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对量刑政策和量刑研究进行了极具原创性和建设性的反思。 大量的学术研究和改革工作一直致力于解决量刑决策的 问题 。但它仍然是个谜。这是因为在该领域,要么急于提出各种改革方案,要么否认改革的必要性。然而,这种急于宣布规范解决方案的态度阻碍了对日常量刑工作现实的更深入理解。学术和政策思维由法律形式主义的假设所主导,并笼罩在更广泛的自主个人主义范式中。相反,将量刑重新定义为一个社会过程,可以使决策的概念更加深入,从而为可能的改革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三个关键特质揭示了量刑是一个社会过程。,量刑不可避免地具有阐释性。其次,量刑决策实际上不是由法官个人独自决定的单一时刻,而是一系列从业者合作作出贡献的过程。第三,量刑具有表演性,展现了文化所期待的角色和品格。
本书系作者集其研究公司法多年心得完成之力作,于论述我现行公司法之规律时,除介绍我学者之见解外,并注重立法沿革、“法院”及行政法院之判例、判解,暨“经济部”、“法务部”、“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所颁布之有关公司法解释令人探讨,以期理论与实务并重。同时,更引介外国立法例及学说判例,与我公司法作比较研究。 再者,“公司法”于二OO一年十一月修正施行,其修正幅度系继一九六六年修正以来*的一次,作者除配合新法修订本书内容外,更以“新修以司法实务解析”、“新公司法重要配合措施暨相关行政解释函令解析”等宝贵资料充实本书内容,期能使读者确实明了修法之精神与意涵,因此,本书不仅系公司法之大学用书,亦堪供公司法学术研究之参考。
本书由总论和三个部分共16章构成,总论部分阐述了法律体系与公司治理、公司的价值及竞争力之间的内在关系。 篇则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改善论述了董事会的改革。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上来说,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董事会。 本书第二篇对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公司法和证券法改革进行了比较研究。公司治理水平决定是公司的竞争力和能力,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企业激烈的国际竞争,考验着各国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方面创新的能力。 本书第三篇是对机构股东能动主义和证券公益民事诉讼的专题研究。机构股东能动主义和证券公益民事诉讼,是新发展起来的两个公司治理机制,它是随着股东机构化,证券是民事诉讼职业化、公益化而出现的两个新兴的治理力量。
长期以来,本书被习者奉为国内公司法著作之圭臬,数次出版,影响深远。2005年中国公司法全面修订后,著者历时近一年修订成新版。新版了保持原有的主体框架和著述风格,增加了公司法人格否认、股东代表诉讼、设立中的公司、股份回购、股票质押、公司债权质押、清算中的公司等新内容,集中反映了国内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成果。本书的附录是学习公司法的手资料。
已有的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法律问题的研究多是动态性研究,即对控制权的形成与转让过程的研究(俗称“并购”问题研究),本书的研究是静态性的研究,即把“控制权”当作一个细胞的研究。 控制权的法律基础是公司的股份,控制权的市场价值是控制权人对他人出资资产的控制能力。正确识别上市公司控制权,必须善于正确识别隐形控制、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等控制权的表现形式。 单一化的国有投资主体、权利的高度集中和非流通性是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三大基本特征。我国上市公司特殊股权结构的形成根源于我国的政治制度、法律环境和股票发行上市的行政管理体制。股权的高度集中并非中国的发明专利。在我国,上市公司控制权较高程度上集中于国有持股人手中,较之于股权高度分散,并非弊大于利。我国上市公司目前面临的基本矛盾并
《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定名为《公司法学理与判例研究》,旨在突出公司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特点。涉及我国《公司法》适用的25个专题,均有司法判例作为支撑。这些判例大致反映了法院审理公司法案件的主要类型。 每个专题分为四个部分,法理解说,概述该专题涉及的公司法领域及基本法理。第二,判例介绍,每个专题选取的一至数个公司法判例,为各级法院处理的真实案件,文中均注明出处,尽管作者对其中内容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但基本案情和法院判决都保持了原貌。第三,适用研究,结合判例情况进行必要的评析并由此及彼,着眼于法律适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讨论,力求阐明解决该类问题的法理依据。第四,参考法条,列出处理该实务问题应当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
◆“走出去”——自2000年中国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投资后,“走出去”已成为今日中国的一个流行语。2007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7200亿美元。2008年伊始,中国公司累积对外投资总额大约已达到1276亿美元,且有12万公司设立了海外办事机构。据权威预测,到2010年,中国对外投资年增长率将达到20%,对外投资金额将达600亿美元。 ◆“公司设立法律指南”——中国企业想成功走出去,重要的是需要了解学习东道国和地区有关商业组织的知识,如个体经营者、合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等。此外,每个东道国及地区法律规定的诸如注册资本要求、公司设立程序及注册相关费用等知识,也是企业做出重大投资决策前必须了解的内容。本书是一本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路书”,是一本有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选择*商业与投资战略的实
