其他领域,但是,国际私法理论与中国司法实践相脱节现象仍然存在,前沿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国际私法新领域研究显然不足。 本届年会共收到参考论文160余
编写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经济法教材,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国际经济法涵盖内容广泛庞杂,许多分支部门,如国际贸易法、国际商事交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自身就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体系,可专门设置专业课程,编写单独的教材进行系统论述;同时,作为一门新兴法律学科,国际经济法实际上处于一个动态发展的状态,其研究内容随国际经济体系的重大变革而不断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在一本教材,一门课程中全面、系统、逻辑地介绍国际经济法实际涵盖的内容,这样一个目标不可企及。因此,尽可能全面、系统地介绍国际经济法这门新兴法学学科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与法学教育目的密切相关的国际经济法主要分支部门的法律现状,成为一个不得已的选择。这是本教材的编写宗旨。
征信体系是发达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发展中国家一般较薄弱,甚至缺失。征信体系反映了信贷市场上的一个基本问题:借款者和贷款者之门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因此而引起的逆向选择是道德风险。信用报告的核心是它提供了个人和企业的还款历史信息,贷款人可以根据这些信息更加准确地评判信用风险,从而 减少贷款审核时间,降低贷款成本。信用报告也加强了借款人的自我约束意识,因为借款人对一个机构的失信,将会导致其他机构拒他贷款。 本书是全面总结世界征信体系发展的情况的本书。它通过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例子,介绍了征信影响金融市场的理论和实证经验。本书的分析表明,征信在预测潜在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加了信贷交易量。本书还介绍了征信业发展过程中公共政策的作用,包括了中央银行管理的公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最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最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国际刑事司法实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法制建设有了很大的发展,制定出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但总的说来,中国的法制还未达到健全的地步,许多立法还不完善,有的甚至还是空白。例如中国的冲突法立法至今仍很落后。调整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冲突法只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有若干条零散的规定,而在调整区际民事法律冲突方面更是只有几个司法解释。今年7月香港即将回归祖国,1999年澳门也将回归,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必将日益增多。这种既复杂又特殊的新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就需要有较为完善的区际冲突法加以调整。因此,从理论上对中国区际冲突法进行研究,无疑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作者在多年的教学和研究中,一直关注着中国区际冲突法问题,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写成了博士论文《中国区际冲突法研究》。现在,论
由于人类主要的活动范围是陆地,以国家行政需要而逐渐发展起的行政法也多以陆地为主。但在1994年11月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各国日益重视海域管辖权,传统利用与使用海洋资源观念改变,转而管理与永续利用海洋资源观念,沿海国享有航运、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科学研究。海底矿物开采等权利,需要综合性海洋政策整体规划,各国深知加强海洋立法,建立完善海洋法规,设置独立海事管理部门,强化海事执法能量,才能维护国家安全与海洋资源权益。 海事行政职能成为国家行政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海事行政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来讲,以行政法理论为基础,按照部门行政法体系的形式要求,把海事管理机构在履行海事行政职能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法规归结到部门行政法体系中,形成了一门独立的部门行政法——海事行政法。 我国关于海事行
国际组织活动日益频繁,功能日益扩大。在与有 关的国家和私人进行交往时,国际组织不得不经常面对自身是否享有司法 管辖豁免和如何在国 内法院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国际组织豁免问题曾作 为“国家与国际组织关系”研究的一部分,停留在国际法委员会的日程 上长达30年之久。 但1992年国际法委员会决定暂时搁置对此问题的编纂 工作。近年来不少国际法学者和部分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开始重新考虑并 呼吁继续展开和深化 对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问题的研究。鉴于此,李赞的《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就国际组织的 司法 管辖豁免,即国际组织在法院是否享有豁免和如 何实现这种豁免的问题进行研究。 《国际组织的司法管辖豁免研究》将主要从国际 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两方面加以论证。合法性即指国际组织司法管辖豁免的法律渊源
困则思变。对法律适用结果无力关照,解决民商法律冲突时又产生了冲突规范之间的次生冲突,判决因为被拒绝承认和执行而成为一纸空文,这些都使国际私法对国际民商关系的调整捉襟见肘,国际私法走人山重水复的困境。处此境地,各国国际私法都在寻求或接受着国际私法的新出路。源于英美法系的法律选择和法律适用的新思路、新方法一经产生和形成,便迅速为其他国家关注。经过重新认识和改善,各国都将自己的国际私法发展出了一番新意。 本书选取了若干国际私法新发展的表现,试图展示国际私法新发展的细致和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