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与法律有何关联?假设立法者提议对待械抢劫者处以终身监禁,各种报刊评论文章会对立法者严厉打击犯罪的措施大加赞赏,宪法律师提出了禁用酷刑的问题。法哲学家开始思考其中的正义问题,一个经济学家则指出,对持械抢劫才处以同持械抢劫并致人死亡一样的刑罚是在鼓励罪犯杀死受害人。正是经济学这种切中要害的特点使它不仅被用于解释法律,而且有助于设计法律。 除了运用芝加哥经济学派的广博知识,作者还援引了众多常识性的案例,为从经济学角度理解法律提供了生动的辩护。他以一种深入浅出的行文阐明了法律与经济学之间的关系。在采用这种学生、律师和非专业人士易于接受的形式的同时,弗里德曼并没有以牺牲这些思想的学术性为代价。弗里德曼是表述此类富有争议性的理解法律方法的理想发言人。这种方法之所以存在争议,
公司形式,历经数百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企业的重要形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公司在演进中,逐步与法律结合起来,并且愈来紧密,公司的许多经验与法律的具体形式融合成一体, 一系列的法律规范,从而使公司形式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形式,公司制度变成了一种法定的制度,而公司法则是确立这种形式,体现了这种制度的基本法律。各国的公司法在很大的程度上,既反映了公司发展的经验,也包含着经济发展的成果,特别是那些经济发达,社会化生产程度较高的国家,其公司法就更富有研究价值。所以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和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先进技术、科学的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时,应当将公司法列为可以研究和借鉴的内容,这将对我国的经济发展、改革开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政治等各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落后的状况严重制约了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化解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农村改革发展被推到了改革的风口浪尖,也成为我国下一步改革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土地作为一种资源,不仅是人们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更具有重要的经济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城市化的推进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的支撑,土地改革无疑又是农村各项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整个土地制度改革本身来看:对国有土地部分,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至今国有土地大部分已实行市场化有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初步建立,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1994年颁布、2007年修正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了城镇国有土地的流转规则
笔者初入法律执业道路,从事有关公司、股权投资领域法律服务。随着实践经历的不断增多,却发现没有一本专门的股权实务书籍着重从案由和请求权基础方面,帮助投资者、律师阐述股权投资,从“法律事实”过渡到“法律适用”的司法实践问题。公司法一共25个案由,每个案由其请求权基础及司法实践所认定的标准均不相同,各案由解决的案件问题重点也不一样,然而,却没有一本实务书籍告诉或指导当事人该选择何种案由和诉讼方案。 于是,编写一本书帮助律师、投资者、法务选择 有利于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及方案,帮助投资者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成为笔者编撰本书的缘由。 本书共分十个章节,以常见的公司案由为线索,每个章节主讲一个案由,基本涵盖从公司出资、确认股东资格、到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公司清算等十个常见
本报告分析了在环境税被采纳前后所引发的问题并总结了成员国在实施环境税过程中的经验。本报告的分析是建立在OECD在该领域的早期工作的基础上。在简要回顾了OECD的动态后,第1章阐述了环境税的基本概念和界定。其后探讨了对于决策者来说,环境税所具有的吸引力,特别是同命令一控制手段相比,环境税的优势。人们预期市场机制的更多采用将会获得更好的环境效果和更高的经济效率。环境税收手段应该是一体化政策的一部分,在政策一体化中,环境税和规章制度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第2章阐述了一系列的政策设计问题以及一些管理和有关的政策执行问题。理想的环境税应该是尽可能地对排放点进行征收。由于权威机构似乎不可能获得所有的用来确定适宜的税基和税率的必要信息,上述的要求可能要根据经验进行修正。但这种修改的需要还应与商业计划
《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关心的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做出有针对性的回答。同时,对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例从各种角度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而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商业秘密保护实务精解与百案评析》由唐青林和黄民欣主编。