2005年日本公司法的制定,与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几乎同步。两厢比较,虽各有千秋,但除了我国有关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成文化的体例,尚未在日本法上有所体现之外,其他新引入的制度,通常均可找到日本法的影子(尽管日本法也是传承欧美的产物,但毕竟已经亚洲化、本国化)。而论详尽周延的程度,则我国新公司法远逊于日本法,这单从较之我国新公司法为寥寥13章219条,日本公司法则有8编34章979条,即可见一斑。因此,赶在我国新公司法施行之际,将这部21世纪*庞大的外国公司法典译介过来,不仅对学界比较公司法研究有重大意义,而且对该法施行中的诸多具体问题的理解与认识也会有所帮助和启发,甚至可为公司法实施条例或者司法解释的制定提供有益的借鉴。值此之际,我们就日本公司法的本国化、现代化与法典化演进,稍作回顾与探讨,以为代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7月1日起施行。《以司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书特点:权威文本,选取标准文本,由权威立法机关审定并撰写适用提要。 专业解读: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每条提炼条文主旨。 实用信息:条文下加注“关联法规索引”、“关联案例索引”,附录文书范本、流程图等实用工具。 相关规定:附录关法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以及其它实用政策信息。
本书包括公司设立文书、变更、注销文书、运作文书、合并、分立文书、加盟、转让、兼并文书、增资、减资文书、劳动人事管理文书、财会文书、经营文书、知识产权文书、仲裁、公证文书、清算文书、复议诉讼文书制作范本。本书还具有体例新,实用性强的特点。
投资者保护是各国证券市场建设中的焦点问题,对于正处于 新兴 转轨 的双重属性的中国证券市场而言,投资者保护问题关系到未来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因而显得尤为重要。本书基于我国转轨经济背景,在建立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内在机理的理论分析框架下,系统梳理了我国股票市场20余年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变迁,分别运用事件研究法、混合截面多元回归、面板数据回归等分析方法实证考察了自2001至2010年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状况及其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功能及其有效性,从内部人动机、公司治理机制为切入点实证分析了影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重要因素,并据此提出建设性建议。在可公开检索的国内研究文献中,尚未发现类似的针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对投资者保护效用的长时间跨度
广播电视大学自1979创建至今已有20多年,为国家培养了几十万法律专业高等专门入才。1999年,为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作为国家重点科研课题正式启动,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是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推出了法律专业专科起点的本科教育,同时邀请了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在学等部分高等学校的专家参加教学资源的建设。 为了更好地探索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规律,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的特点,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结合20多年办学经验,从教材的体例、版式设计了做了改革,以适合学生的学习,在内容上力求反映应用性的特点,使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该书从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以具体案例阐释了中国企业在信贷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应对技巧,通过对书中典型法律风险问题的深度分析,将相关的法律问题串联在一起,以利企业管理者触类旁通。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挑战?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企业家法律书柜》丛书紧紧围绕中国企业经营运作展开,包括以下八本:1、《企业签约的法律风险及防范》;3、《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4、《企业诉讼的法律风险及防范》;5、《企业破产的法律风险及防范》;6、《企业对外投资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7、《企业电子商务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8、《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本套丛书从企业管理的
商业组织及经营活动日新月异,法制宜配合市场脉动与时俱进,是以研习公司法应具备科技整合背景及跨领域分析观点。本书引介现代公司法学,如经济分析观点、财务及会计基础理论等,并探讨公司法与民法及证券交易的法交错之问题,诚为导引学子一窥公司法门径之教科书。 作者兼具实务与理论背景,以参与公司法制运作之心得,突破传统局限于法条与体系诠释之框架。除*文献评释及实务争点之厘清外,本书针对民事责任追诉、董监事与经理人权责、资本制度、公司治理、企业并购、企业集团等实务上重要议题,多所着墨,亦属实务界不可或缺之工具书。
本书以英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作为研究对象,详细分析了英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征的动态变化过程,从经济的纵截面(历史)、政治和社会意识、法律等方面分析了英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形成的原因;对英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模式之间的关系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回答了以外部市场监督为主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产生的根本原因,对英美上市公司治理模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本书展开了对国内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研究,并从全新的角度对我国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中与股权结构有关的问题进行了探索。
