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
本书相当于一本修正版或中国版的美国公司法教科书。
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在介绍完本书的写作过程之后,请允许我在此对本书的结构以及读者如何*限度地利用本书来做进一步的阐述。本书的第1章回答的是这样一些问题:什么样的人可以被称为“银行分析家”?银行分析家是干什么的?银行分析家为谁提供服务?有几种类型的银行分析家?第2章至第15章是本书的核心。该部分阐述了如何去运用银行的信用分析,作者以一家金融机构为对象,勾勒了银行信用分析的流程。这一部分以一些财务报表为起点,并相继提出了CAMEL模型的五个基本要素。CAMEL模型是评估某一银行的业绩和资产状况的主要模型,这为在随后的章节中讨论风险管理做好了铺垫。第2章介绍了在对银行信用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所需之原始资料,并大体上概括了如何运用这些原始材料进行银行分析。第3章和第4章都在阐述两种非常关键的财务报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本书是对公司法所作的精要剖析。作者的立论前提是各国公司法都要解决以下基本代理问题:经营者对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股东对小股东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股东群体对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与雇员)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各国都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及其与产品、劳动力、资本与控制权市场的互动关系中解决以上问题。作者的核心观点是,各国的公司形态大同小异,更令人惊讶的是,各国为解决代理问题往往在相同的备选法律策略中作出选择,尽管选择的策略有时并不雷同。本书阐明了欧洲主要国家、日本和美国如何以及为何在解决特定公司法问题时有时选择相同的法律策略,而有时则截然相反。在对代理问题和法律策略作了简要概述后,本书探讨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接下来,本书探讨了债权人保护措施
本书即是以该课题研究为基础,并在课题报告基础上进行系统化和理论化整理而成的、兼具理论和实务性的专门性论著。本书共分为六个部分,分别对上市公司董事处罚的历史与现状、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律地位及其权利、义务与责任、董事行政处罚的责任要件及免责、证券监管机关对上市公司董事的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处罚、董事行政处罚程序的完善及行政处罚的救济等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阐释和实务上的分析和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相应的立法建议。
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2023年12月, 《公司法》修订通过。此次修法力度较大,旨在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保护、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打造 具活力的中国市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本书以全新修改的《公司法》法律内容为基础,配以公司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相关规定,还配上部分相关典型案例进行指引,让读者 好地了解公司法律相关内容,进而 好地履行相关职责。
本书是对公司法所作的精要剖析。作者的立论前提是各国公司法都要解决以下三大基本代理问题:经营者对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股东对小股东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股东群体对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与雇员)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各国都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及其与产品、劳动力、资本与控制权市场的互动关系中解决以上三大问题。 作者的核心观点是,各国的公司形态大同小异,更令人惊讶的是,各国为解决三大代理问题往往在相同的备选法律策略中作出选择,尽管选择的策略有时并不雷同。本书阐明了欧洲主要国家、日本和美国如何以及为何在解决特定公司法问题时有时选择相同的法律策略,而有时则截然相反。在对代理问题和法律策略作了简要概述后,本书探讨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接下来,本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干预可以是国家对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肯定,也可以是国家为了某种目的或矫正市场失灵而管理、规范、协调和引导市场经济活动。以此概念为基础,根据国家干预的不同层面,将全书分为五编。编是导论,主要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经济诉讼和经济仲裁。第二编是经济组织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第三编是市场运行法律制度,主要阐述合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商标、专利、广告、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四编是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税收、会计、审计、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第五编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主要阐述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以及劳动保障方面的
商业组织及经营活动日新月异,法制宜配合市场脉动与时俱进,是以研习公司法应具备科技整合背景及跨领域分析观点。本书引介现代公司法学,如经济分析观点、财务及会计基础理论等,并探讨公司法与民法及证券交易的法交错之问题,诚为导引学子一窥公司法门径之教科书。作者兼具实务与理论背景,以参与公司法制运作之心得,突破传统局限于法条与体系诠释之框架。除文献评释及实务争点之厘清外,本书针对民事责任追诉、董监事与经理人权责、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企业集团等实务上重要议题,多所着墨,亦属实务界不可或缺之工具书。
本书作者RoberW.Hamilton是德州州立大学奥斯丁分校的法学教授,在公司法领域颇有建树。我们可以较一下他另外两本书,其中一本叫CasesAndMaterialsOnCorporaionsIncludingParthershipAndLimitedParner-ships,另一本书是与人合著,叫BusinessBasicsForLawStudentEssentialTermsAndCon-cepts。在这三本书中,作者写作的特点都是深能浅,深入浅出,用简洁的语言和方式告诉您那些复杂却又是最基本的东西。
《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丛书各分册均由相关业务领域的奖赏律师完成,丛书以典型个案的代理过程为主线,全程再现律师办案每步骤和细节,通过真实案件展现、传授处理相关法律业务之“经验”,引导广大法学学生、初级法律从业人员、律师助理等了解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业务真实过程,使其读此丛书就如同身体验整个办案过程,熟悉每一办案环节,深入掌握法律知识,间接获得实践经验,帮助其大大缩短在法律实务操作与经验积累方面的漫长成熟过程,同时为社会公众了解相关法律案件处理经过提供一个真实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