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著名丛书一克莱顿法律丛书中的一本。它突破了一般公司法书籍的传统结构,分别以公司法的五大关键特征为出发点,以四种公亩]模式为样本,以公司法的中心关系为主要议题,具体分析了公司法应选择什么样的法律策略避免缺陷、发挥优点,从而平衡高级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公司控制者与非股东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总之,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从而使本书具有很强的理论深度和严密的逻辑结构。本书语言简明干练、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可读性很强,是研究和学习公司法的学者和学生的参考书。
本书作者长期跟踪我国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治理实效,对2004年以来的证券公司危机有丰富的感性经验,并参与了某些证券公司的退市处理工作。以此为基础和出发点,作者采用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基本方法,立足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国情特色,以事实说话,以法人财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义理论和法的基本价值追求等理论为指引,深入地解构了我国证券公司的权力生成、运行、监督和校正系统,对我国证券公司治理机制的上述种种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究,结合国际上证券公司治理的成功做法,提出了以公正地维护核心利益相关者权益作为公司治理目标、创建有各核心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公司(代表)大会作为证券公司权力源泉、选择性适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制度,以及加强证券业诚信文化建设和中介机构的监督参与机制等一系列具有实用价值的建议,为我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作为一种资源,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支撑,土地改革无疑又是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本身来看:对国有土地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国有土地大部分已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颁布、2007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的流转规则
本文是一个理论与实务并重的研究。先分别从实体法与程序法两个方向,将传统信托法与国际私法的理论相融合,再结合离岸信托实务的经验性资料,论述离岸信托的法律理论背景。并在此理论基础上,将信托业务切割成“信托资料”的收集、使用、保密与披露块,系统地建立了一个有关离岸信托资料处理的法律理论分析与法律实务架构。全文共分三编,从内容说,编是离岸信托基础理论的法律分析,后两编则是对实务性的信托法律问题的研究。从研究方法说,前两编是对离岸信托资料处理问题从宏观角度所做的整全权性法律探讨,而第三编则是微观地对信托资料处理问题加以细微剥析的法律分析。
懂经营的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不懂经营。本书为众多中小企业经营者了解法律条文搭建了一个有用平台和实操工具。市面上法律条文解读类书籍,常出现过于理论化、晦涩的问题,可读性差。本书在专业性和可读性上做了平衡设计,让读者看了就能懂,懂了就能用。 三版法律条款比对,让经营者“知其然”,还“知其所以然”。实操指南,让经营者可以对照经营现实,查漏补缺,避坑优化。 站在“企业”角度,解读新《公司法》,解读法律词条,让企业主既能对此次修订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又能 时间找到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条款和现实经营调整的指导方案,切实解决自身应该关心的问题。整体风格做到了实用、精炼、专业,是企业经营 的法律工具书。
本书是《证券市场法律丛书》系列之一。书中主要是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出发,涵盖了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面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实际中的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本书分为六章:第一章证券公司的法律定位,论述了证券公司的概念与性质、历史演变、业务范围、地位、作用及发展趋势;第二章证券公司的设立与管理,论述了证券公司的设立体制、设立条件与资格管理、证券公司的管理体制和行为规范;第三章证券承销业务;第四章证券交易业务,论述了证券交易方式、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经纪业务;第五章和第六章论述了证券公司业务创新。本书旨在通过对证券市场法律的一些基本问题的阐述,为我国证券法制的健全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高证券法理论研究水平,普及证券法律知识,为证券市场规范、健康、高效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