《公司企业法(第三版)》的特点是知识“新”、体系“新”,是作者多年从事公司企业法教学经验的结晶,是多年律师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我国新公司法进行深入研究的成果。《公司企业法(第三版)》适用于法律院校作为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教材,也可作为企业家、法律工作者等的参考读物。
本书作者不仅对职工参与制度形成的历史过程,包括其思想流脉、理论依据、具体的经济与社会政治背景等进行了认真的考察;还对职工参与权、职工参与的基本类型等基本理论问题作出了独到的解释与说明。作者清晰地界定了职工参与的两个主要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就职工的法律地位及其与企业的关系、现代企业劳动关系中“利益一致性”与“利益对立性”的关系、职工管理参与和企业经营权的关系、职工利益参与的意义和特征等问题,分别发表了自已基于独立思考的见解。
本书是对公司法所作的精要剖析。作者的立论前提是各国公司法都要解决以下三大基本代理问题:经营者对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控制股东对小股东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以及股东群体对其他公司利益相关者(债权人与雇员)实施的机会主义行为。各国都必须在纷繁复杂的公司内部关系及其与产品、劳动力、资本与控制权市场的互动关系中解决以上三大问题。 作者的核心观点是,各国的公司形态大同小异,更令人惊讶的是,各国为解决三大代理问题往往在相同的备选法律策略中作出选择,尽管选择的策略有时并不雷同。本书阐明了欧洲主要国家、日本和美国如何以及为何在解决特定公司法问题时有时选择相同的法律策略,而有时则截然相反。在对代理问题和法律策略作了简要概述后,本书探讨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与股东会的权力。接下来,本书探讨
本书根据*的法律规定,结合丰富的实务经验,通过实务的角度对整个破产程序相关操作问题进行细致、条理地阐述,并提供了破产程序进行中所需要的全部重要文书范本,为管理人(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学习适用新破产法提供了有效的帮助和极大的便利。当然,其他法律界人士或者相关专业人士也需要学习新破产法,本书对他们学习新破产法也大有帮助。
本书是对*日本公司法,结合日本法院的*典型判例以及主流学者的各派观点进行的体系化解读。比如,对包括 多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设置监察等委员会的公司 公司外部董事以及外部监事任职要件的修正 等日本公司法的*发展都有详细论述。当然,本书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其内容之 新 ,而且在于该书是近藤光男教授毕生所创佳作中的大作,其与近藤教授的另一部著作 日本商法总则/商行为法 在日本 法律专业教科书及参考书类畅销榜 长年占据着榜首位置。 该书对 *资本金制度的废除 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废除 公司内部治理机关设置的细分化 会计参与 公司章程自治范围的扩大 类别股制度 单元股制度 新股预约权 股东权的重构 包括对第三人承担责任在内的公司董事的责任制度 ,以及 公司诉讼 等方面的介绍和阐述对我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因此,
本书作者Rober W. Hamilton是德州州立大学奥斯丁分校的法学教授,在公司法领域颇有建树。我们可以较一下他另外两本书,其中一本叫Cases And Materials On Corporaions Including Parthership And Limited Parner-ships,另一本书是与人合著,叫Business Basics For Law Student Essential Terms And Con-cepts。在这三本书中,作者写作的特点都是深能浅,深入浅出,用简洁的语言和方式告诉您那些复杂却又是基本的东西。
公司法是民商法中活跃的组成部分之一,新情况和新问题层出不穷,理论联系实际极其重要,但却殊为困难。作者认为,理论联系实际,既不是要求公司法理论被动地跟从公司法实践,也不是要求公司法实践必须遵从某种学术理论,而是要求公司法理论必须保持足够的张力,既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又能够解决复杂的实践问题。在多年从事的公司法教学、科研活动中,笔者接触过许多法官、律师和企业家,接触了不少公司法案例。作者发现,人们对公司法个案提出不同观点,主要来源于对公司法理论的不同理解。或许可以说,如果忽视了公司法基本理论,我们将永远沉浸于对公司纠纷的个案解决,无法实现公司法理论的升华。如果忽视了公司法基本理论,我们将不得不进行大量重复作业,这不仅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还徒增了研习公司法的困难。因此,正确阐述公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为配合修订后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顺利施行,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共分十二章八十九条,分别为总则、登记管辖、登记事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公司的登记、登记程序、年度检验、证照和档案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为了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直接参与《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的专家学者,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释义》一书,已由中国市场出版社出版、北京鼎闻财智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发行。该书包括四个部分:部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