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博大精深,彰显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及正义。 国际刑法的实践,始于二战后成立的纽伦堡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70年前,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时,同盟国决定摒弃人类社会千百年来简单的报复手段,而是成立国际司法机构,次用法律对德国纳粹分子和日本军国主义分子进行审判和惩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文明和进步。 时至今日,除了上述两个国际军事法庭以外,国际社会还成立了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塞拉利昂特别法庭、柬埔寨非常法庭、黎巴嫩问题特别法庭、非洲特别法庭,以及对全世界都具管辖权的常设性质的国际刑事法庭,等等。国际犯罪行为从不追究到被追究,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社会在惩治国际罪行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上述这些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审理的是什么样的国际罪行?其刑事责
《战争罪刑事责任问题研究》内容介绍: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进行的军事对抗活动。鉴于战争对人类社会的巨大破坏力,战争法在禁止国家非法使用武力的同时,正视现阶段战争难以完全根除的现实,致力于规范交战各方的具体作战行为,规定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引起刑事责任。1945年,《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正式以国际法律文件的形式,将战争罪界定为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战争罪概念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和惯例的行为”这一基本特质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其内涵却随着战争形态和战争法自身的发展发生了明显变化,适用范围也从仅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扩大到全面涵盖国际性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战争罪与侵略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等邻近罪名存在
“国际刑法”一词,是从19世纪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规定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的法律规范,即简洁、方便地表示刑法适用法的概念。 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犯罪国际化的发展,各个国家开始扩大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产生了代理处罚原则和代理原则等刑法适用法的新原则。 与这种动向呼应的,在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传统形态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犯罪人引渡和狭义的刑事司法协助)一样,新型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外国刑事判决的执行和刑事追诉的移管)作为具有重要的制度产生了。其最根本的新观念就是,修正传统的“刑法的国家性原则”,形成区域性或国际性的法律共同体。 本书是日本最早的探讨上述世界动向和制度的国际刑法教科书。读者通过本书可以学到日本任何一部刑法教科书都没有阐述的正常进行地的新原则;可以了解国际刑事司法实
本书全景式地描述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在条约国际法、习惯国际法和判例法中的发展历程,结合有关判例,详细深入地分析、阐释危害人类罪的犯罪对象、行为要件、行为人和心理要件,逐个分析危害人类罪的各种具体罪行的犯罪要件,最后逐项比恐怖主义行为的各项特征与危害人类罪的犯罪要件,从而得出结论:恐怖主义行为符合危害人类罪的特征。 本书可供法学学习者、研究者参考使用。
被害人参与国际刑事诉讼是各国“被害人运动”和国际人权法与人道法猛烈推进的结果,唯有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次把它落到实处。预审机制和被害人广泛参诉是该《规约》的两个主要创制。《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系统研究了法院各情势与案件预审阶段的被害人参诉问题。被害人不是当事人,但是其参诉地位与权利远远超过证人,在很多方面接近当事人。因此,作者把被害人参诉的刑事公诉结构称为四方三造的“三造诉讼”。《国际刑事法院“三造诉讼”实证研究》考察了法院“三造诉讼”伞部英/法原始文件,考察样本具有原始性、性、多样性、生动性和完整性。
本书收录了国际刑法学协会成立以来的历届大会决议,从1926年的届大会到2009年的第十八届大会决议,无一遗漏。这些决议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全体成员集体劳动的结晶,凝聚着国际刑事法学界、法律界为了实现更为人道和有效的刑事司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为了使中文读者对于国际刑法学协会的前身也有概要的了解,我们对国际刑法学联盟的活动情况也做了简要介绍,并将其章程一并收入。
2006年的“当代国际刑法新视野”国际学术研讨会以涉及现代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和法治诸领域的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反恐和反腐败这些新问题为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讨。会议共收到论文42篇。《国际刑法评论》第2卷正是与会专家学者提交论文的集成。
《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研究》进一步阐述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并联系我国证据法的发展方向和某些具体问题,提出了对我国证据立法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全书始终注意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既不割裂各阶段之间证据规则的内在联系,同时又揭示了国际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发展趋势。
本书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渊源,以及作者说的“国际刑法的不同要素”的适用问题。第二章阐明了该学科的主题,一些刑法学者称之为属人原则(ratione personae)。第三章述及国际犯罪,刑法学家称之为属物原则(ratione materiae),还讨论了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学家将它视为刑法总论中的问题。第四章论及总论问题,根据刑法学家的看法,它包括刑事责任及其免除的条件等。第五章论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主要方法——间接执行制度。第六章阐述了国际刑法执行的其他方法,即直接执行制度,该章叙述了国际刑事司法直到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的历史与演进,对此将在第七章分别讨论。第八章阐述了国际刑法的新发展,即刑事司法的混合执行制度。第九章是国际刑法的程序问题。第十章是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刑事司法,包括责任问题,以及国际社会与对强行法上国际犯罪免予
刑事法已随全球化趋势演变成一门国际学科,而这正是本书重点。《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计四编,共17章,分别为绪论、刑法适用法、欧洲刑法及国际刑法。“刑法适用法”探讨德国刑法效力;“欧洲刑法)分成欧盟刑事法与《欧洲人权公约》,前后结合《里斯本条约》,讲述欧盟法现况;后者说明公约与欧洲人权法院裁判影响内国刑事法之部分;“国际刑法”在介绍国际法进展,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为基础,另检讨德国法之因应。作者在有限篇幅内,毫无遗漏任何重要资料地说明跨国刑法,让想接触国际刑法与欧洲刑法的学习者立即了解这块法律领域,也可以成为高等院校刑法专业学生及研究者的重要参考资料。
《法律的成长》源自卡多佐1923年12月在耶鲁大学所做的演讲。演讲分三次讲完,后来讲稿被整理成书。
冷战结束后,沉寂了近半个世纪的国际刑法复苏勃兴,发展迅猛,对国际法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多重影响,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因此,对国际刑法涉及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无疑具有突出的理论价值和重要的实践意义。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刑法与国际人权法、国际刑法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国际刑法与"选择性司法"、国际刑法与"上级命令"、国际刑法与劫持航空器行为、国际刑法与海盗行为及海上恐怖主义、国际刑法与非洲、国际刑法与世界和平、国际刑法对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影响和国际刑法与后冷战国际法律秩序的重构等,基本涵盖了近年来学术界关注和集中讨论的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